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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技术预验收的若干思考

 冬天惠铃 2020-09-25

摘要:验收是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程序。通过验收,判定工程是否按照批准的设计进行建设,已完成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技术标准和合同要求,工程是否具备运行或进行下一阶段建设的条件。水利工程大多是公益性工程,基本由公共财政投入,水利工程的质量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因此,水利工程的验收显得尤为重要。本文主要就对水利工程技术预验收相关方面进行分析和探讨。

        关键词:水利工程技术;预验收;思考

        1技术预验收的实施方式

        a.竣工技术预验收专家组的组成。竣工技术预验收由竣工验收主持单位组织的专家组负责。专家组成员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相应执业资格,2/3以上成员应来自非参建单位。专家组可下设专业工作组。

        b.竣工技术预验收工作内容。主要检查工程是否按批准的设计完成,检查是否存在质量隐患和影响安全运行的问题,检查历次验收、专项验收的遗留问题和初期运行中所发现问题的处理情况,对重大技术问题做出评价,检查未完工程的安排情况,鉴定施工质量,检查投资、财务情况,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c.竣工技术预验收工作程序。现场检查工程建设情况并查阅有关建设资料,听取项目法人、设计、监理、施工、质量和安全监督、运行管理等单位的工作报告,听取竣工验收技术鉴定报告和质量抽样检测报告,专业工作组讨论并形成各专业工作组意见,讨论并通过竣工技术预验收工作报告,讨论并形成竣工验收鉴定书初稿。

        d.竣工技术预验收工作成果。在各专业工作组检查意见的基础上形成竣工技术预验收工作报告,作为竣工验收鉴定书的附件,并以此为基础形成竣工验收鉴定书初稿。

        2竣工技术预验收工作存在问题

        2.1制度体系不够完善

        从国家层面,《规定》和《规程》对水利工程验收管理工作做了基础性的规定。这两部规程规定更适用于全国范围内较大水利水电工程的验收管理,对于许多结构简单、规模较小、投资额不大的工程显得不太适用。对于一些省市所制定的规范,但对于范围的界定显得较为模糊,规模较小、技术较简单等描述没有明确界定,且诸如农水项目等其他类型项目如何参照没有明确的规定,使得部分工程验收时标准难以确定。

        2.2预验收工作行政化色彩较浓

        工程竣工预验收工作原目的是要避免在正式验收时因为时间紧、专业性不够、工作深度不到位等原因而导致的验收质量不高等问题的发生。但有些地区验收工作行政化色彩较浓,将验收工作纳入行政主管部门的任务考核中,使得部分验收主持单位由主动变为被动,验收质量大打折扣,使通过验收来检查工程建设质量的功能趋于弱化。

        2.3验收准备工作不到位

        部分工程工作报告质量较低,未严格按照规程的要求来填写,各参建单位数据不统一等问题也影响专家组进度。专项验收资料收集中,多数中小型工程进行了档案专项验收,多数中型工程进行了水土保持专项验收,大部分工程未进行环境保护专项验收,验收标准不一,使得专家组较难形成统一意见。

        2.4专家责任难以落到实处

        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在竣工技术预验收阶段组织了专家组进行预验收工作,专家组成员一般本职工作就较为繁忙,很难抽出集中几天的时间来从事预验收工作,导致预验收工作时间不足,使得验收工作质量得不到保障。由于专家组成员的临时性,验收工作的效果也无法考核,即使验收工作出了较大问题也只是撤回鉴定书,最多取消专家参加验收工作的资格,对专家本人影响不是很大,使得专家责任落不到实处。

        2.5抽样检测、观测资料缺失

        检测资料是判断工程质量好坏的重要因素,竣工预验收工作内容包括鉴定工程质量,如果没有抽样检测,专家组只能根据合同工程验收的结论判断。有无抽样检测,可能会对结论有影响。近年来我国对于安全监测工作的认识已经逐步提高,水利部门已经制定了相关规范,对于水电工程监测工作从设计到施工都已经非常成熟,监测内容占主体土建工程的投资高达2%左右。对于水利工程,特别是中小型水利工程,监测工作进展缓慢。中型建筑物工程基本布设了水平位移、沉降、扬压力观测点,许多小型工程及河道堤防类中型工程监测设施缺少,观测数据缺失,在预验收过程中专家很难对工程的安全运行状况作出完整评价。

        2.6重大设计变更确定

        重大设计变更原则上要经过原批复单位同意。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经常会遇到一些问题,对于属于重大设计变更还是一般设计变更存在争议。如国家发改委批复一个大型水利工程(批复投资约30亿元,包含切滩、河道、建筑物、堤防等工程),其中一段堤防因征迁问题,不得不改变堤线200m;一个小型建筑物(建安投资200万元左右)由于城市防洪规划的调整,引水流量增加了30%,结构由单孔改为双孔;一座中型水闸由于城市路网调整,无法建设公路桥,需取消建设。上述问题调整的工作量从整个批复的工程来看微不足道,但是从每段工程本身对比设计变更管理办法,均属于重大设计变更,是否属于重大设计变更专家意见不一。

        3推进竣工技术预验收工作的建议与措施

        3.1坚持独立、公正、科学的准则

        竣工技术预验收的结果,直接影响到竣工验收,对能否实现工程质量目标具有重大影响,故在预验收的过程中,应抛弃私念,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有关部门的规定等开展竣工技术预验收工作,得出公正、科学的结论。

        3.2建议加强与参建各方信息交流

        根据现场检查工程建设情况和查阅有关工程建设资料,并与项目各参建方积极交流沟通,进一步了解项目各方面的情况,进而把握项目的整体情况,为项目竣工验收打下良好基础。

        3.3认真检查工程实体质量、工程资料

        专家组应充分认识竣工技术预验收的重要性,认真检查工程实体质量及工程资料,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项目法人解决,做到在竣工验收时,尽量消除问题。竣工技术预验收工作切忌流于形式,把关不严、工作不认真,给竣工验收带来意想不到的困难。

        3.4认真写好竣工技术预验收工作报告

        它作为竣工验收的主要依据材料之一,通常对工程是否通过竣工验收具有决定性作用,应给予高度重视。竣工技术预验收工作报告应如实反映预验收的经过,项目资料的核查情况,准确汇总项目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工程质量总体情况、财务管理规范性、投资控制情况、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情况、档案管理规范及完整性、工程运行等情况,实事求是给出竣工技术预验收的结果。

        3.5严格做好检测、监测工作

        竣工技术预验收阶段的质量抽样检测尤为重要,而且应该对检测内容、频次有明确规定。抽样检测可以对比工程与完工验收时的状态,对工程运行管理也有好处。抽样检测工作需科学、民主地制定抽检方案,方案应根据实际情况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监测工作应区分水电工程和水利工程,小型水利工程参照大型水电工程的监测规定实为不妥。应将水利工程的监测工作纳入强制性条文范围,必须实施。尤其是小型水利工程,监测资料缺失较为厉害,很难判断工程的运行状态良好与否。对于没有监测数据,没有观测设施的工程应该拒绝验收,在建设过程中加以控制。

        3.6加强设计变更管理

        各地应根据相关重大设计变更管理办法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不同单位对重大设计变更的理解可能有所出入,验收主持单位和监督单位应在项目法人无法确定变更属性时应及时给予指导。对于存在争议的变更,有些变更也无法及时报送原审批单位,建议设置较大设计变更,明确可以由原审批单位的下级机关批复并报原审批单位备案。

        结语

        技术预验收作为验收的一个重要环节,目前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因此亟待加强和改进,以进一步提高技术预验收的权威性、科学性和有效性。

        参考文献:

        [1]汪洋,于彦博.淮河流域大型水利工程竣工验收技术鉴定工作实践与对策探讨[J].治淮,2015,(06):58-60.

        [2]王强.水利水电工程竣工验收技术鉴定的实践与思考[J].治淮,2013,(10):42-43.

        [3]赵伟,盛志刚.水利工程竣工验收技术鉴定在杭嘉湖南排后续工程中的实践与探讨[J].水利建设与管理,2008,(07):2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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