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中心整体薪酬方案 薪酬方案设计基本原则 1、关联原则。个人利益与团队利益息息相关、辩证统一。 2、可控性。以收定支,最优化编制,最优化成本控制,最大化个人价值。 3、以学期作为独立核算的项目单位。按学期确定经费比例、人员编制,进行绩效考核。 薪酬方案设计四项核心数据 经费比例 一、教学人员:年均学费总额的28% 春、秋学期学费总收入的32%; 暑学期学费总收入的(24%)。 特别说明: VIP学员费用和兼职教师任课班级的费用不纳入教学人员学费总额计算。 VIP学员费用和兼职教师任课班级的费用提取2%作为管理津贴。 二、市场人员:定薪发放,年均学费收入的4.5% 春、秋学期:学费总收入的6%; 暑学期学费总收入的3%。 三、行政人员:年均学费5% 春、秋学期:学费总收入的6%; 暑学期学费总收入的4%。 人员划分 一、教学人员:所有专兼职教师、教研组长; 二、行政人员:行政管理人员(含校长、分校主管)、财务人员及专兼职行政人员; 三、市场人员:市场管理人员(含分校主管)、市场人员、课程顾问。 学期划分 一、教学人员与行政人员 2-6月为春学期,7-8月为暑学期,9-1月为秋学期。 二、市场人员 12-4月为春学期,5-7月为暑学期,8-11月为秋学期。 薪酬方案分项实施细则 教学人员部分 一、教学人员薪酬项目及发法办法:(人员构成:教学人员+教学管理人员) 二、兼职教师课时津贴(本标准为我校专职教师转为兼职教师课时津贴的统一发放标准) 三、晚辅课程与VIP课程 晚辅课程与VIP课程不计入专任教师学费总额。晚辅课程课酬发放办法如下: 学费收入的20%作为教师总课酬,2%作为管理津贴。 VIP课程:学费收入的25%作为教师课酬,2%作为管理津贴。 四、初高中项目部薪酬方案见附件二。 附件一:教学管理奖考核指标: 附件二: 初升高项目组薪资方案 四项核心数据 经费比例:(当月实际PT收入) 一、 专职教师课时津贴: 大班:20%(含2%的学期绩效奖); VIP:22%—35%(依据学生年级与班级类型确定) 二、兼职教师课时津贴: 大班:28%(含2%的学期绩效奖); VIP:24%—35%(依据学生年级与班级类型确定) 三、市场人员(分校校长、课程顾问)基本工资:平均8% 春、秋期:12%—15%; 暑学期:10% 四、市场人员课时津贴(用于分校校长、课程顾问带课) 春、秋期:12%; 暑学期:10% 专职教师行政工资补贴标准: 春、秋期:8%; 暑学期:5% 班级类型: 大班(标准班人数:20人。超额3人以上开始奖励。3—5人,上调2%,6—10人,上调4%,依次类推) VIP专项辅导班(含一对一;一对二;一对三;一对五等) 续班率:40% 具体薪酬方案 一、薪酬结构: 专职教师:行政补贴(含基本工资、全勤奖、工龄、社保等)+课时津贴 兼职教师:课时津贴 市场人员:基本工资+课时津贴 二、专职教师行政补贴核算及发放办法: 1、每月由财务人员结合初高中学习中心实际PT收入核算出当月专职教师行政补贴总额; 2、财务人员依据分校校长当月给专职教师的考核结果,按比例分配。 三、市场人员基本工资核算及发放办法: 1、每月由财务人员结合初高中学习中心实际PT收入核算出当月市场人员的基本工资总额; 2、市场人员基本工资基本定薪发放; 3、若当月实际PT收入按比例提取超出市场人员定薪的工资总额的量(PT收入提取总额-定薪工资总额)由财务人员依据市场人员的考核结果,按比例分配。 四、学期绩效奖的核算与发放办法: 经费比例:当期学费收入的2%;发放办法:每学期末结合各任课教师续班完成情况一次性发放。 五、各班型对应的专兼职教师课时津贴核算方式及发放办法 市场人员部分 一、市场人员构成 市场人员包括市场管理人员(分校主管市场分摊一半)、市场拓展人员、课程顾问(收费注册人员)。 二、市场人员薪资构成 市场人员:基薪+招生津贴+个人目标奖+团队目标奖+福利津贴+团队管理奖+社保医保 三、市场人员基薪构成 发放办法: 1、定薪发放。每月根据当期学校实际产生的PT收入总额测算在职市场人员月应发薪酬总额。 2、应发薪酬总额=当月学校PT收入之和×所在月度经费比例; 春、秋学期:学费总收入(PT收入)的6%; 暑学期学费总收入(PT收入)的4%。 3、全员定薪工资总额+注册奖总额不足月度经费比例的,由市场部负责人结合月度考核情况给予奖励。奖励明细需报学校校长审核批示。 行政人员部分 一、行政人员构成 行政管理人员(其中分校主管行政分摊一半)、行政后勤人员、财务人员和兼职行政人员。 二、行政人员薪资构成 行政人员:基薪(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全勤奖)+工龄工资+月绩效奖+福利津贴(其它)+社保医保 三、带“☆”人员经营目标奖发放办法: 1、经营目标奖以“学期”为单位按“学期利润目标”为标准核算发放; 2、各“学期利润目标”明细表: 3、完成以上利润目标,各带“☆”管理人员经营目标奖发放标准及办法如下: 分校主管:超额利润的30%;(按期发放) 其它管理人员:超额利润的30%;(按期发放) 所有管理人员:超额利润的20%,由校长结合各管理人员工作情况,奖励分配。(按期发放) 学校风险基金:超额利润的20%。(按年发放,年终发放)。 学校福利与长期激励方案 1、保险: 学校在员工来校工作满半年后,按照国家规定为员工交纳社会保险(提交手续齐全)。 2、假期: 除国家法定假期外,学校每年为员工提供10天带薪暑假与12天带薪寒假。 3、校龄: 学校为在校工作满1年以上的员工提供50元/月/年的校龄津贴。 4、培训:(有计划开展,实际培训费用支出不得超出全年收入的1%) 学校为员工提供免费入职培训、在职业务培训和骨干员工培训。 学校为优秀员工提供外出业务培训的机会。由参训员工自行支付培训费用,在与学校约定的服务期满后,学校全额报销参训员工的交通费、食宿费和培训费。具体要求如下: 培训总费用1-500元,服务期半年; 培训总费用501-1000元,服务期一年; 培训总费用1001-2000元,服务期两年; 培训总费用2001-4000元,服务期三年。 学校为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提供培训总费用1000以下的免费外出培训机会。 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培训总费用1001-2000元,服务期一年;培训总费用2001-4000元,服务期二年。 5、慰问金: 学校在春节、中秋节、教师节三个节日将给予全体员工适当的节日慰问金,女性员工在三八节还会得到特别的节日慰问金。 学校员工结婚、直系亲属去世等,学校也将表达适当的慰问金。 6、补贴: 特殊时期的补贴内容另行通知。 7、直系子女在校学习激励部分: (1)直系亲属报班直接享受半价优惠。家庭情况特别困难的,经过特别申请可以享受免费。 (2)凡我校教师子弟,考入小升初(省五大名校),初升高(省四大名校),高升大(一本)指定名校者,我校将给予以下奖励。①退还所有在我校各相应阶段学费;②另行发放1000、2000、5000元不等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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