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学通讯2014,(03),101-104 李晓菊中国人民大学历史学院摘 要: 本文从制度建设、类型创新、思想理论的总结、经世致用精神以及私家档案文献编纂的兴起等方面对唐代档案文献编纂的历史成就及其时代特征做了概要性的论述。本文认为唐代档案文献编纂在古代档案文献编纂发展历史上具有十分重要的、承前启后的意义,对宋代乃至元明清各朝档案文献编纂的发展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Abstract: This paper provides a summary of discussion on the historical achievements and the characteristics of times in the compilation of archival documents in the Tang Dynasty from the aspects as follows: the establishment of the systems, the innovation of the styles, the discussion of the thoughts and theories, Practical Historiography, and emerging of archival documents compilation by the private sectors. The article points out that the archival documents compilation in the Tang Dynasty plays an important and pivot role in the overall history in this field in ancient China, and it has made significant impact on the archival documents compilation for the later dynasties such as Song, Yuan, Ming, as well as Qing dynasties. 在中国古代档案文献编纂发展历史上, 唐代是一个十分重要的、具有承前启后意义的历史时期。它既是对两汉以来, 尤其是魏晋南北朝时期档案文献编纂的总结和深化, 又是在新的统一的中央集权政治形势下的创制与开先。唐代的档案文献编纂,无论在编纂制度、编纂实践还是在思想理论的总结上,都有重大的创获与建树, 为宋代乃至中国古代后期元明清各朝档案文献编纂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开辟了道路,产生重要而深远的历史影响。本文试从制度建设、类型创新、思想理论的总结、经世致用精神以及私家档案文献编纂的兴起等方面, 对唐代档案文献编纂的历史成就和时代特征加以概要的论述。 一唐代档案文献编纂的发展首先体现在官方档案文献编纂机构以及编纂制度的建设, 这个过程伴随着唐初设馆(史馆)修史、官修国史制度的确立与实施。 这套机构与制度,保证了起居注、时政记、日历、实录等国史档案文献的持续编纂, 进而为官方国史修撰提供系统完备的文献资料保证。唐代的史馆,既是官方国史修撰机构,也是国史档案文献编纂机构。 史馆的设置可以追溯到北齐, 但史馆制度的发展与完善是在唐朝初年。 高祖武德五年(622),唐朝建立未久,唐高祖即采纳令狐德棻的建议,下诏修撰魏、周、隋、梁、齐、陈六朝历史,虽历数年未有成效,但确立了官修前代史的格局。 太宗贞观三年(629),再次下诏修周、 隋、 梁、 齐、 陈五代史, 贞观十年(636),“五代史”同时修成奏上。 经过这次大规模的修史活动,唐代的史馆和官方修史制度确立起来。首先,为保证五代史的成功修撰,在中书省设置了秘书内省, 这是具有史馆性质的修史机构, 但非常设机构,五代史修成后,随即废置。[1]其次,设置了总领全局的官员,如以宰相房玄龄“总监诸代史”,秘书监魏徵参与“总监”,秘书丞令狐德棻“总知类会”。[2]第三,贞观三年(629)闰十二月,即在设秘书内省修前代史稍后,于禁中设立了史馆,作为常设的修史机构,掌修国史。[3]这一举措,标志着唐代设馆修史、官修国史制度的正式确立。伴随着这一制度的确立,起居注、实录等国史档案文献的编纂提上日程,成为史馆的重要职能, 史馆的组织规模和编纂制度在继承前代制度基础上更加发展完善。 唐代史馆官员主要由监修国史、兼修国史、史馆修撰、直史馆和判史馆构成,建制之初,“监修国史”即由宰相担任。 贞观三年(629)闰十二月,设史馆,四年(630),以房玄龄为尚书左仆射,监修国史,[4]此为唐代监修国史之始。除组织机构建设外, 唐代史馆还建立了相当完备的编纂制度,以保证官修国史的顺利实行,宰相监修和史料的征集与搜访, 是其中最重要的两项。 宰相监修,具体包括受诏修史、奏荐史官、确定体例断限、布置分工、审定书稿以及在国史编撰完成后,以监修的名义奏上朝廷等诸多职责,对于保证国史修撰质量、推动国史及国史档案文献编纂工作各环节的有效展开,具有重要作用。另一方面,我们也要看到,宰相监修制度的实质, 是皇权通过宰相监修来监督控制包括国史档案文献编纂在内的国史修撰, 使之为现实政治服务。这一制度为后来的五代和宋所继承,宋代除实行一相监修外,还增设提举官,并实行“过局”之制。[5]随着唐代设馆修史、官修国史制度的确立,唐政府制定了相应的史料征集与搜访制度, 以确保官方国史修撰的史料来源。 唐代史馆的史料来源主要有四个方面,即记注档案、诸司供报、史官搜访和馆外人员主动提供,[6]其中记注档案和诸司供报是两个最重要的来源, 唐代为此建立了完备的记注官制(即左、右史官制) 和诸司供报制度, 今 《 唐会要 》 卷63《史馆上 》所载 “诸司应送史馆事例”,应该是中唐时期在唐初史馆有关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的结果。这项制度为五代史馆所继承,内容更加详明(《五代会要》卷18)。 史官搜访和“馆外人员主动提供”两项, 到宋代尤其成为官修国史获取私家历史编纂成果的重要途径。 唐代设馆修史、官修国史制度的确立,开启了古代档案文献编纂的新时代,它使起居注、实录等国史档案文献的持续编纂具有制度的保证, 大大地推动了国史档案文献编纂的发展。至宋代,随着官修国史制度的进一步发展,相继建立了起居院、日历所、实录院、会要所、玉牒所等各种专门的国史档案文献编纂机构, 把官方国史档案文献编纂推向新的发展阶段。 唐代设馆修史、官修国史制度,对辽、金两朝以及中国古代后期元明清各朝的官方国史编撰制度,都产生了重要而深远的影响。如辽朝的记注官,大抵沿袭唐制,至少纂有圣宗、兴宗、道宗和天祚帝4 种起居注,辽圣宗时期曾诏修《日历》,辽朝还多次诏修实录。[7]金朝的国史修撰制度参用唐宋,较之辽代,更为健全。 实录,尤为金朝国史修撰的大宗,几乎历代实录皆有编纂。 辽金以后元、明、清各朝的官修国史制度,尽管各有调整变化,但在官修国史机构的设置、宰相监修制度以及起居注、实录等国史档案文献的持续编纂等方面,都不出唐代设馆修史、官修国史制度所奠定的基本格局。 二唐代档案文献编纂的发展还体现在类型的创新,即能够适应政治制度的变化和时代发展的需要,创设新的体例与题材。在国史档案文献编纂方面,唐代在前代起居注、实录等已有形式基础上,相继创设了时政记、圣政纪和日历等新的类型,这些官方国史档案文献编纂的新形式都为宋代所继承和发展,如宋代专门载录前朝帝王训谕圣语, 以供经筵进读之用的“宝训”,就是在圣政纪的基础上产生的。在行政档案文献编纂方面, 德宗时期苏冕编纂 《会要》40卷,该书以“事目”为中心,叙高祖至德宗九朝的典制沿革,每个事目之下,按朝年顺序排比有关诏书、章奏等档案文献资料。从历史编纂学角度来看,该书创设了一种新型的典制体断代史,即“会要”体,但从档案文献编纂学的角度来看, 该书实具有当代综合行政档案文献汇编的性质, 此后宋代官方行政档案文献编纂的重要项目“国朝会要”正是在苏冕《会要》所创设的体例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不仅如此, 在苏冕《会要》的影响下,两宋直至明清时期前代会要之书的编纂十分可观, 构成了古代历史文献编纂的一个专门系列。在专门行政档案文献编纂方面,唐代的成就同样令人瞩目, 产生了财政档案文献编纂性质的“国计簿”(李吉甫 《元和国计簿》、 韦处厚 《大和国计》)、机构沿革和“掌故”汇编性质的“官署志”、科举档案文献编纂性质的“登科录”和诉讼档案文献汇编性质的判词集(如张鷟《龙筋凤髓判》)等多种新的类型,对宋及以后各朝档案文献编纂的发展影响深远。“国计簿”,是我国最早的统计年鉴和会计专著,到宋代发展为“会计录”,成为宋代中央政府加强财政管理以及皇权控制国家财权的重要手段。官署志,是以某一专门机构的建置沿革、历任官员、条例规则为记述对象的书籍。唐代产生的官署志,主要集中在御史台、 馆阁和翰林院等地位崇重、 备受时人关注的机构,如韩琬《御史台记》、韦述《集贤注记》、李肇《翰林志》等。 登科记,是以进士题名(或兼载诸科姓名)和试题等为记述内容的科举档案文献汇编, 是科举制在唐代进一步发展的产物,如崔氏《唐显庆登科记》、姚康《科第录》、李弈《唐登科记》等。 到了宋代,科举制完全确立起来,规模较之唐代更加扩大,“登科录”的编纂也进一步发展完善。此外,唐代还产生了人事档案文献汇编性质的《具员御览》,该书为宣宗时五品以上官员的人事资料汇编,由宣宗命宰相编纂,以供查考。 [8]在律法档案文献编纂方面,在宋代极为活跃的“编敕”,亦产生于唐代。 三唐代档案文编纂发展的一个十分突出的成就,就在于它孕育产生了一部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关于档案文献编纂思想理论的总结性著作———刘知幾的《史通》。 《史通》诚然为中国古代史学史上第一部系统的史学理论专著, 但其中包含了丰富系统的有关档案文献编纂的思想和理论, 值得我们更加深入地研究总结。 本文认为刘知幾的档案文献编纂思想和理论,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即档案文献史料观点和档案文献编纂的原则与方法。 在档案文献史料观点方面,刘知幾关于区分两种性质的历史文献,即所谓“当时之简”和“后来之笔”(《史通·史馆建置 》)的论述最为重要,它揭示了档案文献的基本属性,提出了“记注”等历史档案文献的书写原则,强调了档案文献在历史编纂学和史学发展中至关重要的地位与作用(参见《史通·辨职》),在古代档案文献编纂理论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价值, 为清代章学诚系统论述“记注”与“撰述”问题奠定了基础。 在档案文献史料的利用问题上,刘知幾的态度是理性的,他既重视档案文献的原始记录性价值,如指出偏记小说“皆记即日当时之事,求诸国史,最为实录”,“能与正史参行”,[9]同时也指出谱牒、行状、州郡志等档案文献在编纂上存在的问题, 认为史官修史在利用这类文献资料时,不能简单照搬,而需加以鉴别,所谓“练其得失,明其真伪”。[10]在《史通·疑古》中,他对《尚书》的内容提出怀疑,并能利用《竹书纪年》等近世发现的文献资料加以考辨,为古代档案文献辨伪开了先例。在《史通·载文》中,他批评魏晋以后诏诰等官文书写作存在的“虚设”、“假手”等虚伪不实的现象,并从史学求真的原则出发, 透过文书的表象观察其背后的政治状况与制度变化, 重新审视魏晋以来官文书的史料价值及其利用问题, 他的论述丰富了古代档案文献史料思想, 是对古代档案文献编纂理论的重要贡献。史馆制度在唐朝中期以后逐渐暴露其弊端,影响了国史修撰的质量。 在《史通·忤时》中,刘知幾结合自己的切身经历, 对当时史馆编纂制度中存在的诸多问题提出了有力的批评。《史记》、《汉书》的长篇载文问题,是刘知幾历史编纂学讨论的焦点之一,在《史通·载言》中,他提出纪传体史书于表、志之外,设立专门的“书”部,收录诏令、奏议等文书文献,题为“制册章表书”。他的这一建议,对此后的历史编纂学是有影响的,如中唐以后产生的《通典》、《会要》对诏奏文献的重视以及各种诏奏集的编纂,乃至“后世若《唐文粹》、《宋文鉴》以及明清《经世文编》之类,皆足为史传羽翼。溯厥体例,盖皆本知幾斯议而稍变通以为之者也。 ”[11] 四唐代档案文献编纂具有强烈的经世致用的时代特征,突出表现在中唐以后苏冕《会要》、李吉甫《元和国计簿》 以及陆贽等重要政治家诏奏集的编纂方面。 苏冕《会要》不仅专详唐代高祖至德宗九朝之典制沿革,而且包含有“史论”的内容。 今《唐会要》中,保留了“苏冕曰”等形式的史论20 余条,或批评时政,或考辨史料,与同时代杜佑《通典》一样,显示了中唐以后历史编纂学会通征实, 关注现实的时代特色和“经世”品格。苏冕《会要》的这一特色,在南宋徐天麟所编《两汉会要》中,得到很好的继承和发展。李吉甫《元和国计簿》,10 卷,以全国统治范围为统计对象,从国家财政经济状况的角度,揭示出天宝以来唐代地方藩镇逐步强大而中央政权统治削弱的严峻局势。 该书的编纂,用意明确,即为宪宗时期实行强化中央王权,抑制藩镇割据的措施,提供决策参考。此后他又编撰了《元和郡县图志》,也是出于同样的目的。中唐以后,历史上为世家大族政治服务的骈体文已经不能完全适应当时社会政治的需求, 在这种情况下,兴起了由韩愈、柳宗元等倡导实行的古文运动,主张去骈就散,文以载道。 事实上,在韩愈之前,德宗时期的政治家陆贽已经开创了一种骈散相揉,切于实用的公文写作文风, 他所撰制的诏诰和奏议对当时的政治产生十分重要的作用。 陆贽同时代及稍后的政治家权德舆、 韦处厚先后为他整理编纂文集和诏奏集。经权德舆整理编纂的《陆宣公集》,包括《制诰集》10 卷、《奏草》7 卷、《中书奏议 》7 卷, 实为陆贽之诏奏文书汇编。尤其应该提到的是,权德舆为该书所撰序文,对陆贽的仕履、生平,文集的构成,陆贽所撰诏诰、奏议的价值以及文集的编次等情况,逐次加以介绍说明, 允为唐代档案文献编纂中一篇具有重要价值的评论性辅文。[12]此外,还有宣宗时期由李德裕初步编辑、 郑亚编定并作序的 《会昌一品集》,由蒋偕编次并作序的《李相国(李绛)论事集》,均为唐代诏奏文献编纂中的“有为”之作和代表性成果。 五魏晋南北朝时期,由于南北分裂,政权林立以及门阀氏族政治的影响, 私家撰史之风大盛,“官修之史,十才一二,私修之史,十居八九”。[13]隋文帝实现统一后,曾采取严厉的政策禁止私撰国史。唐朝建立后, 进一步强化中央集权政治对思想文化领域的统治,通过设馆修史、官修国史制度的确立以及“五代史”、《晋书》的相继编撰,有力地扭转了魏晋南北朝时期官方修史不力而私家撰史大盛的局面, 将王朝史的修撰完全掌握在官方手中。这个历史性的转变,深刻地影响了此后中国古代历史编纂学的发展格局,在相当一段时间内,官方史学十分强大,私家撰史和私家档案文献编纂相对寂寥。 然而中唐以后严重的政治危机和社会剧变, 激发了一大批有识之士抱着存史、补史、以史为鉴、以史经世的目的,以各种形式从事历史编撰,私家撰史、私家档案文献编纂再度兴起, 打破了长期以来官方史学垄断历史编撰的局面,使中唐以后的史学、历史编纂学呈现出官私并存、 互动发展的新态势。 胡三省敏锐地注意到这一点,他说:“盖唐中世之后,家有私史”,“《考异》三十卷,辩订唐事者居太半焉,亦以唐私史之多也”。[14]中唐以后的私家档案文献编纂, 题材丰富、 形式多样,显示出在政治危机和社会剧变时代,私家编纂特有的活力,为宋代,尤其是南宋时期私家档案文献编纂的兴盛发展开辟了道路。 余论中国古代政治之于思想学术的发展, 其作用总是表现为正反两个方面。 唐朝初年的统治者对于史学和历史编纂固然十分重视,但这种“重视”同样体现为推动、促进与干预、控制两个方面。 前者无疑从制度、人力、物力等方面,有力地保证了官修国史和国史档案文献编纂的有序进行, 后者则更多地暴露出在君主专制政体下,政治与史学关系的本质。由于起居注、实录等国史档案文献编纂,往往事关皇帝个人的名誉、 权威以及统治集团中不同派别的政治利益, 因此皇权和不同的政治集团总是试图通过对国史档案文献编纂的干预和控制, 进而掌控王朝史的记录权和解释权,导致档案文献编纂曲笔伪饰,甚至遭到粗暴的禁止与焚毁, 严重违背档案文献的编纂原则,对档案文献编纂的发展起到破坏和阻碍作用。唐太宗本人就曾几次要求阅看起居注和国史, 并要求房玄龄按照自己的意旨书写历史(《贞观政要·文史》),运用至高无上的皇权,公然篡改《实录》,掩盖历史真相, 为此后的国史和国史档案文献编纂开了一个“恶例”。中唐以后,牛李党争同样渗透并影响到实录的编纂。到了宋代,随着君主专制的中央集权政治的进一步发展,皇权、权臣以及党争对于起居注、时政记、 实录等国史档案文献编纂的干预和控制也都更加深入,更为强化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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