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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外资所人才频繁跳槽内陆所!外资所在中国 “玩不下去”了吗?| 律新社观察

 律新社 2020-09-17


年底了,又到跳槽季了,许多律师已提前“物色”下一个东家。

近期,律新社获悉,国际律所Shearman & Sterling(以下简称Shearman)香港办公室的资本市场团队集体跳槽到中国的“红圈所”之一方达。

外资所从进入中国之初,就树立了自己“高大上”的形象,经历26年的发展,已有几百家林立在中国法律服务市场。然而近两年,不断有国际律所撤出中国法律服务市场,很多优秀的人才也转而加入中国本土律所:国际大所法朗克、凯威莱德、长盛等关闭中国办公室,知名律所路伟、高伟绅、年利达合伙人也跳槽加入中国律所。

外资所人才跳槽内资所、外资所撤离中国法律服务市场的消息近两年着实有点多啊。外资所在中国 “玩不下去”了吗?业内人士如何看待此次的“外资跳内资”?律新社采访了段和段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王啸波律师、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徐珊珊律师和申浩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朱申岭律师。

1.

Shearman资本市场

团队跳槽方达

据law.com10月24日消息称,Shearman资本市场合伙人Colin Law 与 Peter Chen及团队将加入方达香港办公室。

2010年,Colin Law与Peter Chen离开O'Melveny&Myers(OMM)加入Shearman的香港办事处,也是 Shearman 香港办事处仅有的两位香港执业合伙人,Colin 目前还是Shearman 亚洲资本市场业务的负责人。Colin 和 Peter 均在香港资本市场有二十年经验,是市场认可的资本市场领先律师。今年九月,Law代表包括高盛投资和瑞银集团在内的担保人完成了华领医药在香港的总值1.1亿美元的IPO项目。

团队除了Colin Law 和Peter Chen,还有一位顾问及一位associate。目前,该团队入职方达的时间和细节还不清楚,在“挖人”完成之前,方达和Shearman将在现有的正在进行的项目上展开合作。

方达作为中国最具名气的红圈所之一,实力有目共睹。数据显示,2017年方达律师人数达到485位,营收额1.695亿美元,合伙人人均利润110万美元。方达资本市场的实力也相当强大,其官方网站介绍,自1991年起,参与了100多家公司在上海、深圳、香港、新加坡、伦敦和纽约的股票上市工作,自中国资本市场兴起以来,赢得了市场领先的地位。

方达上海办公室律师刘一苇向律新社表示,资本市场确实是方达香港办公室非常强大的业务领域,至于此次跳槽的具体细节,个人目前尚不方便透露。

2.

人才流动对两家律所的影响

据律新社了解,此前方达还挖到前金杜合伙人、精通美国证券法领域的Christine Chen,此次Shearman资本市场团队集体跳槽加入,对方达在香港资本市场业务上的实力又是一次提升,对律所整体实力的提升必然也有促进作用。

Shearman是美国的本土律所,分别在香港、北京、上海等城市设有办公室,也是一家资本市场强所。律新社了解到,多家中国本土律所曾招募其资本市场前律师,近期,竞天公诚招募了Shearman前律师Stella Yeung作为香港旗下的律所L&C Legal的合伙人。本次Shearman资本市场团队的集体跳槽对其业务的影响有多大尚不能断言,肯定的是这又是一次人才的流失。

对于本次的跳槽,段和段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王啸波律师和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徐珊珊律师都认为主要出于团队对自身发展的考虑,方达本身的资本市场业务非常强大,新的平台对于这支跳槽过来的团队来说也是业务开拓的新机遇。

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徐珊珊

徐珊珊律师告诉律新社,短期内,资本市场的集体跳槽对Shearman的业务还是有冲击的。对于方达来说,进一步做大做强资本市场业务需要更多人才,新的实力团队的加入正满足了律所对人才的需求。

段和段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王啸波

王啸波律师也认为,此次的跳槽对两家律所分别有影响,“外资所走了一个有实力的团队,方达有人才加入,在实力上肯定有所增强。”

申浩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朱申岭

“其实就业内人士来看,这是一次普通的人事流动,对于方达和Shearman来说都不涉及到整体的战略整合。” 申浩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朱申岭律师告诉律新社,此次Shearman香港办公室资本市场团队跳槽方达可以看成是方达和Shearman为稳固香港资本市场所做的安排。

3.

外资所在中国“玩不下去”?

外资所在中国市场上的形象固然高大,但不论是在管理还是收费上,与中国本土律所相比,其自由度和灵活性还是有所差距,外资律所不能获准从事中国法律业务,这对律师自身的发展必然有所限制。

采访过程中,几位律师都告诉律新社,外资所向内资所跳槽在行业内并算不上新鲜事,中国律所如中伦、君合、锦天城等,都有来自外资所的成员。

早在2010年,时任英国路伟律师事务所(即后来的霍金路伟Hogan Lovells)北京办公室管理合伙人、美国律师吕立山(Robert Lewis)就离开外资所路伟,先后加入了锦天城及中伦律师事务所。美国律所Davis Wright Tremaine上海办公室负责人Ron Cai加入中伦上海办公室,担任合伙人。2017年,美资所Fredrikson & Byron的上海办公室前首席代表Sharon Shi加入了锦天城。

2018年,外所向内所的人才流动更加频繁。先是高伟绅(Clifford Chance)中国区金融监管业务合伙人杨铁成律师加入汉坤律师事务所。之后,另一精英律所年利达(Linklaters)大中华区管理合伙人方健律师跳槽,加入了方达律师事务所。几乎同时,工程法律界的佼佼者英国品诚梅森律师事务所(Pinsent Masons LLP)的中方合作伙伴——合森的创始合伙人周显峰律师带领其团队加入君合律师事务所。

除有人员流向中国本土律所,律新社还观察到,近几年,外资所撤离中国市场的情况并不少见。

2015年1月,法朗克律师事务所关闭了设立近10年的香港和上海办事处。半年后,查德本·派克律师事务所关闭了其北京办公室(也是该律所在亚洲的唯一办事处)。这两家律所,前者在全球拥有600多名律师,主要服务于大型投资银行、私募股权公司、对冲基金及众多全球大型企业;后者旗下亦吸纳了400多名律师,在Vault(Vault.com,著名的HR咨询公司网站,每年发布全美Top100律师事务所排行榜)上排名73位,能源油气方面的业务尤为突出。

 2016年,总部位于纽约的美国凯威莱德律师事务所(Cadwalader Wickersham & Taft LLP)正式宣布撤出亚洲。凯威莱是全球领先的国际金融机构和企业法律顾问,历史悠久,在全球各个主要金融中心都设有办事处。

 2018年1月,已在中国经营长达二十年之久的美国长盛律师事务所(Troutman Sanders LLP)宣布于同年5月关闭香港(成立于1997年)、上海(成立于2007年)及北京(成立于2013年)三家办公室,完全撤离中国和亚洲市场。长盛是美国历史最悠久且最顶尖的律师事务所之一,在北美和亚洲拥有650多位律师和16间分所及代表处 。

外资所进入中国已有26年的历史。自1992年外国律师事务所被允许在司法部登记并在华执业以来,大量的外资所涌入中国法律服务市场,经历了一段黄金时期。据数据显示,到2014年,中国外资所数量达到232家。

与此同时,中国本土律所在以更加迅猛的态势发展。数据统计,中国内陆有3万多家律所,同时,实力也越来越强,《The Lawyer》公布的2017年“亚太地区100强律所”榜单及相关报告,中国共有37家律所上榜,而榜单的前10强中,中国律所占据了前9强。

随着中国本土律师事务所的发展,外资所在中国法律市场面临更加激烈的竞争,与初来中国相比,现在的市场更加饱和,对法律服务的要求也在提高。

朱申岭律师在接受律新社采访时表示,外资所在中国的竞争优势相较不再突出。随着中国企业走出去和外国企业走进来,内资所的业务突破了传统的范围,分割了曾经被外资独占的市场。“此外,中国律师在专业水平和服务能力上,包括英语等其他外语的能力都已经很强,外资所的优势慢慢没那么突出了。”

律新社还了解到,中国律所中,以“金君方海中”为代表的精英所在外资所擅长的业务领域上,已经可以与外资所分庭抗礼,而且在拥有了国际法律素养之后,能够向客户提供中国法、外国法、非诉及诉讼在内的“一站式”服务。

面对激烈的竞争和竞争优势的下降,外资所想要继续开拓中国市场的步伐显然不会轻松。

4.

中国法律市场未来

是内资所的天下?

朱申岭律师认为,中国律所的薪资水平逐渐与国际接轨是吸引外资所人才跳槽的原因之一。她透露,目前中国律师的收费可以达到每小时5-8千元。

此前,律新社也报道过中国律所薪资水平提升的消息:君合、方达、汉坤、达辉、通力的入门级薪资均已达到2万元,海问也将入门薪资提升至2.2万元,加入“2万元俱乐部”。收入是跳槽考虑的重要因素,同时,业务的拓展和职业的长久规划也是律师看重的方面,朱申岭律师表示,中国市场上,外资所的服务领域和专业范围有一定的局限性,相比之下,内资所会为律师提供更多的业务方向和发展机会。

王啸波律师告诉律新社,外资所严格的管理在一定程度上对律师的个人发展有限制,而中国律所则提供相对自由的发展环境以及灵活的收费标准。根据中国政策的规定,国外的律师不能从事中国法律业务,这又给律师拓宽业务领域关上了很多扇大门。

徐珊珊律师把律师跳槽内资所的原因总结为三点: 更大的市场、更好的payment、潜在的发展空间。她表示,虽然目前跳槽的情况比较普遍,但从整体市场来看,并不能笼统地将此称作一种现象,更主要的是个人或团体出于发展及战略调整的考虑而采取的行动。

外资所撤离中国市场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徐珊珊律师告诉律新社:“外资所撤离一方面是出于对整体发展的考虑。外资所可能认为自己的竞争力不足,担心市场会被抢占,所以撤出中国转而选择更有利润的市场。”此外,中国市场上,外资所业务领域有局限性,主要是香港/美国上市、并购、合规、外商投资,这一则限制了外资所扩大规模,也限制了市场范围,影响律所创收。

“不同于中国的律所业务范围广,一类业务创收低有其他业务来支撑,外资所一旦失去业务竞争力,或者整体资本市场疲软,就有创收不足的风险。”徐珊珊说,一旦律所创收不足,发展就难以为继。

此外,宏观政策的影响不容忽视。2017年以来,中央先后出台了多个加强监管境外投资的文件,国务院办公厅于8月4日转发的《关于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境外投资方向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将房地产、酒店 、影城、娱乐业及体育俱乐部等行业的并购列为限制性境外投资,这些无疑会给外资律所接收业务造成一定的影响。另一方面,某些西方国家对来自中国的投资也开始加以控制。

朱申岭律师向律新社表示,近两年宏观政策对外资所的发展来说并不友好,包括外资监管、外汇、禁止类行业等规定,给外资所开展业务带来一定的困难。

外资所在中国的发展真的难以为继?徐珊珊律师在接受律新社采访时表示,并不能把外资所的人员跳槽和撤退看成外资所对中国市场的放弃,这些行动只是个别团队、律所针对现状对发展战略的调整,不能放大视为行业性的发展趋势。

2014年11月,上海市司法局出台两份文件,在法律上规定上海自贸区外国律所通过联营方式和本土律所建立合伙律所的模式的合法性,至此,已有五家外资所与中国本土律所联营(超链接),此外,2007年,国际律所路伟就作为发起一方,联合十三家位于中国主要经济中心城市的领先中国律师事务所组成中世律所联盟(SGLA)。

事实上,联营和联盟都可以看成外资所谋求在中国市场发展的探索尝试。与中国律所的强强联合是未来外资所在中国发展的方向之一。三位律师均表示,中国客户走出去和“一带一路”市场的扩大需要外资所的法律服务,大家依然看好外资所在中国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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