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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海涛:二里头都邑聚落形态新识

 昵称535749 2020-09-18

中国考古

位于洛阳盆地的二里头遗址发现并发掘已61年,发掘总面积超过4万平方米,积累了丰富的资料。遗址包含有仰韶文化晚期、龙山文化早期、二里头文化、二里岗文化和东汉等不同时代聚落,其中二里头文化聚落遗存种类和数量最丰富,规格也最高,是目前可确认的东亚地区最早的青铜时代都邑。根据对1959~2006年发掘资料的研究,发掘者和研究者曾详细论述过其聚落形态及其历时性变化。2010年以来,对中心区进行了多次系统钻探和发掘,取得了一些新的重要收获,对二里头都邑的聚落内涵、布局及其历时性变化有了一些新的认识。

、二里头都邑聚落构成的新材料

二里头都邑聚落构成方面,近年在中心区西南新发现墙垣和道路,在宫殿区东北部发现1号巨型坑,宫殿区东中部新揭露二里头文化早期的多进院落宫室建筑--5号基址(图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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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区西南的墙垣和道路均位于作坊区以西(见图一)。墙垣(Q7)方向355度,与宫城西墙大致平行,位于后者延长线以西17.5~20米。墙体被破坏较多,经钻探知残存长度约147米,复原长度约228米。墙体直接建在生土之上,最宽1.46米,残存高度约0.5米,夯筑质量较好。始建年代不晚于二里头文化二期晚段,废弃年代为四期晚段。道路见于墙垣(Q7)东、西两侧,方向与Q7大体一致。东侧道路最宽处超过24米,路土西侧斜压于Q7东侧边缘,路土质量多较好。西侧道路为南北完全贯通,宽度超过5.5米。东侧道路或不早于三期晚段;西侧道路或不早于三期早段,不晚于四期晚段。

宫殿区内的1号巨型坑紧邻东北角。平面近似圆角长方形,总面积约2200平方米,深度一般为4~4.6米,最深达6.7米。1号巨型坑内存在从第一期晚段到四期晚段的连续堆积。第二期遗存是坑内的主要堆积,发现有陶片铺垫的活动面和道路、多处祭品为猪的祭祀遗迹、制作考究的房址及灶、坚硬路土面等遗迹。用于祭祀的幼猪完整骨骸均面朝左、背向右侧身放置,年龄均为半岁左右。第四期局部有密集铺垫陶片的路面2010ⅤL1。1号巨型坑外围近旁铺垫料僵石块,与偃师商城宫殿区的祭祀遗迹相似,均位于宫殿区北侧的专门场所,祭品主要是猪。1号巨型坑可能是二里头都邑宫殿区内一处专门用于祭祀的场所。

5号基址位于二里头都邑宫殿区东中部,与其东侧的3号基址并列,二者中间以通道和暗渠间隔。总面积超过2700平方米,坐北朝南,方向约为南偏东4.5度。自南向北由四进院落组成,每进院落包括主殿、院内路土,各进院落的主殿均为以窄墙间隔成不同房间的连间排房,南侧多有门道,第2、3号院的主殿北侧也有门道。在第2~4进院落内共发现三排5座贵族墓葬,充分的层位关系确证这些贵族墓葬是在5号基址使用时期埋入,之后基址继续使用。5号基址的修建和使用年代均为二期。

、二里头都邑聚落形态的新认识

(一)二里头都邑的边界与形状

二里头遗址的现存边界线是1999~2000年通过对遗址的边缘地带系统钻探和局部试掘而确定的。这些工作确定了遗址的现存范围、规模及成因,是二里头遗址聚落考古的一个重大突破。但根据钻探划出的遗址边界线只是二里头遗址范围内古代多个时期文化堆积分布的最大范围,而非二里头文化遗存分布范围,也不能确定各个时代聚落的较准确边界线。

近年的发现和研究表明,二里头都邑中心区存在方正、规整的“井”字形道路网络和宫城城墙。“井”字形道路网络连接交通,同时分割出不同的功能区,其中心围起的空间恰好是大中型夯土建筑基址集中的宫殿区,官营手工业作坊区和祭祀区分别位于宫殿区的南、北侧,贵族居住和墓葬区拱卫在宫殿区周围,可见,二里头都邑规划缜密、布局严整。遗址的东部边缘经发掘、解剖,可能为一排南北长达500米左右的二里头文化时期坑状堆积,为有意规划的都邑原始边界。宫殿区东侧大道和都邑东缘的距离,与西侧大道和遗址西侧南段的距离大体相当。由此推测二里头都邑的西部边界大致在西侧南段和最西北角的连线一带(见图一),二里头都邑原始的平面形状可能较规整,宫殿区在都邑东西方向的中线、南北方向上略靠南。其他边缘多被古、今洛河冲刷破坏,已远非二里头时代聚落分布范围的原貌。现今洛河北岸古城村西的二里头文化遗存,因距离二里头都邑北缘600米左右,如与二里头都邑为同一聚落,则宫殿区过于偏南,因此推测,二里头都邑的北缘,大致在1994年发掘出二里头文化遗存的现洛河南岸河堤以北100米左右区域,古城村二里头文化遗存是二里头都邑近旁一处同期聚落。

(二)宫殿区布局的新认识

新发现的1号巨型坑,为二里头都邑首次发现延续使用多期的巨型坑类遗迹,填补了二里头都邑内涵的空白。综合钻探和发掘资料,我们认为1号巨型坑是为修建大型夯土工程而取土形成,之后在坑内长期用猪进行祭祀,同时也居住、踩踏行走等活动,还用陶片铺垫了道路。其为认识二里头都邑的布局、探索宫殿区内大型夯土建筑的用土来源、研究二里头早期国家祭祀制度和偃师商城相关祭祀制度的源头等提供了重要新资料和线索。

5号基址是目前所知年代最早、保存最好的多进院落大型夯土基址,是中国后世多院落宫室建筑的源头,将“多进院落”建筑模式的源头上溯到3700年前。其与3号基址这种外围无围墙、多进院落、院内有贵族墓葬的宫室建筑格局和内涵,以及宫殿区外围无围墙的都邑整体布局,构成了二里头文化早期宫室建筑、宫殿区布局的独特特征。上述几点布局特征,均未传承到二里头文化三、四期。

(三)作坊区西侧道路和墙垣的性质

宫殿区四面围墙均在道路网络围起的空间的内侧,围墙外侧有宽达10~20米的道路。作坊区东侧和北侧东段发现的墙垣Q5、北侧晚期新建的墙垣Q3及道路情况大致相似,墙垣直接修建在生土之上,内侧无道路,而外侧有较宽的道路(即宫殿区东侧的道路LE、南侧的道路LS)。而墙垣Q7位于宫城西墙延长线以西20余米,也即位于与宫城西墙西侧的大道LW成一直线、最宽达24米的道路西侧;因此,作坊区西侧道路可能为宫殿区西侧道路LW向南延伸的路段,墙垣Q7可能是作坊区以西区域外围的大型围垣设施的东垣,而非作坊区的西垣,作坊区的西垣应在宫殿区西侧道路的东侧。

(四)居住和墓葬区

二里头都邑尚未发现大型墓葬和大型墓地,但在多处发掘区均见到小型墓地,可能存在着家族墓地,且同一亲属集团(家族)内部社会分化较为严重,墓地近旁多有相应的居住遗存。

宫殿区东侧的Ⅲ区、V区发现较多墓葬,据说1949年之前也多次发现裹在朱砂里的铜器和玉器,应是一处墓葬集中区,墓葬等级涵盖了出铜器的I级墓到出陶器的一般墓葬。Ⅲ区1978年之前在圪当头村西北发现大约成一直线分布、相距不远的ⅢKM1、M2、M6、M10等多座墓葬;1980年秋至1981年春大致在此区域发掘6座二期至四期的墓葬;同时发掘多座时代为三期早段至四期晚段的夯土建筑基址。Ⅴ区圪当头公坟一带1959~1978年发掘出ⅤKM4、KM8、KM11,1980年发掘出一座I级墓1980ⅤM3,1981年发掘出6座墓葬,时代从二期至四期均有,在一座夯土基址的近旁。此区域从二期至四期的各级居住遗存的附近即是不同等级的墓葬,墓葬区在居住区内,与居住区相伴共存,有的夯土建筑的附近十几米即是不同等级的墓葬,有的墓葬修建在早期夯土建筑之上,并被晚期的夯土建筑覆压,墓葬区与居住区紧密相关。

Ⅳ区范围内,1982~1984年在铸铜作坊发掘出从二期到四期的墓葬约90座,分布集中,有随葬铜爵、玉器、象牙器和漆器的中型墓葬,更多为小型墓葬,涵盖了各个等级,应为一处小型墓地。同时此次发掘中发现有房址和灰坑等生活遗存,墓主人或与铸铜手工业有关,墓葬区和居住区相距不远。

Ⅵ区范围内,在东汉封土大墓东侧,1975~1976年发掘出近10座墓葬,1980年发掘出房址、路面、灰坑、水井和6座墓葬;在南侧1984年清理10余座墓葬和1座大房基,1986~1987年发掘58座各级墓葬及房基9处、灰坑近百个,1989年清理房址2座、灰坑10个、墓葬6座,1991年发掘二至四期的夯土基址、地层、墓葬、水井、窖穴、灰坑等。该区的墓葬从二期到四期均有,等级包括出土物最丰富的I级墓葬和一般墓葬,还有尸骨不全的墓葬。此区域各级墓葬和居民生活区并存。

Ⅶ区范围内,1975年曾在作坊区以西百余米处发现一批铜器、玉器、陶器等,包括1件铜爵、1件玉钺、1件玉牙璋、二里头文化目前唯一的1件七孔玉刀、1件柄形玉器,还有圆陶片和数十枚小绿松石(片),它们极有可能出自墓葬。如此丰富且高级的遗物,推测出自同一墓葬1975ⅦKM7,则该墓葬属于目前所知最高等级的墓葬之列。我们曾在作坊区以西钻探到夯土遗存,表明该区域同样是贵族居住区和墓葬区并存。

Ⅷ区范围内,1960年在1号夯土建筑基址西北约80米发现10余座Ⅲ级到Ⅴ级小型墓葬,同时发现有房址、灰坑等生活遗存。1973年在此发掘区西侧约30米的ⅤT22第3层中发现铜爵、残玉璧戚、残玉铲各一件,第2层发现一件残玉铃舌,推测它们原应出自I级墓。还在该发掘区北侧约65米发现一座残留有玉璧戚、绿松石眼形饰的墓葬(1975ⅧKM5),也属于I级墓。该区域钻探出较多夯土,墓葬区和生活区相距较近。

Ⅸ区范围内,东端在1982~1983年发掘210多平方米,发现二至三期从Ⅰ级到Ⅴ级的各级墓葬21座,二期较大型夯土建筑基址和小型房址,一至三期灰坑(含窑穴和水井)31座;1992年发掘出二、三期的夯土基址、地层、窖穴、水井、灰坑和墓葬等遗迹。二至四期各级居住遗存和墓葬在一起并存,各级居住遗存近旁都有相应级别的墓葬。

(五)手工业生产地点

二里头都邑较为明确的手工业作坊有铸铜作坊、绿松石器加工作坊、制骨作坊,制陶遗存仅发现不足10座陶窑和几件陶垫等制陶工具,分散于Ⅳ~Ⅵ区、Ⅸ区,且二至四期均有,制陶作坊的更多情况有待继续探索。铸铜作坊位于围垣作坊区南部的中间地带,总面积15000~20000平方米,发现包括冶铸及烘烤、预热陶范的场所,房址、灰坑、墓葬等相关遗迹,以及坩埚、陶范、熔炉残片、小铜块、铜渣、木炭等遗物。围垣作坊区的东北部存在着以料坑2004ⅤH290为中心、面积不小于1000平方米的绿松石器作坊,发现有加工工具、原料,以及加工的嵌片、珠等成品、半成品、残次品、废料等。至少存在两处制骨作坊,一处位于宫殿区东侧中南部,距离宫城东3门址、4号基址较近;另一处位于1983~1986年发掘的第Ⅵ区。

此外,还存在多处手工业产品生产、加工地点。在宫殿区东中部及作坊区东北部四期晚段可能还存在着零星的、小规模的青铜器冶铸点,但无法判断属于二里头都邑废弃之前还是之后的遗存。4号基址东部及东南的2003ⅤT36内出土千余粒绿松石料,可能存在一处加工地点。宫殿区东部、作坊区东北部的多个地点也发现制作骨器的遗存,但规模均较小。至今没发现大规模的石器加工作坊,但在宫殿区东北部、西南部、作坊区东北部等存在多处石器加工地点。遗址东北部Ⅲ区2000年发掘区近千平方米范围内,可能存在生产石器、骨器和角器的作坊或较大加工地点。

二里头都邑出土的数量众多、工艺高超的玉器,应该是同铜器、绿松石器等贵重手工业产品一样,在二里头都邑的围垣作坊区内制作的。但与制玉有关的遗存尚未发现,有待继续探索。

、对二里头都邑聚落布局历时性变化的新认识

(一)  二里头文化一期

二里头文化一期,二里头遗址范围内突然出现一批先民定居、生活,遗存散布范围超过100万平方米,是二里头文化分布区内最大的遗址。1号巨型坑在一期晚段已经开始挖坑取土,但面积可能略小。1号巨型坑应是为了解决大型夯土建筑的用土而挖掘形成,或可旁证此时已有大型夯土工程。遗址中已发现几件铜制品,可能已出现青铜冶炼活动。中部出现制骨加工活动。有随葬觚、爵、鬶等陶质酒礼器和鸭形鼎、绿松石珠的墓葬,还有象牙器等规格较高的器物。此期二里头很可能已成为区域性中心聚落,或已作为都邑,为以后二里头都邑的全面兴盛奠定了基础(图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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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里头文化二期

二期时,二里头都邑迅速全面兴盛,都邑面积扩大到约300万平方米,所发掘的区域均有此期的遗存。二期早段开始,中心区陆续开始构建“井”字形道路网络(为了便于行文表述,分别将宫殿区东、南、西、北侧的道路简称为宫东路、宫南路、宫西路、宫北路),至迟在二期晚段“井”字形道路网络已经形成。以“井”字形道路网络为主体框架,宫殿区、祭祀区、作坊区、贵族居住和墓葬区等轮廓初现,二里头都邑“九宫格”式分布格局基本形成,大型夯土建筑的方向、朝向确定,大致为南偏东6度左右,奠定了都邑规划布局的基础,并一直持续到都邑存在的末期(图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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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井”字形道路网络围合的中心区域形成宫殿区,总面积约10.8万平方米。二期早段至少已建成3号、5号两座多进院落的大型夯土建筑基址。二者位于宫殿区东中部,东西并列,中间有道路和排水沟相隔。3号基址多被2号基址叠压,至少由三进院落组成,其西侧有经统一规划、在同一建筑轴线上的西庑。5号基址的面积超过2700平方米,有四进院落。3号、5号基址院内活动面中均发现多排、多座贵族墓葬,出土有铜铃、玉器、绿松石龙形器、绿松石珠、漆器等高规格器物。宫殿区西南出现一座中型墓葬ⅤM22。宫殿区内的1号巨型坑取土面积扩大到约2200平方米,深度达4米左右,取土的体量约9000立方米,与已发现的第2期夯土建筑的用土量大致相当。巨型坑挖成之后,在坑中铺垫陶片、长期踩踏形成坚硬的活动面等,修建带有较大圆灶、夯打坚硬的小房子并在内居住,多次用完整的幼猪或部分猪身祭祀。

在二期、三期之交,在宫殿区外侧的“井”字形道路靠近内侧的路基之上,修建宫城城墙,对宫殿区进行封闭、围护,内外两侧道路继续通行。

在宫殿区以东、以北(Ⅲ、Ⅵ、Ⅸ区)开始形成贵族居住和墓葬区,均出现夯土建筑,以东区域还发现出土铜器、玉器、绿松石器的中型墓葬1981ⅤM4、2016ⅢM1,以北区域发现有中型墓葬1982ⅨM4。作坊区以西区域修建墙垣Q7,可能也已为贵族居住和墓葬区。以北区域出现坛类祭祀遗迹1985ⅥF3,墠类遗迹1987ⅥF7、1995ⅨC6、C14及相关墓葬,祭祀区应已形成。

宫殿区以南的宫东路、宫西路延长线以及宫南路所围空间的内侧,二期晚段时筑起墙垣,目前已经发现了东垣、北垣和东北角,其内已发现铸铜作坊和绿松石器加工作坊,该区域当为作坊区。青铜冶铸点可能不止一处,分别位于宫殿区东北部、南部和作坊区的毗邻地带。二期晚段随着作坊区围垣设施的出现,冶铸活动开始汇集至作坊区的南部,逐渐形成了铸铜作坊,空腔的青铜铃和镶嵌绿松石的铜牌饰等重要铜制品的生产,可能在此作坊内进行。铸铜作坊出现随葬玉器的中型墓葬(ⅣM11),表明墓主等级较高,可能是管理人员或高等级工匠。作坊区东北部出现绿松石器加工作坊,龙形器、镶嵌绿松石的铜牌饰等嵌片类和较多管、珠类绿松石制品可能都在此作坊制作。宫殿区东侧中南部的1号制骨作坊(前文“遗址中部”的“骨器加工点”)开始较大规模生产骨器。

都邑东部边缘挖掘多个取土坑,它们基本南北一线,与中心区南北向道路大体平行,形成沟状堆积,是遗址的东部边界,应具有区划的作用。

(三)二里头文化三期

三期时,二里头都邑继续前期的发展势头,并有较大发展。该期遗存遍布整个遗址,继续沿用“井”字形道路网络规划的都邑框架,大型夯土建筑继续沿用二期确定的朝向。同时,出现了一些新的变化。(1)二期、三期之交,宫殿区外围建成宫城城墙,将宫殿区封闭围护,与其他区域明确分隔,突显宫殿区的核心地位。(2)二期时多进院落格局的3号、5号夯土建筑均废弃不用,新建了四面有围墙、廊庑、封闭的1号、2号夯土建筑,以及相关的7~9号夯土建筑、2号墙、4号夯土建筑,2号夯土建筑甚至直接修建在3号夯土建筑之上;1号、7~9号夯土建筑与2号墙组成1号夯土建筑群,1号基址主殿、南大门与7号基址基本在同一轴线上;2号与4号基址组成2号夯土建筑群,2号基址主殿、南大门与4号基址基本在同一轴线上。(3)宫殿区夯土建筑院内不再埋葬中型墓葬(图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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宫殿区以东、以北的夯土基址、随葬品丰富的中型墓葬,以北区域的祭祀遗迹都继续增加。宫殿区以东发现的中型墓葬有ⅢKM1、ⅢKM2、1976ⅢKM6和KM10、1980ⅢM2和M4、1975ⅤKM4和KM11、1978ⅤKM8、1980ⅤM3等。宫殿区以西发现的中型墓葬有1975ⅧKM5,青铜爵1973YLⅧT22③:6很可能也来自于中型墓葬,表明此区至迟在三期成为贵族墓葬区。

铸铜活动集中在作坊区的铸铜作坊内,铸造的铜器种类和数量均更加丰富,除了继续铸造工具、武器和铜铃、铜戈、铜戚之外,创新使用复杂的分范技术铸造空腔的容器――铜爵。作坊区东北部绿松石器作坊、宫殿区东中部的1号制骨作坊继续加工绿松石器、骨器,可能规模更大。

(四)二里头文化四期早段至四期晚段第1阶段

这一时期,二里头都邑持续繁荣发展。

二期以来的“井”字形道路网络规划的都邑框架、二期和三期之交修建的宫城城墙、宫殿区、三期修建的夯土建筑群继续沿用(图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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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型墓葬有宫殿区以东的1986ⅡM1、2015ⅤM7,以北的1975ⅥKM3,1984ⅥM6、M9、M11,1987ⅥM57等,作坊区以西的1975ⅦKM7,同时这些墓葬的近旁都钻探或发掘到夯土基址或祭祀遗存。这些区域仍为贵族居住和墓葬区。

铸铜活动仍然集中在作坊区的铸铜作坊内,铸造技术更加成熟、规范。新创造出铜斝、铜盉等多范复合容器和铜钺等武器,同时容器的体量大增、厚度加厚、厚薄均匀,铜钺、铜斝、铜爵等铜器外表出现网格纹、圆圈纹、弦纹和乳丁等;青铜器比例增加,技术更加成熟。镂空的镶嵌绿松石铜牌饰,显示出高超的镶嵌工艺。

绿松石器作坊继续加工绿松石器,同时在宫殿东中部4号基址东南,可能也存在一处嵌片类绿松石器加工地点。制骨手工业的生产中心可能发生了迁移,即由1号作坊迁至位于Ⅵ区的2号作坊。

(五)二里头文化四期晚段第2~4阶段

四期晚段第2阶段,二里头都邑的道路网络、宫城城墙、1号基址群、2号基址群等政治性、礼仪性大型工程均出现数量不等的破坏性灰坑,这是以往不曾有过的现象;特别是来自下七垣文化、岳石文化的文化因素突然成组出现于二里头都邑,且破坏了1号夯土建筑基址等政治性、礼仪性大型建筑。在宫南路东段修建了10号夯土建筑,破坏了二里头都邑原有布局框架。这些都是对二里头都邑原有的主体要素、布局框架、统治秩序的沉重破坏。二里头遗址原宫殿区范围内2号基址以北虽新建了6号夯土建筑,但整体规模大大减小。在作坊区北部原5号墙南侧增修了3号墙。铸铜作坊和绿松石器加工作坊都继续发挥作用,可能铸造出了铜鼎和铜斝(可能还有铜觚,均出自于1987VM1)。以上情况表明,二里头遗址仍是规格较高的聚落,是二里岗文化时期的重要城邑,但其主体使用者应属二里岗文化系统的人群(图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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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6号和10号夯土建筑、3号夯土墙使用一段时间之后,在四期晚段第4阶段废弃,铸铜作坊和绿松石器加工作坊也废弃不用。经过短暂的空白期之后,到了二里岗文化晚期阶段,二里头遗址彻底沦为一般的聚落。

四、结论

(一)二里头都邑构成的主体要素与总体布局框架

根据现有发现,在二里头文化分布范围内,仅二里头遗址的面积在200万平方米以上,其他遗址面积最大的仅100多万平方米;仅在二里头遗址发现有“井”字形道路网络、宫殿区、宫城城墙、大型夯土建筑群、围垣作坊区、铸铜作坊、绿松石器制造作坊、贵族居住区、贵族墓葬区、Ⅰ级墓、坛及墠类祭祀遗存、青铜礼器群、玉质礼器群、绿松石礼器群等高规格遗存。上述高规格遗存构成了二里头都邑的主体要素。其中乂以“井”字形主干道路网络最为重要,它分割出不同的功能区,形成“九宫格”式宏大格局,确定了都邑规划布局的基础框架,并一直沿用到都邑存在之末期。祭祀区、宫殿区和官营作坊区这三个最重要的区域恰好在“九宫格”的中路,宫殿区位居中心。祭祀区、贵族居住和墓葬区、制造贵族奢侈品的官营手工业作坊区都拱卫在宫殿区的周围。都邑内部形成“宫殿核心区-祭祀区、官营作坊区、贵族居住、墓葬区等中心区-一般居住活动区”的“向心式”规划布局结构,层次清晰,等级有序,乂完全符合“择天下之中而立国,择国之中而立宫,择宫之中而立庙”都城规划特点。加上二里头都城所处的天下之中的中心位置,充分体现出二里头早期国家等级分明的社会结构和秩序井然的统治格局,足以显示二里头王者在都邑建设中“辨方正位,体国经野”的政治抱负。二里头遗址在二里头文化或国家中规模最大,等级和规格最高,是其唯一的都邑,是王国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精神统治的中心,独具中国古代政治文明特质的王朝礼制已经形成。很多学者认为二里头文化与文献记载中的夏王朝中晚期高度对应。

(二)二里头都邑布局的历时性变化及原因推测

二里头都邑在二里头文化第二期时进入全面兴盛阶段,在中心区规划形成“井”字形主干道路网络和“九宫格”式布局。二期时都邑的总体布局是开放性的。整体布局上,除了二期最晚时段在作坊区东北部及以西区域修筑了质量不好的墙垣之外,中心区其他大部分区域只有道路网络象征性地分区、隔离,多未修建墙垣严格区分,特别是宫殿区外围也无墙垣围护。宫殿区内以3号、5号基址为代表的夯土建筑的总体布局,也为多进院落、外无围墙的开放式布局,甚至在夯土建筑使用时期在院内埋葬多座贵族墓葬,这一方面显示了夯土建筑的特殊功能,也显示了其开放性的特点。在宫殿区内的大型夯土建筑院落内埋葬贵族的情况,目前仅见于第二期的3号、5号夯土基址。

三期时,二里头都邑的布局发生较大变化,整体上由开放转向封闭。二期、三期之交,宫殿区外围全面建成夯土墙垣,将宫殿区封闭围护,与其他区域明确分隔,突显宫殿区的核心地位。二期的多进院落、开放式夯土建筑(3号、5号基址)废置不用,改为修建墙垣围护四周、主殿居于其中、中轴对称的封闭四合院式夯土建筑群,甚至在第二期的3号夯土基址上面重新修建了2号夯土建筑。同时,也不在夯土建筑院内埋设贵族墓葬及一般墓葬。但二期时“井”字形道路网络所规划的“‘井’字形九宫格”式都邑整体布局,大型夯土建筑的朝向和绝大多数墓葬的方向,则与二期保持一致,并沿用至四期晚段第1阶段,表明都邑的上层人群未发生变化;三期至四期晚段第1阶段的出土陶器也与二期的陶系构成、形态特征一脉相承、延续发展,也表明都邑的主体人群也并未发生变化。宫殿区和宫室建筑布局和内涵的较大变化,应是统治阶层的规划理念、礼制观念和统治思想发生了变化,或是统治阶层的控制力和权威加强的体现。

四期晚段第2阶段,二里头都邑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包括“井”字形道路网络、宫城城墙、1号和2号夯土建筑群等都邑主体要素大多遭到破坏,且未新建同等规模、同一文化属性的都邑主体要素,在二里头文化其他区域也未修建同一文化性质的都邑。来自下七垣文化和岳石文化的因素突然成组出现于二里头都邑,且破坏了1号夯土建筑等政治、礼仪性设施。新建的6号夯土建筑主殿外无围墙的布局,与1号基址群、2号基址群的主殿位于围墙内的四合院式布局和单体长条形台基的布局均不相同,却与偃师商城宫殿区的多数夯土建筑、洹北商城宫殿区的夯土建筑在主殿外无围墙的布局相同;10号夯土建筑破坏了“'井’字形九宫格”式都邑格局,暗示6号、10号夯土建筑的修建、使用者或为二里岗-洹北商城文化系统、二里岗政权的统治者。与此同时,郑州荥阳大师姑、东赵,新郑望京楼等二里头文化城邑均遭到破坏而废弃,偃师商城兴起于二里头都邑东北6公里,郑州商城持续兴盛。偃师商城和郑州商城的铸铜作坊尚未建成,二里头都邑的青铜器和绿松石器生产作坊仍在使用。这些很可能是下七垣文化、岳石文化所代表的政权毁灭并取代了二里头文化所代表的政权,是文献所载的夏商王朝更替的反映。

二里岗政权统治者还在二里头遗址新建6号、10号大型夯土建筑和3号夯土墙垣,继续使用青铜器铸造作坊和绿松石器加工作坊,并制作青铜鼎和斝,而郑州商城、偃师商城均未出现此期的铸铜作坊,表明此时二里头聚落在二里岗政权体系中处于较高的级别,仍属于高规格聚落。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四期晚段第4阶段(约当偃师商城第一期文化晚段、郑州二里岗下层文化第2阶段),郑州商城南关外铸铜作坊、偃师商城东北隅铸铜作坊建成之后,二里头遗址6号、10号夯土建筑、3号墙、铸铜作坊、绿松石器加工作坊均受到破坏而废弃,二里头遗址也被彻底废弃。

(三)家族式居住和墓葬区

二里头都邑可能存在的家族墓地,分布在“‘井’字形九宫格”的多个网格中。宫殿区以东的第Ⅲ、Ⅴ区,宫殿区以北、祭祀区一带的Ⅵ区西部、Ⅸ区东部均发掘出各级居住和墓葬遗存;南部Ⅳ区铸铜作坊内发现有多级家族墓葬;作坊区以西的Ⅶ区、宫殿区以西的Ⅷ区发现有中型墓葬,钻探到夯土基址。上述各网格区域可能均为家族式居住和墓葬区。祭祀区东西两侧、作坊区以东区域均钻探到夯土遗存,可能也为家族式居住区。我们推测,以上不同区域归不同的家族或集团所有,同一区域为同一个家族或集团各个层级人员的集中居住地和墓葬区。如前所述,作坊区西侧新发现的墙垣Q7,很可能是作坊区以西网格的贵族居住和墓葬区外围大型围垣设施的东垣。我们认为,除了宫殿区、作坊区外围存在墙垣之外,“‘井’字形九宫格”其他网格的各贵族居住和墓葬区外围也应有墙垣围护。上述二里头都邑无大型墓地、同一家族或集团居住、埋葬在同一个区域,不同家族或集团居住和埋葬在不同区域的情况,与陶寺文化等新石器时代晚期依然存在大型公共墓地、居址和墓葬区分开的情况迥然有异,而与郑州商城、安阳殷墟等早期王朝都邑的居住、墓葬制度、社会结构更为接近,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二里头文化、二里头王国在中国历史上开创划时代变化的情况。

(四)大规模作坊制与小型手工业生产并存

作坊区处于靠近宫殿区的都邑中轴区,且外围设有围垣设施,表明其为上层统治阶层所控制、垄断,并为之服务,具有官营性质。其中的铸铜作坊和绿松石器加工作坊设施齐全,工序繁多,技术水平高超,都经过长期反复使用,表明这一时期的青铜冶铸和绿松石器制作已经实现了专业化、规模化的生产。如前文所述,二里头都邑的手工业生产,存在着大规模作坊和小型加工地点两种形式。虽有大规模的作坊及围垣作坊区,但并未将手工业生产严格限定在作坊区和作坊内,而是较为分散,甚至在宫殿区内也分布有小型作坊和加工地点;多处生产地点同时生产多种质地的产品。这些情况反映了二里头早期王朝多种制度初创时的相对不成熟特征,也与其他方面表现出来的情况相一致。

附记:本文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2018年重点项目“二里头遗址宫殿区考古发掘报告(2010~2017)”(批准号18AKG003)、国家文物局项目“考古中国·夏文化研究”(文物保函〔2020〕250号)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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