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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啥很少听说西方贵族争家产

 黄毅弘 2020-09-24

不知你是否感到奇怪,争家产这种事,在中国家庭中,上到土豪下到小老百姓都很常见,但在西方,反而越是大贵族、大富豪的家庭越少有这类纷争。

西方大富豪们一般都会在生前把自己的家业安排得明明白白,少部分还安排得相当洒脱。比如曾长期霸占世界首富位置的比尔·盖茨,早已高调宣布身后会把自己的1000亿美元财产捐给慈善机构,三个子女每人只给1000万美元安家费,子女们想再实现人生的若干个“小目标”就只能靠自己打拼了。

在欧洲历史上,越大的贵族越把家族内部财产纷争看做是一种不名誉,为数不多的家产大战也仅发生于某个贵族合法继承人出现空缺、远支亲族的纠纷中。与之相对应,向来讲究家丑不可外扬的不少中国人,反倒是不忌讳在分家时把七大姑八大姨都叫来评理,锱铢必较地要求必须分个“公平”。

西方贵族这种不争家产的传统,其实跟他们的祖上有点关系。西欧人的祖先日耳曼人原本也是奉行均分继承法的,罗马帝国崩溃后一度最有望统一西欧的查理曼帝国,在经历查理曼大帝的辉煌后,就上演过一场“争家产”大戏,其领土最终被其三个孙子均分,分别成为了后来的法兰西、德意志和北意大利。但这种均分法随之产生的问题是国家实力也遭到削弱,西欧奉行的又是封建制,封臣们的家产一被均分,往往意味着其子女无法筹集足够的力量为封主提供军事效力。

为了规避这种弊病,西欧各国自中世纪中期起就开始奉行“萨利克继承法”,以法律的形式强制规定贵族死后,其地产及附加其上的封建义务必须由其仍在世的最长子全部继承。中世纪的财产主要就是地产,国王或者大贵族还能想办法挤出一块领地,给小儿子们封个小点的贵族当当,小一点的贵族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小儿子们在自己死后变成平头百姓。

以咱中国的眼光看,这样的继承法当然相当不公平,但“萨利克继承法”在欧洲历史上却获得了一个意外后果:贵族们由于担心小儿子们的前途,往往会选择在教育上投资,以便自己死后他们也能谋个好出路。

于是,我们看到欧洲的大学在中世纪盛期就开始如雨后春笋般冒了出来,意大利的波伦大学创办于1119年、法国的巴黎大学创办于1150年、英国的牛津大学创办于1249年,这些大学最初的学生主力其实就是贵族的小儿子们,这些大学生们得异常努力地学习,才能在毕业后谋一个高阶教士之类的好职位,以维持自己当初的生活水准。

是的,今天让很多中国富裕中产阶级钦羡不已的欧洲“贵族教育”,最早就是这么来的。

所以,我们就常常能看到中世纪的欧洲教士们往往是身具贵族气质而又多才多艺,在明末西学东渐运动中起过重大作用的很多西洋传教士,之所以能跟同时代的中国大儒们一通谈天说地不露怯,就是这种背景在起作用。

当然,对于那些实在学不进去的贵族小儿子们,另一条道路也为他们敞开,那就是成为雇佣兵,中世纪欧洲遍地走的各个佣兵团体中充斥着大量底层贵族或骑士的小儿子们,有些佣兵团体甚至干脆以“某某次子团”为名号。

大航海时代开启后,贵族小儿子们又有了一条新的出路,即向老爹或大哥要一笔经费,出海到大洋彼岸讨生活,这些在上层社会吃过见过的人,成为了欧洲殖民运动中的精英和主力。他们迫切的成功欲望,推动了欧洲向新世界的扩张。

“留给长子的是土地,留给次子的是技艺”这种观念延续到后世,逐渐演化成了欧洲贵族们重视教育和对子女能力、人脉培养的传统。所以,当我们今天看到西方很多顶级富豪往往乐于将自己财产的大头在生前就做了慈善,而给众子女只留一点“安家费”时,你千万别觉得这是“傻帽”,需知他们的财产早已从真金白银转变为了其他形式传给了子女,而这样的传承,不仅避免了财产纷争,还能避税,这才是最保值的继承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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