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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岳年谱

 川渝客 2020-09-17

2012-03-26  杨远义

魏齐王正始八年公元247年一岁

潘岳生于本年。潘岳《秋兴赋》:“晋十有四年,余春秋三十有二。”晋十四年即晋武帝咸宁四年278,此年三十二岁,以此推之,潘岳生于本年。

潘岳祖瑾,安平太守;父芘,琅邪内史。《晋书》卷五十五《潘岳传》:“潘岳字安仁,荥阳中牟人也。祖瑾,安平太守。父芘,琅邪内史。”《文选》卷二十潘岳《金谷集作诗》李善注引王隐《晋书》曰:“岳父文德,为琅邪太守。”按,文德当为潘芘字,太守、内史当时往往互称。《晋书》卷二十四《职官志》:“诸王国以内史掌太守之任。”

潘岳祖籍中牟,自父辈起居住巩县。《水经注》卷十五“洛水”曰:“罗水又西北径袁公坞北,又西北径潘岳子父墓前,有碑。”按,此地域在今河南巩县。《文选》卷十潘岳《西征赋》:“眷巩洛而掩涕,思缠绵于坟茔。”李善注曰:“巩洛,二县名也。《河南郡图经》曰:潘岳父冢,巩县西南三十五里。”《文选》卷二六潘岳《在怀县作二首》:“眷然顾巩洛,山川邈离异。愿言旋旧乡,畏此简书忌。”李善注曰:“巩洛,岳父坟茔所在也。”

据以上材料可知,潘岳父子坟茔在巩县西南三十五里的罗水流经处,潘岳又自称这是他的旧乡,可见史传资料虽称潘是荥阳中牟人,但中牟可能只是他的祖籍,自他父亲起,其实际居住地是在今河南巩县。潘岳也许就出生在巩县。

魏高贵乡公甘露三年公元258年十二岁

潘岳约于本年前后获奇童之誉。《晋书·潘岳传》:“岳少以才颖见称,乡邑号为奇童,谓终、贾之俦也。”《文选》卷七潘岳《藉田赋》李善注引藏荣绪《晋书》:“总角辩惠,扌离藻清艳,乡邑称为奇童。”

潘岳于本年受知于杨肇,杨肇以女许潘岳。潘岳《怀旧赋》 云:“余十二而获见于父友东武戴候杨君,始见知名,遂申之以婚姻。”又云:“余总角而获见,承戴候之清尘。名余以国士,眷余以嘉姻。”东武戴候杨君即杨肇。潘岳《荆州刺史东武戴候杨使君碑》:“肇字季初,荥阳人,封东武伯,薨,谥曰戴。”按,杨肇当时为司马昭大将军府参军。

晋武帝泰始元年公元265年十九岁

潘芘于本年十二月任琅邪内史。《晋书·潘岳传》:“父芘,琅邪内史。”据《晋书》卷三《武帝纪》载,司马炎于本年十二月代魏称帝,建立晋朝,改元为泰始;丁卯,大封宗室功臣,封司马伦为琅邪王。《晋书》卷五十九《赵王伦传》亦载:“武帝受禅,封琅邪郡王。”按,当时诸王虽有封地,皆不就国,而由内史掌管王国内的行政事务。潘芘之任琅邪内史,当在此时。

潘岳随父至琅邪,结怨于小史孙秀。《晋书·潘岳传》:“初,芘为琅邪内史,孙秀为小史给岳,而狡黠自喜。岳恶其为人,数挞辱之,秀常衔忿。”《世说新语·仇隙第三十六》刘孝标注引王隐《晋书》曰:“岳父文德为琅邪太守,孙秀为小吏,给使,岳数蹴蹋秀,而不以人遇之也。”

晋武帝泰始二年公元266年二十岁

潘岳于本年四月仍在琅邪,作《射雉赋》。《文选》卷九潘岳《射雉赋》李善注引《射雉赋序》曰:“余徙家于琅邪,其俗实善射。聊以讲肄之余暇,而习媒翳之事,遂乐而赋之也。”《射雉赋》中又有“于时青阳告谢,朱明肇授”句,李善录徐爰注曰:“时四月也。”据此可知,潘岳于本年四月尚在琅邪。

潘岳《沧海赋》亦当写于琅邪。《沧海赋》写大海景象,其中言及“蓬莱名岳,青丘奇山”等,都在琅邪附近。据史籍所载,未见潘岳再至今山东一带,因而《沧海赋》亦当为潘岳在琅邪时游历海边所作。

潘岳约于本年四月后辟司空太尉府,举秀才。《晋书·潘岳传》:“早辟司空太尉府,举秀才。”《文选》卷七潘岳《藉田赋》李善注引藏荣绪《晋书》曰:“潘岳……弱冠辟司空太慰府,举秀才,高步一时。”《文选》卷二六潘岳《河阳县作》:“微身轻蝉翼,弱冠忝嘉招。”李善注曰:“岳弱冠举秀才。”弱冠即二十岁左右,当在本年。潘岳于本年四月尚在琅邪作《射雉赋》,则其辟司空太尉府,举秀才,当在本年四月后。

潘岳于本年前后与夏候湛结交同游,京城谓之“连璧”。《晋书》卷五十五《夏候湛传》:“湛幼有盛才,文章宏富,善构新词,而美容观,与潘岳友善,每行止同舆接茵,京都谓之‘连璧’”。《世说新语·容止第十四》:“潘安仁、夏候湛并有美容,喜同行,时人谓之连璧。”刘孝标注引《八王故事》:“岳与湛著契,故好同游。”按,夏候湛于景元三年262为太尉掾,在京都洛阳,但那时潘岳才十六岁,未有官职,恐无缘与夏候湛深交。此时潘岳已辟司空太尉府,夏候湛仍为太尉掾,因而二人结交同游当在本年前后。

晋武帝泰始四年公元268年二十二岁

潘岳任司空掾,正月作《藉田赋》。《文选》卷七潘岳《藉田赋》:“伊晋之四年正月丁未,皇帝亲率群后,藉于千亩之甸。”李善注引藏荣绪《晋书》曰:“泰始四年正月丁亥,世祖初藉于千亩,司空掾潘岳作《藉田颂》也。”《晋书·潘岳传》亦载:“泰始中,武帝躬耕藉田,岳作赋以美其事。”

潘尼作《赠司空掾安仁》诗。潘尼《赠司空掾安仁》诗中有“伊余鄙夫,秩卑才朽”、“义惟诸父,好同朋友”、“歧路多怀,赋诗赠行”诸句,似是在潘岳初为司空掾时所作,并且潘尼此时已入仕,只是品阶尚低。按,潘尼字正叔,潘岳之侄。

晋武帝泰始八年公元272年二十六岁

本年秋七月,贾充为司空,潘岳为贾充僚属。《晋书》卷三《武帝纪》:“泰始八年秋七月,以车骑将军贾充为司空。”潘岳作为司空掾,自然成了贾充僚属。《文选》卷一六潘岳《闲居赋》云:“仆少窃乡曲之誉,忝司空、太尉之命,所奉之主,即太宰鲁武公其人也。举秀才为郎,逮事世祖武皇帝。”李善注:“藏荣绪《晋书》曰:贾充,字公闾,封鲁公,为司空,转太尉。薨,赠太宰,谥武公。又曰:“岳弱冠,太尉举秀才。”按,潘岳于泰始二年辟司空太尉府时,司空是荀岂页。泰始四年作司空掾时,司空是裴秀。本年贾充继任司空。后来潘岳与贾氏关系渐密。

晋武帝泰始九年公元273年二十七岁

潘岳作《司空郑袤碑》。《晋书·武帝纪》:“泰始七年十二月……以光禄大夫郑袤为司空。”“九年春正月辛酉,司空、密陵候郑袤薨。”潘岳《司空郑袤碑》当作于郑袤死后不久。

晋武帝泰始十年公元274年二十八岁

潘岳与杨肇女结婚,作《答挚虞新婚箴》。潘岳《悼亡赋》云:“伊良嫔之初降,几二纪以迄兹。”潘岳妻杨氏卒于晋惠帝元康八年298,结婚二十四年方悼亡,故当在本年结婚。挚虞《新婚箴》、潘岳《答挚虞新婚箴》

皆当作于潘岳新婚时。

晋武帝咸宁元年公元275年二十九岁

杨肇卒,潘岳作《杨荆州诔》、《荆州刺史东武戴候杨使君碑》。《杨荆州诔》云:“维咸宁元年夏四月乙丑,晋故折冲将军、荆州刺史、东武候荥阳杨使君薨。”

晋武帝咸宁二年公元276年三十岁

贾充为太尉,潘岳迁太尉掾。《晋书·武帝纪》:咸宁二年八月,“司空贾充为太尉。”《文选》卷十三潘岳《秋兴赋》李善注:“藏荣绪《晋书》云:贾充为太尉。又曰:岳为贾充掾。”

潘岳《寡妇赋》当写于本年前后。潘岳《寡妇赋》云:“乐安任子咸有韬世之量,与余少而欢焉,虽兄弟之爱无以加也,不幸弱冠而终。良友既没,何痛如之。其妻又吾姨也,少丧父母,适人而所夭又殒,孤女藐焉始孩。斯亦生民之至艰,而荼毒之极哀也。”任子咸即任护弱冠而终,时潘岳当亦不过三十,因而《寡妇赋》当作于本年前后。

晋武帝咸宁四年公元278年三十二岁

潘岳本年作《秋兴赋》,时仍为太尉掾,并兼虎贲中郎将。潘岳《秋兴赋》:“晋十有四年,余春秋三十有二,始见二毛,以太尉掾兼虎贲中郎将,寓直于散骑之省。”晋十四年即晋开国以来的第十四年,亦即本年。潘岳于本年作《景献皇后哀策文》。《晋书》卷三十一《景献羊皇后传》:“景献羊皇后讳徽瑜……武帝受禅,居弘训宫,号弘训太后。……咸宁四年,太后崩,时年六十五,礻付葬峻平陵。”《晋书·武帝纪》:“咸宁四年六月丁未……弘训皇后羊氏崩。秋七月已丑,礻付葬景献皇后羊氏于峻平陵。”潘岳《景献皇后哀策文》当作于本年六七月间。

潘岳《为任子咸妻作孤女泽兰哀辞》亦当作于本年前后。潘岳《寡妇赋》云:“孤女藐焉始孩。”《为任子咸妻作孤女泽兰哀辞》云:“涉三龄,未没衰而殒。”潘岳为任子咸妻作《寡妇赋》时孤女始孩,后三龄而殁,上文已述,《寡妇赋》作于咸宁二年前后,则《为任子咸妻作孤女泽兰哀辞》当作于本年前后。

潘岳约于本年冬出任河阳令。《晋书·潘岳传》在引录《藉田赋》后云:“岳才名冠世,为众所疾,遂栖迟十年,出为河阳令,负其才而郁郁不得志。”潘岳《藉田赋》作于泰始四年268正月,至本年已十年,但潘岳本年作《秋兴赋》时尚为太尉掾兼虎贲中郎将,因而当于本年冬出任河阳令。潘尼《赠河阳诗》亦云:“弱冠步鼎铉,既立宰三河。”“既立”即三十岁之后,亦即本年前后。潘尼此诗当作于潘岳初为河阳令时。

潘岳在河阳作《河阳庭前安石榴赋》、《河阳县作》、《阁柱谣》。《晋书·潘岳传》:“出为河阳令,负其才而郁郁不得志。时尚书仆射山涛领吏部,王济、裴楷等并为帝所亲遇。岳内非之,乃题阁道为谣曰:‘阁道东,有大牛,王济鞅,裴楷革酉,和峤刺促不得休。’”《世说新语·政事第三》以及刘孝标注引王隐《晋书》亦载此事,所记与上略同。按,潘岳作《阁柱谣》当在初奉命赴河阳时。

潘岳在河阳厚待公孙宏。《晋书·潘岳传》:“初,谯人公孙宏少孤贫,客田于河阳,善鼓琴,颇能属文。岳之为河阳令,爱其才艺,待之甚厚。”按,公孙宏后为楚王玮长史,曾救潘岳之命。

晋武帝太康三年公元282年三十六岁

潘岳约于本年春转为怀县令,夏有《在怀县作》二首、《顾内诗》二首。《晋书·潘岳传》:“出为河阳令……转怀令……岳频宰二邑,勤于政绩。”潘岳《在怀县作》:“驱役宰两邑,政绩竟无施。自我违京辇,四载迄于斯。”又云:“我来冰未泮,时暑忽隆炽。”可见潘岳转怀令是在离开京城任河阳令四年之后的初春。潘岳于咸宁四年278任河阳令,转怀令正在本年初春。《在怀县作》言盛暑天气,当为本年盛夏时作。

贾充于本年四月薨,潘岳作《太宰鲁武公诔》。《晋书·武帝纪》:“太康三年夏四月庚午,太尉、鲁公贾充薨。”《晋书·贾充传》:“太康三年四月薨,时年六十六。帝为之恸,使使持节、太常奉策追赠太宰……谥曰武。”潘岳《太宰鲁武公诔》当在贾充死后不久作。

潘岳作《上客舍议》。《晋书·潘岳传》:“转怀令。时以逆旅逐末废农,奸淫亡命多所依凑,败乱法度,敕当除之。十里一官木离,使老小贫户守之。又差吏掌主,依客舍收钱。岳议曰……请曹列上,朝廷从之。”

晋武帝太康五年公元284年三十八岁

潘岳作《怀旧赋》。其《怀旧赋》云:“东武戴候杨君……不幸短命,父子凋殒。余既有私艰,且寻役于外,不历嵩丘之山者,九年于兹矣。今而经焉,慨然怀旧。”杨肇卒于咸宁元年275,九年之后正是本年。

晋武帝太康七年公元286年四十岁

潘岳为尚书度支郎。《晋书·潘岳传》:“岳频宰二邑,勤于政绩,调补尚书度支郎,迁廷尉评,以公事免。”潘岳于太康三年282由河阳令转怀令,在河阳四年,在怀县也应是四年,秩满,调补尚书度支郎。

晋武帝太康九年公元288年四十二岁r> 潘岳仍为尚书度支郎,挚虞补尚书郎,作《驳潘岳古今尺议》。《晋书》卷五十一《挚虞传》:“擢为太子舍人,除闻喜令。时天子留心政道,又吴寇新平,天下义安,上《太康颂》以美晋德……以母忧解职,久之,召补尚书郎。将作大将陈勰掘地得古尺,尚书奏:‘今尺长于古尺,宜以古为正。’潘岳以为习用已久,不宜复改。虞驳曰……。”既然挚虞于太康元年280在闻喜令任上,曾作《太康颂》,后以母忧解职,久之才召补尚书郎,则挚虞为尚书郎当在太康后几年。又《晋书》卷十九《礼志》云:“及晋国建,文帝又命荀岂页因魏代前事,撰为新礼,参考今古,更其节文,羊祜、任恺、庚峻、应贞并共刊定,成百六十五篇,奏之。太康初,尚书仆射朱整奏付尚书郎挚虞讨论之。……虞讨论新礼讫,以元康元年上之。”这段记载言挚虞于太康初即为尚书郎参与讨论新礼,明显与《挚虞传》不合。又据《晋书·武帝纪》可知,朱整于太康九年二月始为尚书右仆射,而于太康十年四月卒,则其任尚书仆射的时间是在太康九年二月至十年四月。《晋书·礼志》上所谓“太康初尚书仆射朱整奏付尚书郎挚虞讨论之”之“太康初”,当为“太康末”之误。也就是说,挚虞为尚书郎与潘岳驳难古尺长短事当在本年前后。

晋武帝太康十年公元289年四十三岁

潘岳迁廷尉评,以公事免。《晋书·潘岳传》:“调补尚书度支郎,迁廷尉评,以公事免。杨骏辅政,高选吏佐,引岳为太傅主簿。”据此可知,潘岳迁廷尉评以公事免当在调补度支郎之后,在杨骏辅政之前。杨骏辅政在下一年即晋惠帝永熙元年290,则潘岳迁廷尉评以公事免当在本年前后。

晋惠帝永熙元年公元290年四十四岁

本年五月前,潘岳闲居洛阳,复与夏候湛交游。潘岳《夏候常侍诔》:“夏候湛,字孝若,谯国谯人也。少知名,弱冠辟太尉府掾、贤良方正,征为太子舍人、尚书郎、野王令、中书郎、南阳相。家艰乞还,顷之选为太子仆,未就命而世祖崩,天子以为散骑常侍。”世祖武皇帝司马炎”于本年四月崩,同日惠帝即位,夏候湛此次来京师任职当在本年三四月间。《夏候常侍诔》又云:“余亦偃息,无事明时。畴昔之游,二纪于兹。班白携手,何欢如之。”可见潘岳此时正因免官而闲居洛阳,得复与夏候湛交游。“畴昔之游,二纪于兹”,是指他们年青时在洛阳相识交游至今已二十四年。又《世说新语·文学第四》载:“夏候湛作《周诗》成,示潘安仁。安仁曰:‘此非徒温雅,乃别见孝悌之性。’潘因此遂作《家风诗》。”潘岳《家风诗》可能亦作于本年与夏候湛交游时。

潘岳作《狭室赋》。潘岳《狭室赋》云:“历甲第以游观,旋陋巷而言归。伊余馆之褊狭,良穷弊而极微。……彼处贫而不怨,嗟生民之攸难。匪广厦之足荣,有切身之近患。……独味道而不闷,喟然向其时叹。”此赋叙述自己居处之仄陋,感叹“切身之近患”,当作于本年五月前闲居洛阳时。

本年五月,潘岳为杨骏太傅府主簿,作《世祖武皇帝诔》。《晋书·潘岳传》:“杨骏辅政,高选吏佐,引岳为太傅主簿。”《晋书》卷四《惠帝纪》:“太熙元年夏五月辛未,葬武皇帝于峻阳陵。……以太尉杨骏为太傅,辅政。”杨骏辅政在本年五月,潘岳为杨骏主簿亦当在本年五月,《世祖武皇帝诔》当为潘岳初任主簿时奉命代作。

晋惠帝元康元年公元291年四十五岁

三月,杨骏为楚王玮等杀,潘岳坐杨骏除名,以公孙宏救得免死。《晋书·惠帝纪》:“永平元年三月辛卯,诛太傅杨骏。”按,永平元年即元康元年,于三月改元。《晋书·潘岳传》:“骏诛,除名。初,谯人公孙宏少孤贫,客田于河阳,善鼓琴,颇能属文。岳之为河阳令,爱其才艺,待之甚厚。至是,宏为楚王玮长史,专杀生之政。时骏纲纪皆当从坐,同署主簿朱振已就戮。岳其夕取急在外,宏言之玮,谓之假吏,故得免。”潘岳《西征赋》:“夕获归于都外,宵未中而难作。……甄大义以明责,反初服于私门。”可见杨骏被杀的当夜,潘岳恰巧在都外,故未及与朱振等同被于难,后又得公孙宏救助得免死,只除名为民。

五月,夏候湛卒,潘岳作《夏候常侍诔》。《晋书·夏候湛传》:“元康初卒,年四十九。”潘岳《夏候常侍诔》:“春秋四十有九,元康元年夏五月壬辰寝疾,卒于延喜里第。”潘岳诔文当作于夏候湛死后不久。

晋惠帝元康二年公元292年,四十六岁

潘岳为长安令,作《西征赋》、《伤弱子辞》及《思子诗》。《晋书·潘岳传》:“骏诛,除名。……未几,选为长安令,作《西征赋》,述所经人物山水,文清旨诣,辞多不录。”《文选》卷十潘岳《西征赋》:“岁次玄枵,月旅蕤宾,丙丁统日,乙未御辰,潘子凭轼西征,自京徂秦。”李善注:“以历推之,元康二年,岁在壬子,乙未,五月十八日也。”严可均《全晋文》卷九十三载潘岳《伤弱子辞》云:“惟元康二年春三月壬寅,弱子生。夏五月,余之长安,壬寅,次于新安之千秋亭,甲辰而弱子夭。越翼日乙巳,瘗于亭东。感赢博之哀,乃伤之。”

潘岳另有《思子诗》,疑与《伤弱子辞》同时作。

潘尼作《献长安君安仁诗》。潘尼诗当作于本年五月潘岳起程赴长安时,当时潘尼为太子舍人。《晋书·潘尼传》:“元康初,拜太子舍人。”

晋惠帝元康六年,公元296年,五十岁

潘岳征补博士,未召拜,因亲疾而免官,闲居洛阳,作《闲居赋》。《晋书·潘岳传》:“征补博士,未召,以母疾辄去官免。……既仕宦不达,乃作《闲居赋》。”潘岳《闲居赋》:“仆少窃乡曲之誉,忝司空、太尉之命,所奉之主即太宰鲁武公其人也。举秀才为郎,逮事世祖武皇帝,为河阳、怀令,尚书郎,廷尉评。今天子凉暗之际,领太傅主簿,府主诛,除名为民。俄而复官,除长安令,迁博士,未召拜,亲疾,辄去免官。自弱冠涉乎知命之年,八徙官而一进阶,再免,一除名,一不拜职,迁者三而已矣。”潘岳自述为官经历至免博士止,可见免博士及作赋均在知命之年,即五十岁时,亦即本年。

潘岳的谄事贾谧。《晋书·潘岳传》:“岳性轻躁,趋势利,与石崇等谄事贾谧,每候其出,与崇辄望尘而拜。……谧二十四友,岳为其首。……其母数诮之曰:‘尔当知足,而干没不已乎?’而岳终不能改。”《晋书·贾谧传》:“贾后专恣,谧权过人主……开阁延宾,海内辐凑,贵游豪戚及浮竞之徒,莫不尽礼事之。或著文章称美谧,以方贾谊。渤海石崇、欧阳建、荥阳潘岳、吴国陆机陆云……皆傅会于谧,号曰二十四友,其余不得预焉。”按,本年潘岳闲居洛阳,而贾谧正贵盛,潘岳谄事贾谧当在本年前后。

潘岳《为贾谧作诗赠陆机》、《于贾谧坐讲<汉书>》作于本年。陆机《答贾谧诗》自序云:“元康六年入为尚书郎,鲁公赠诗一篇,作此答之云尔。”所谓“鲁公即贾谧赠诗一篇”,即潘岳《为贾谧作诗赠陆机》,是潘岳代贾谧作。《于贾谧坐讲<汉书>》亦当作于本年。

潘岳作《贾充妇宜城宣君诔》。此宜城宣君即贾充妻郭槐。赵万里《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卷一载有《贾充妻郭槐柩铭》,洛阳出土,称“槐以元康六年薨”。

潘岳作《金谷集作诗》。《文选》卷二十潘岳《金谷集作诗》李善注:“石崇《金谷诗序》曰:‘余以元康六年,从太仆卿出为使持节监青徐诸军事,有别庐在河南县界金谷涧,时征西大将军祭酒王诩当还长安,余与众贤共送涧中,赋诗以叙中怀。”

晋惠帝元康七年公元297年五十一岁

潘岳为著作郎,作《马氵开督诔》。《晋书·潘岳传》:“征补博士,未召,以母疾辄去官免。寻为著作郎。”潘岳《马氵开督诔》:惟元康七年秋九月十五日,晋故督守关中候扶风马君卒……天子既已策而赠之,微臣托乎旧史之末,敢阙其文哉。”文中自称“微臣托乎旧史之末”,可见潘岳本年写《马氵开督诔》时已为著作郎。

晋惠帝元康八年公元298年五十二岁

潘岳代贾谧议晋书限断,转散骑侍郎。《晋书·潘岳传》:“寻为著作郎,转散骑侍郎……谧晋书限断,亦岳之辞也。”《晋书·贾谧传》:“先是朝廷议立晋书限断……惠帝立,更使议之。谧上议请从泰始为断,于是事下三府,司徒王戎、司空张华……皆从谧议……谧重执奏戎、华之议,事遂施行。”按,据《晋书·惠帝纪》,王戎于元康七年九月始为司徒,潘岳代贾谧议晋书限断事约在本年前后。又,陆机于本年由中郎迁著作郎,岳由著作郎转散骑侍郎可能亦在本年。

潘岳代乐广作让表。《晋书》卷四十三《乐广传》:“乐广字彦辅……迁侍中、河南尹。广善清言,而不长于笔;将让尹,请潘岳为表。岳曰:‘当得君意。’广乃作二百句语,述己之志。岳因取次比,便成名笔。时人咸云:‘若广不假岳之笔,岳不取广之旨,无以成斯美也。’”万斯同《晋将相大臣年表》以广由侍中迁河南尹在本年。

潘岳妻杨氏卒于洛阳德宫里,潘岳作《哀永逝文》、《悼亡赋》。潘岳《杨仲武诔》:“而子之姑,予之伉俪焉,往岁卒于德宫里。丧服周次,绸缪累月,苟人必有心,此亦款诚之至也。不幸短命,春秋二十九,元康九年夏五月已亥卒。”又云:“呜呼仲武,痛哉奈何。德宫已艰,同次外寝。惟我与尔。对筵接枕。自时迄今,曾未盈稔。姑侄继陨,何痛斯甚。”杨仲武即杨绥,是潘岳妻杨氏之侄。潘岳妻杨氏死时,仲武还前往治丧,与潘岳“同次外寝”,不到一年,仲武亦死。而仲武卒于元康九年299夏五月,可见潘岳妻杨氏卒于元康八年五月以后。潘岳《哀永逝文》、《悼亡赋》当于其妻死后不久作。

晋惠帝元康九年公元299年五十三岁

正月,齐万年事平,潘岳应诏作《关中诗》。《晋书·惠帝纪》:“元康九年春正月,左积弩将军孟观伐氐,战于中亭,大破之,获齐万年。”《文选》卷二十潘岳《关中诗》李善注:“岳上诗表曰:“诏臣作《关中诗》辄奉诏竭愚,作诗一篇。’”五臣注吕周翰曰:“晋惠帝元康六年,氐贼齐万年与杨茂于关中反乱,人多疲敝。既定,帝命诸臣作《关中诗》。”今《潘黄门集》中《关中诗》有小序云:“元康六年,氐贼齐万年于关中反。乱既平,帝命诸臣作《关中诗》。”

王堪为成都王军司马,潘岳作《北芒送别王世胄》诗。今《潘黄门集》中有《北芒送别王世胄》和《别诗》各一首。《别诗》前有小序云:“堪为成都王军司马,岳送至北邙别作诗。”按,王堪字世胄,二诗实为一首。今人逯钦立《先秦汉魏晋南北朝诗》载有潘岳《北芒送别王世胄诗》五章,诗中有“桓桓平北,帝之宠弟”等句,与《晋书·成都王传》“为平北将军镇邺,转镇北大将军”的话相合。而据《晋书·惠帝纪》,“成都王颖为镇北大将军镇邺”,事在元康九年春正月。

五月,杨绥卒,潘岳作《杨仲武诔》、《为杨长文作弟仲武哀祝文》、《杨仲武诔》:“杨绥,字仲武……元康九年夏五月己亥卒。”二文当作于杨绥死后不久。

冬,潘岳作《悼亡诗》三首。何焯《义门读书记》云:“安仁《悼亡》,盖在终制之后。荏苒冬春,寒暑忽易,是一期已周也。古人未有丧而赋诗者。”潘岳妻杨氏卒于上年五月以后,《悼亡诗》当作于本年。《悼亡诗》其三云:“凄凄朝露凝,烈烈夕风厉。……念此如昨日,谁知已卒岁。”诗当写于冬日。

十二月,潘岳已任给事黄门侍郎,拟《愍怀太子祷神文》。《晋书》卷五十三《愍怀太子传》:“元康九年十二月,贾后将废太子,诈称上不和,呼太子入朝。既至,后不见,置于别室,遣婢陈舞赐以酒枣,逼饮醉之。使黄门侍郎潘岳作书草,若祷神之文,有如太子素意,因醉而书之。令小婢承福以纸笔及书草使太子书之。……太子醉迷不觉,遂依而写之,其字半不成。既而补成之,后以呈帝。”

晋惠帝永康元年公元300年五十四岁

四月,赵王伦、梁王彤矫诏废贾后为庶人,贾谧及党与数十人被杀。《晋书·惠帝纪》:“永康元年……夏四月辛卯,日有蚀之。癸巳,梁王彤、赵王伦矫诏废贾后为庶人,司空张华、尚书仆射裴危页皆遇害,侍中贾谧及党与数十人皆伏诛。”

八月,潘岳被诛,夷三族。《晋书·潘岳传》:“初,芘为琅邪内史,孙秀为小史给岳,而狡黠自喜。岳恶其为人,数挞辱之,秀常衔忿。及赵王伦辅政,秀为中书令。岳于省内谓秀曰:‘孙令犹忆畴昔周旋不?’答曰:‘中心藏之,何日忘之。’岳于是自知不免。俄而秀遂诬岳及石崇、欧阳建谋奉淮南王允、齐王为乱,诛之,夷三族。”按,据《晋书·惠帝纪》载:“永康元年……秋八月,淮南王允举兵讨赵王伦,不克,允及其二子秦王郁、汉王迪皆遇害。”潘岳被诬谋奉淮南王允为乱而被诛,可见其遇害亦在本年八月。又《晋书·石崇传》云:“秀怒,乃劝伦诛崇、建。崇、建亦谮知其计,乃与黄门侍郎潘岳阴劝淮南王允、齐王,以图伦、秀。秀觉之,遂矫诏收崇及潘岳、欧阳建等。”据《石崇传》,可知潘岳确曾劝淮南王允、齐王举兵讨司马伦,后事败被杀。

潘岳墓在今河南巩县西南,潘尼为立碑。《水经注·洛水》:“罗水又西北径袁公坞北,又西北径潘岳子父墓前,有碑。……岳碑题云‘给事黄门侍郎潘君之碑’,碑云:‘君遇孙秀之难,阖门受祸,故门生感覆醢以增恸,乃树碑以记事。’太常潘尼之辞也。”上文已述,此地域在今巩县西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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