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办经验:拿从银行借的钱放贷(高利转贷),法律如何评价? 一、遇到的问题 我从银行借钱,然后再高利贷给他人,赚点利差违法吗? 二、解决问题 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要将这个问题与职业放贷人的行为相区别。关于职业放贷人的介绍及相关规则,详见上篇推送:【如何认定职业放贷人?职业放贷人签订的借款合同有效吗?约定的利息还要付吗?】 我们这里所说的从银行借钱再转贷他人的行为是偶然发生的,不同于职业放贷人经常性、反复性从事借贷行为。 从银行借钱,然后再高利贷给他人,法律给予否定评价,即转贷他人的借款合同无效,但是从银行借款的合同仍然有效。 转贷他人的借款合同无效,那么还需要偿还本金和利息吗? 本金当然要如数偿还,可以不支付利息,但是应当支付资金占用费。资金占用费可按照转贷人从银行贷款时的利息来确定。 三、给你支持 怎样认定出借人的资金是从银行借的呢?只要签订借款合同时,出借人尚欠银行贷款未还的,一般均推定为出借人套取银行资金,对外提供借款。 如何认定高利转贷中的“高利”呢?只要出借资金的利率高于,出借人从银行贷款的利率,就算做高利转贷,至于高多少,没有要求。 债办支招:《九民纪要》实施后,债权人要债的新姿势——股东出资加速到期 债办支招:登记在别人名下,但被债务人长期驾驶的车辆,能变卖清偿债务吗? 债办支招:贷款时除了支付利息,还被要求支付顾问费、咨询费,合理吗?可以不付吗?且看本文! 债办经验:如何认定职业放贷人?职业放贷人签订的借款合同有效吗?约定的利息还要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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