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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予生命最后的尊严(五)

 上海海文 2020-09-16

我们希望病人对自己的疾病有更早的预知,拥有自己对医疗的决定权,写好生前预嘱,即明确表达自己在生命末期的医疗意愿和身后安排,如要或不要哪些医疗服务,使用还是不使用生命支持系统,想让家人和朋友知道什么等等。

实际上,像这样的生前遗嘱我们可以偶见报端。 “我死后,不进八宝山、不要墓地、不要骨灰盒,没有抢救价值时,千万不要折腾,让我安静的走,唯一的一条原则,就是不要让我痛苦。”北京协和医院原党委书记、院长崔静宜老人在生命最后的阶段里,向家人表达了上述意愿。

知名作家琼瑶在身体还健康时,就提前向家人交代了自己将来的医疗意愿,在写给她儿子和儿媳的一封信里,分条列出了对儿子的叮嘱。她说:

无论自己发生了什么重病都不要动大手术,不把她送进“加护病房”。不论什么情况,绝对不插鼻胃管,不插尿管、呼吸管和各种不知道名字的管子。急救措施,气切、电击、叶克膜……全部不要。只要让她没有痛苦地死去。

当生命即将走到终点,每个人都能有自己的选择。这是对生命的尊重。为此,伤病末期的患者或高龄者在神智清醒时就应该行使临终自主权,选择死亡的方式,当你的生死可以自己选择的时候,也许死亡会更美好。(完)


胡光玉 亲和源康桥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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