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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认为的恶

 新用户1606Lek8 2020-09-26



老子曰:“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矣;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矣。”光与影相伴相生,善与恶共生共存,要分辨何为正义,何为邪恶,着实困难。也许就像那句台词说的:“正义即邪恶”,正邪之分只是因为看待事情的角度和立场不同而已,一般意义上的“邪恶”也许也是小众认为的“正义”。

可是我仍旧相信,存在一些普遍的规律来帮助我们区分正邪,总有一部分属于“恶”的特性需要人们集体抵制、避免。我想到了几种姑且可算作“恶”的行为,绝不全面也谈不上严谨。

一是不宽容。房龙在《宽容》的序中讲了个小故事,一群村民世代生活在一个封闭的小山谷里,一个勇敢的先驱者试探地走向外界,然后惊喜地奔回来告诉其他村民——外面有一个更大的世界。出乎他意料的是,村民们觉得他的话背离祖训、扰乱人心,最终决定把他处死。后来有一年,村里闹饥荒,他们只得举村外逃、另谋生路。他们又想起了那位先驱者,尝试按照他说过的路线走出去。沿着先驱者一路做下的标记,他们最终找到了出路,全村得以成活。只是不知道,被他们随意抛下山崖的先驱者的白骨会不会接受他们迟来的忏悔与感恩。

人们经常不够宽容,对待新生的事物、少见的事物,甚至只要是与自己有一点不一样的,人们都会怀有莫名的警惕和排斥。处死布鲁诺、审判“女巫”、歧视黑人、鄙视同性恋……这个世界有那么多的不宽容,而有些敌意甚至没有一个明确的、说得出来的理由。还有一个表现是以偏概全:很多人会因为新疆的恐袭对所有路边卖羊肉串的人指指点点、很多人会一脸鄙弃地说吉普赛的小孩都是小偷……每个群体、每个族裔里当然都有好人和坏人,那么明显的不合逻辑,我该说只是无知者的狭隘呢,还是说人们根本只是把这当成一种秀优越感的娱乐方式?

二是承担的责任与享受的权利或拥有的权力不相匹配。都说能力越大责任也越大,身处高位的掌权者或各领域的公众人物不仅是因为拥有更多而理应付出更多,更是因为这个位置的人本身的影响力就大大超过常人。好的行为可称作“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模范榜样的作用可带动无数群众向上;相应地,如果他们行为不端,便是“上梁不正下梁歪”,这种糟糕的示范作用会造成相当严重的消极后果。这就是大众对公众人物的不端行为容忍度极低的原因——他们所代表的、影响的绝不仅是他们个人,所以在行事的时候也绝不能仅考虑个人的情绪。

近期沙特王室屡屡爆出丑闻:某王子酒店电梯内殴打男仆、某公主选购大量奢侈品后拒付钱……这些丢脸的事大大降低了人们的好感度,民众的多次抗议好像终于让王室成员坐不住了,也不知道“自我净化”会不会真正奏效。还有林丹的出轨,让许多吃瓜群众惊呼“再也不相信爱情了”。其实,我还比较能理解。感情本就不牢靠,妾心不是蒲苇,君心也不似磐石,爱恨嗔痴,一念而已。何况公众人物的身份注定会让他们遇到比常人多出数倍的诱惑,一时动摇、一步踏错,何其轻而易举。但又何其难以挽回。终究是影响恶劣,不值得被公众原谅的。想远一点,历代误国之君,且不说那些罪大恶极、嗜杀成性的暴虐之辈了,就说李煜、赵佶、朱由校他们。不可否认的是,他们本人的个性及在自己擅长领域内的天才均有可爱之处,但在本职工作上的失职真真切切地连累了亿万无辜百姓。从这个角度看,不得不说是罪恶的。

还有“去个体化”、干涉他人意愿、欺骗等等,想了不少条目,篇幅之故,不愿列举了。

这个充满恶意的世界有许多现象都让阅历有限、思想有失偏颇的我觉得实在罪大恶极。我不愿分辨它们与正义的界限到底在哪里,不想思考它们何时对何人是正义的,只愿自己及周围的世界尽量避免上述之事,趋向于一般意义上的“正义。”

【推荐语】充分体现了自己的思考,材料丰富,条理清晰。(黄文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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