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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支付劳务费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注意事项

 雨送黄昏xzj 2020-09-15

企业接受个人提供的劳务,超过增值税起征点的,一般要求个人去税务机关代开发票并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那么,企业接受个人提供的应税劳务并取得了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是否仍存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义务呢?
税务机关在代开发票环节不再征收个人所得税,仍由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
因此,企业即使取得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如果税务机关未征收个税,企业仍存在代扣代缴的义务。无论企业与个人按个税税前金额还是按个税税后金额约定劳务费,企业均应按个税税前金额取得增值税发票。下面按两种情况分别举例说明(均不考虑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的因素):
案例1双方约定个税税前收入
王某为ABC公司提供了劳务服务,约定个税税前收入15,000元,在税务机关代开了劳务费发票,假设税务机关未代扣个人所得税,那么ABC公司支付劳务费时需代扣代缴王某的个人所得税,ABC公司实际支付给王某的劳务费计算如下:
第一步:应代扣代缴的个税金额=15,000×(1-20%)×20%=2,400
第二步:实际支付给个人的金额:15,000-2,400= 12,600元。
该种情形下,企业应取得劳务费发票金额为15,000元,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金额为2,400元,企业实际应向个人支付12,600元。
借:成本费用15000
     贷:银行存款12600
          应交税费-代扣个人所得税2400 
提示
1、企业在填报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表时,项目应选“劳务报酬所得”,人员应选“非本单位”;
2、个人应在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将劳务报酬所得按综合所得办理汇算清缴。

案例2 双方约定税后收入
王某为ABC公司提供了劳务服务,约定个税税后收入15,000元,在税务机关代开了劳务发票,税务机关未代扣个人所得税,假设ABC公司应取得发票的金额为X,则X应按如下公式计算:
第一步:X-X*1-20%*20%=15,000
X=17,857.14
第二步:企业应代扣代缴个税的金额:=17,857.14*1-20%*20%=2,857.14
该种情形下,企业应取得17,857.14元的发票,应代扣代缴个税2,857.14元,实际支付给个人金额为15,000元。
借:成本费用17857.14
     贷:银行存款15000
          应交税费-代扣个人所得税2857.14
提示
1、如果企业和个人签订的劳务合同约定的是个税税后金额,企业应按个税税前收入金额取得劳务费发票。
2、个人同样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汇算清缴。
而在实务工作中会出现争议,因为在预扣环节扣的比较多,个人可能会不太愿意,如果企业去承担又会觉得吃亏,因为承担了以后,个人次年汇算的时候还会多得一部分钱。
而实务中经常会出现的这种争议,并没有什么解决方法,只能通过双方协商得到一个双方都认为合理的办法。
赠送礼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新《个人所得税法》中没有了“其他所得”这一项个人所得类型,为了衔接新《个人所得税法》,发布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4号,明确了相关个人“其他所得”向“偶然所得”的转接。对像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活动中赠送的礼品,包括网络红包,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个人取得的礼品收入,应征收个人所得税。属于个人“偶然所得”,由赠送礼物的企业代扣代缴。
但如果赠送的是具有销售折扣或折让性质的网络红包,如各类消费券、代金券、抵用券、优惠券等非现金网络红包,不征个人所得税。
“其他所得”变成“偶然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税率20%,没有扣除项目,计算个人所得税就是礼品的价值乘上20%代扣代缴。
如赠送坚果手机13299元,那么需要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是3299×20%659.8元。那么问题来了,由于个人拿走了手机价值是3299元,并没有向赠送礼物的企业拿出相应的个人所得税税款。也就是没有任何对价。而企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659.8元,在账务处理上是作为其他应收款处理的,但实际上不会像个人去索要这项个人所得税,最终还是企业自己买单。那么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就会成本企业的一项营业外支出,该项营业外支出不属于企业的经营成本相关支出,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需要纳税调整增加。综合下来,企业总体支出是礼品的价值加上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如果是网络现金红包,直接返现给个人的,那么一般认为个人拿到的是税后收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要换算成税前红包支出。如果是个人收到网络现金红包3299元,税前的红包支出是3299÷(120%)=4123.75元,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4123.75×20%824.75元。你会发现多了824.75659.8164.95元。
如何避免这个情形出现,给优惠券,代金券,抵用券吧。这种情况是免征个人所得税,也就不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了。

年会、活动奖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缴
企业举办年会活动的时候,一般除了自己企业的员工外,可能还会邀请本单位以外的人员。当然,年会活动必不可少的就是抽奖活动,很兴奋!作为财务人员,除了祈祷能抽到自己外,还需要了解这两类人员取得的年会奖品不同的处理方式!
1、员工抽到:年会抽奖属于'工资、薪金所得'性质所得,并入取得当月工资薪金计算代扣个人所得税。
2、本单位以外的人员(如客户)抽到:应按'偶然所得'税目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赠送客户或者嘉宾的礼品,大多都是举办单位代为扣缴。但企业赠送的具有价格折扣或折让性质的消费券、代金券、抵用券、优惠券等礼品除外。
'偶然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应按照含税所得计算,例如赠送1000元礼品,就要按照1000/(1-20%)*20%=250
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4号】
说说企业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后果有哪些?
代扣代缴是依照税法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从应支付给纳税人的收入中扣除应纳税款,并向税务机关解缴的一种纳税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条:“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企业老板细想一下,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后果是否很可怕。税法是极讲究逻辑性和准确性,况且在这如火如荼的税改环境,企业出现的税务风险从何下手?
就拿一个典型的行业分析,共享经济时代下,灵活就业是未来的大趋势,外卖平台的兴起是共享经济时代的必然。共享经济的快速渗透和广泛普及,引发许多税务风险、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等难以攻克的难题。
所以,现在很多共享经济行业的企业老板纷纷表示“我太难了”,企业为共享经济时代创造价值、解决就业,自己却面临难题与风险。综合分析发现,外卖平台存在较多的财税问题,如:平台公司无法取得合理的入账凭证;支付报酬时企业采用公对私的方式直接转账,没有履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义务,并难以取得可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入账凭证,造成平台的企业所得税负较重;外卖小哥(自由职业者)报税不合规,也是大部分外卖骑手难以承受之重。当然,很多自由职业者没有购买社保,未来生活缺乏基本社会保障。
个人代开发票时都需要交哪些税费?
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都要交税。一般来说,零散个人临时经营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可能需要缴纳的税(费)包括: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费、水利建设基金和个人所得税等,有的还需要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消费税。
增值税:
代开普通发票如果是免税项目不交;小规模纳税人当月代开发票金额、自领发票开具金额及其他未开票收入,累计不超过10万,季度代开累计不超过30万免征。
对于按次纳税和按期纳税,实际执行时,各地不大统一,一般是对于未办证的凭身份证代开的自然人,每次代开销售额不超过500元不交,超过500元要交。对于个人代理人汇总代开以及组织临时登记户享受按月10万按季30万政策,如电信,旅游,保险等汇总代开的,还有各类村委会、事业单位办组织临时登记的按季享受。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的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租金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不超过10万元的,可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光伏发电项目发电户(其他个人和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非企业性单位),销售电力产品时可以享受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税政策。
消费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征收管理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49号)规定,主管税务机关在为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应同时征收消费税。
城建税:
零散个人代开增值税发票,没有增值税的,就没有城建税;缴了增值税的,就有城建税。代开发票地点在市区的,税率为7%;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小规模纳税人可享受减半优惠。
教育费附加:
以各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的税额为计征依据,教育费附加率为3%,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小规模纳税人可享受减半优惠。

地方教育附加:
以各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的税额为计征依据,地方教育附加率为2%,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小规模纳税人可享受减半优惠。
个人所得税:
存在着较大的行业和地区差异。通常,对自然人从事经营所得,代开发票采取按照开票销售额的一定比率(征收率或附征率,一般是1%1.5%)核定计算个人所得税(参见: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专题学习);对自然人纳税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申请代开发票的,部分税务机关以及接受税务机关委托代开发票的单位为其代开发票时,不再征收上述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扣缴义务人按照税法规定依法履行预扣预缴义务,并办理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对个人出租房产的个人所得税一般采取据实征收和核定征收两种方式。采取据实征收的,个人出租住房,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出租非住房,按2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个人转让房产取得的所得属于“财产转让所得”项目,以房产转让收入减除房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对个人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产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产原值和应纳税额的,按照房产转让收入和规定的征收率计算个人所得税,即应纳税额=房产转让收入×征收率。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房产税:
代开出租不动产发票时,需要缴纳出租房产的房产税。对于享受减征、免征增值税优惠的纳税人,确定计税依据时,成交价格、租金收入、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不扣减增值税额。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享受减半优惠。
土地增值税:
代开转让不动产发票时,需要按照《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文件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
代开出租不动产发票时,需要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享受减半优惠。
印花税:
对于从事购销、加工、承揽、仓储、运输、技术等业务的零散个人,申请开具发票时、还可能需要附征印花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享受减半优惠。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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