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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符其“实”,取“实”予“名”

 见青黄 2020-09-27
“名”符其“实”,取“实”予“名”

”指名分、概念,“”指实际、实质。关于“”与“”的论述最初是政治层面的话题。

论语·子路第十三》记载:“子路曰:‘卫君待子而为政,子将奚先?’子曰:‘必也正名乎!’

这里的“正名”,指的是依据人的等级、名分来明确权利和责任,以及一整套从于礼法的行为规范。

“名”符其“实”,取“实”予“名”

孔子对齐景公所言的为政之道则是:“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这四种关系所表达的,实际就是“”与“”的问题。

孔子强调,要让行为的“实际”,符合其所承担的“名分”,即追求所谓的“”符其“”。

“名”符其“实”,取“实”予“名”
“名”符其“实”,取“实”予“名”

荀子继承了孔子的“正名”思想,提出“制名以指实”,后来韩非子也主张“循名而责实”。

“名”符其“实”,取“实”予“名”

墨子则提倡“取实予名”,即认为“”是“”的反映,应当依“”而赋“”。

“名”符其“实”,取“实”予“名”

庄子则主张:“名者实之宾,“为主体。”《尹文子·大道上》曰:“形以定名,名以定事,事以验名。

“名”符其“实”,取“实”予“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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