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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钱借出去,千万不要打官司!否则不仅拿不到钱还要坐牢3年

 逸香阁居士丽人 2020-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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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生活中,有些人为了赚点借款利息,偏偏手里头又没钱,便把目光投向了银行,想要“空手套白狼”,通过银行贷款,将套出来的钱又借出去。注意了,你的这种行为有可能涉嫌高利转贷罪,一旦罪名被认定,后果很严重!

法宝律师给大家讲一个案例:

刚子向方老板借200万做生意,承诺一年可以给他付30万的利息。方老板觉得这笔交易很划算,但是一下子拿这么多流动资金给他,又担心会对自己的生意造成影响,思量了一下,打算将自己的店面向银行抵押贷款。

方老板弄了一份假的购销合同以进货为由向银行贷了200万元,借给刚子。刚子一开始也信守承诺,按月向方老板支付利息。可半年之后,利息还得越来越慢,到后来怎么催刚子都不还钱了,甚至还玩起了失踪。这可把方老板急坏了,一打听才知道,这刚子不是去做什么生意,分明是拿这笔钱去赌了!方老板急忙东拼西凑地把银行的贷款还清了,而后一纸诉状将刚子告上了法庭。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向方老板询问资金来源,几番询问才问出来这200万是通过银行贷款贷出来的,于是法官将案件中止,将案件移送到公安机关。最后,方老板被认定为“高利转贷罪”被法院判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15万。

从银行里面通过贷款套取出来的资金又有偿转贷给别人,这种借款行为称为高利转贷行为,通过这种行为签订的民间借贷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借款人是可以向法院主张合同无效,法院审理如果认为有可能构成高利转贷罪的,有可能会中止审判,将案件移送给公安,一旦认定为高利转贷罪,你不仅钱要不回来,甚至还有可能被判刑。

法院对高利转贷罪的审理过程中,主要会审查两点内容:

一、审查资金来是否来源于金融机构的信贷资金。一般情况下,如果证明该款项在借款合同签订时出借人尚欠银行贷款未还的,通常会推定该款项来自银行的信贷资金。

二、关于高利的认定。“高利”并不要求超过民间借贷法定的利息标准。只要通过转贷行为获利就能被视为高利转贷行为。

现在,国家对金融机构的监管非常严格,能够“空手套白狼”的时代已经过去,而且伴随着民法典的出台,对于借款行为有了更多更严格和明确的规范,出借人在借款时一定要警惕高利转贷这条法律红线,切勿存有侥幸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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