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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走江湖

 破旧的书架 2020-09-28
住在隔壁的算命先生告诉我,今天是个诸事不宜的日子,不宜婚嫁,不宜殉葬,不宜出门。但我是一个杀手,杀手是不会在意这些的。在成为杀手之前,我有一个更闪亮的称号——剑客。

刀剑此等锋利之物最爱的是鲜血,为了养活我的剑刃,我杀了许多人。也就是说我手上沾染了许多条人命的鲜血,我已经不在意杀更多的人了,于是我选择成为了一名杀手。杀手比起剑客好处可要多得多,要知道雇佣杀手杀人给出的酬金甚是可观。当剑客的那些年我只能顾温饱,成为杀手的那些年我还是只能顾温饱。这些年我攒了不少钱,但是发现没什么用处,对于一个四处躲避仇家的江湖杀手,钱财只能是个累赘。以前我很穷,于是在我有钱无处用之时我把钱给了那些像我一样的穷人。贫穷的时候我觉得我很可怜,当有钱了没能花我还是觉得很可怜,所以说注定可怜的人跟有没有钱是没有半毛钱关系的。

我仍然收取很高的佣金,但是这一点也不妨碍我的生意,他们甚至愿意给出更高的价码,我实在没有拒绝的借口。

几天前,我又接了一个任务。

我接任务的规矩一向看的是价格,价高者得。他们愿意给我高价的原因是觉得我总是能很轻易地完成任务,但是轻易是他们看来的。每一次任务对于一个杀手来说都是九死一生。所以,每一次出任务的时候我都习惯写一封遗书,但是我不知道遗书应该给谁,行走江湖那么多年我已经了无牵挂,但习惯就是习惯,于是昨夜,我披衣而起,拿起了桌上的酒,写了一封遗书。它现在就安放在我衣襟里,我想着如果路途上遇到有缘人就把遗书交给他。

哦,忘记说了,我的名字叫王九。之所以叫王九是因为我阿爹姓王,我在兄弟中排名第九。看我的名就该知晓我的身世,我的阿爹是一个没有半点墨水的山野莽夫。曾经我的阿爹希望我能读书识字成为一个文人,但是我最后选择舞刀弄枪成为了一个剑客。既然我有家人又有那么多弟兄,何故遗书会无处可寄托?我知晓你们会好奇这事,但这真的是一件伤心事。

十七岁那年,我在江湖上崭露头角,正是志得意满之时,因为我的得意忘形我招来了杀身之祸。我的仇家找不到我,把我家人给屠尽了。人人皆说江湖险恶,我十七岁那年终于知晓了。我十一岁出来行走江湖,在六年后才终于知晓了阿爹跟我说的江湖险恶。但是没关系,我凭借自己的身手给阿爹和兄弟姐妹报了仇。我带着满身的血和刀痕,还有仇家的人头来到家人的坟头,我给阿爹重重叩了三个响头,从此我孤身一人,了无牵挂。在那之后我的剑更快了,又快又狠,一剑毙命,见血封喉。我开始在江湖上名声大噪,但是没有人能和我分享盛荣了,我有点害怕会辜负了盛名。

有一句话在剑客中流传得甚是广泛,“美人如玉剑如虹”。对于一个剑客,有两样东西是最重要的:手里的剑和怀里的女人。我这一生有过三个女人,嗯,三个,我瞧着有点少。我拥吻过无数不同货色的姑娘,却只对三个人动过心。

我牵着我的老马走在热闹的街道,街道上熙来攘往,人声鼎沸。我要穿过这条街道去刺杀任务上的人物,但是时间还早,我可以慢慢走,或者找一间酒馆喝上一杯。要知道,杀人也是要看时辰的,太早太迟都不好,要时辰刚刚好。

酒楼上有少女叫:“公子,那位牵马的公子。”

我抬头望去,她正对着我的身后方向招手:“公子,你忘记你的扇子啦!”我望着楼上倚栏而笑的歌女,想起了我的十三娘。

身为一个剑客,逛窑子是一件很正常的事。剑客浪迹天涯,漂泊不定,要说哪里是家,大概是——青楼。青楼是一个卖艺又卖身的地方,在这个地方,钱能买到一切你想要的东西,但在青楼这个地方,你想要的其实也就那样。我第一次逛窑子遇到的第一个姑娘就是十三娘,实话实说,我年纪轻轻出来行走江湖,能遇到的姑娘实在是少之又少。于是我倾尽钱囊买了十三娘的一夜。既然有了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作为一个专一的剑客,我不想着换姑娘,于是每一次进青楼都是十三娘作陪。好几次我身负重伤潜入青楼都是十三娘为我止血包扎清理伤口。记得我第一次满身是血地出现在她房内,她显然吓了一跳,但镇定下来后她抹去了房门的血迹,隐瞒了我的行踪,我不得不佩服这不愧是我王九的女人。我不能带十三娘走,我是一个剑客,待在我身边总是危险,我觉着青楼是一个很安全的地方。但是似乎我过于自信了,我不带十三娘离开,终究还是会有人带她离开的。我自信就自信在我以为十三娘不愿意离开青楼,但却不知道她最想就是离开那里。于是,某一天,我买了一支钗子准备给十三娘一个惊喜,然后青楼的鸨母告诉我,一位过路的富商为十三娘赎身把她带回去当七姨太了。我有点失落,大概是因为受伤后再没有人会为我细心地擦拭伤口了。

身后的男子不满地用马鞭搡了我一下:“喂,你在看什么?仔细大爷挖了你的眼睛,还不滚!”举起马鞭作势要打。我按住了我手中的剑,压低了我的斗笠。这里是闹市,我不能在人多的地方杀人,这是江湖规矩。身为江湖人就要谨守江湖的规矩,于是我收回了目光,把马牵到了一旁。或许今天我该去喝一口,我一向在出任务时不沾酒,但今天大概可以是个例外。我把缰绳给过酒保,他牵过我的马往马厩的方向去。我脱下我的斗笠,有小二在前面引路。酒馆内人很多,席位都满了。

小二有点为难地看着我:“客官可愿与人同桌。”

我看了他一眼道:“无妨。”这大概是江湖中人最爱说的一句话。

与我坐在同一桌的是两位少年郎。坐在我右手边的是一位女娃娃,虽然男装打扮,眉清目秀的模样但凡是有点眼力的江湖人都能看出来,何况,我可是有过三个女人。坐在我对面的男娃娃,我看到他手上的茧,看样子也是一个执剑之人。只听那女娃对男娃说道:“师哥,你说那剑圣招胜,我们能见着么?”

男娃喝了一口酒,道:“嗯,肯定能见着的。等师哥我把功夫练好就去挑战剑圣。”他口出狂言的样子仿佛当年的我,我不得不感叹年轻就是好。

但是我现在老了,我的剑也老了。

那女娃又笑道:“到时候剑圣都老了,师哥你就是欺老,枉你读了那么多圣贤之书却不懂得尊老。”

男娃着急辩解道:“你可冤枉师哥了,剑圣是老了,但是武功绝学是不会老的。江湖里决斗规矩看的可都是武功绝学。”

我不动声色地听着他们的对话,是的,武功绝学是不会老的,我记得我的第一声盛名是我师父给的。我十六岁那年,杀了五年里朝夕相处的师父,是他把我带到这江湖中来的,我的一招一式也是他教的。有一天,他说我已经学有所成,可以独自去闯荡了,最后决定来一场师徒决斗。我用尽全力刺出最后一剑,师父用他的生命成全了我的江湖。

师父说,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只有终结生命才能远离江湖。

我从回忆中回过神来,忽听那少年又说道:“好想看一眼剑圣的如虹剑啊,传说那是一把出自大家手笔的名剑,削铁如泥,锋利无比。”

那女娃却道:“风姿翩翩如虹剑,身影俏俏映月刀……我倒是更想知道剑圣在江湖上盛传的风流韵事。”

风姿翩翩如虹剑,身影俏俏映月刀。我想起了我的阿紫,往后的很多年我再没有遇到一个人能把刀舞得像阿紫这般出神入化。

我第一次见到阿紫是因为我在酒馆上喝酒时失手把酒坛往下一扔,差点砸中了路过的阿紫。她那时候也是一身男儿装扮,英姿飒爽,黑如瀑布的长发简单地用一根簪子束了起来。酒坛砸下来的一瞬间,她身姿灵敏地闪身一躲,头上的发簪掉落,发丝拂过她的脸庞。然后她站定身子往上看,我就站在高楼上呆呆看进了她眼睛里。我问道:“姑娘,可有伤到?”

她看着有点恼怒,从地上捡起簪子,把头发缠绕着束好。正欲要走,我从高楼上跳下来,“姑娘,你有没有伤到哪里?刚刚不小心将酒坛从楼上碰下来,真的对不住了。”

她甩了甩衣袖,怒道:“让开。”转身便走。我看到了她背上的刀,开口道:“风姿翩翩如虹剑,身影俏俏映月刀。”

阿紫是我生命里的第二个女人,最重要的是她与其他人不同,她武功高强,从来不需要人保护。听着江湖上那句传言,是否觉得如虹剑的主人应该与映月刀的主人在一起?是的,后来他们果真在一起了。我拿阿紫交换了另外一样东西。很多年后的现在,我觉得那样东西也并没有很重要。你要问我后悔没有?我很难说,毕竟人不管做什么选择总是会后悔的。当我们没有经历过另一种人生时,总是以为另一种人生会更好,但是真的就更好吗?其实未必,但是谁知道两者比较的结果会是怎么样呢?没有人会经历两种截然不同的人生,所以这才是选择。你得到一样东西就必须失去另外一样东西。我现在领悟得很是透彻。

我对那少年郎说道:“武功绝学关键的不是剑,而是用剑之人。在剑圣没有成名之时,有谁知道如虹剑呢?”

对面的少年郎看了过来,作了一揖道:“前辈可是江湖中人?敢问江湖名号。”

我仰头喝了一口酒,缓缓道:“只是无名小辈罢了,不足挂齿。”

“晚辈初入江湖,江湖中事还求前辈多指点。”

我想了想,江湖是两个字,概括起来也是两个字——寂寞。但在两个少年郎面前我要彰显一下我老江湖的身份,于是在脑海中大致整理了一下,我故作深沉地开口道:“所谓江湖中事皆是多管闲事,要想在江湖中混得好就要明白三件事。第一,握得紧手中的剑。第二,不要拿你心爱的人交换任何东西。第三,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是好事,但是不要随便救人,尤其是姑娘,她们真的是会以身相许的。”说完,我抬头观察了两位少年,觉得自己说得甚是有理。但突然又觉得自己考虑实在不周,要知道,如此有内涵的话可不是谁都能领悟。

我说的第三件事凡是血气方刚的少年人大概都不能遵守。英雄救美是每一个男人梦想的戏码,自古英雄爱美人是亘古不变的定律。从英雄的角度去看,救美是一件十分微妙的事情,他们没有理由拒绝,即使有时候会流点血,断个手,但最重要的是能抱得美人归,还能在人前大大地表现一番。由此看来,英雄救美显然是顺理成章,更是美事一桩。

英雄救美此等美事从前我也演绎过。我从此也救过一个人,但算不上美人,只是姿色平平的一个姑娘。当然,我觉得这世间没有人能美得过十三娘了。我救了一个名叫青青的盲女,当时只是想在人前显一下身手还有表现一下我的侠肝义胆。但是后来青青提议以身相许,我实在不知道如何拒绝一个孤苦无依的姑娘的提议,我故作犹豫地思索了一番,然后毫不犹豫地答应了。

青青是唯一一个为我哭过的女子。她的手抚摸我的伤疤,眼泪就大颗大颗地往下掉。我只能安慰她其实一点都不痛,伤痕结疤了,就不会痛了。就是在那时我决定娶她为妻。

一年后,青青怀了我的孩子,我决定隐退江湖。于是带着青青隐居在山上的一间小木屋。一日,我下山采购物品,回来时发现屋内无人,门上插着一支箭矢。我瞬间明白过来,是江湖中人找上门了。我是在悬崖边上发现了他们的。

为首的那人道,“要她就放下手中的剑。”

我有片刻的犹豫,但我自信手中的剑能在解决完在场的人时依然护她安然。我的剑很快,快如流星,但电光火石间我却捉不住她往下坠落的身躯。青青是个好姑娘,在她坠落悬崖之前她依然没有埋怨我。我的孩子还没出生,我还不知晓是男孩还是女孩。我在悬崖边上平静地擦拭着剑上的鲜血,江湖这地方我是怎么也离开不了。

我喝完最后一杯酒,正欲起身要走。

少年忽然站起身道:“晚辈叶安多谢前辈教导。如果若干年后前辈在江湖上听到我的名声一定要来找我喝酒。前辈可是我步入江湖认识的第一个江湖人士。”

我抬起头看到少年明晃晃的笑,那样的自信和意气风发。难怪有人说人若老了,有三样东西不可见,杏花、春雨、少年笑,因那三样都是回忆的毒药。

我想着如果我的孩子如果能顺利诞生,平安长大,大概也是他们两人的年纪。我把我的剑放在桌上,然后推到他面前:“我有一样东西希望小兄弟替我保管。”我从怀里掏出了昨天夜里写的遗书,“这书信先放你这里,用我的剑作抵押。”

“前辈,那你什么时候来取。”

我戴上我的斗笠,看了一眼门外的天色,“大概明天,大概后天,谁知道呢?”

我牵着我的老马走在街道上,街道的尽头就是我要去的地方。我握着我的小木剑去完成最后的一桩任务,等完成了这桩任务,就彻底隐退了吧,江湖纷争便再也与我无关了。

我这一生里做过很多选择,当时的我以为那是最好的选择,但现在,我不是那样认为了。我有点开始羡慕张子枫,哦,张子枫是我的一个朋友。要知道,行走江湖总是要结交几个朋友的。他用他的剑跟我交换了阿紫,那时候我觉得他是一个傻蛋,为了追一个姑娘把自己江湖上的功名和成就都放弃了,真是傻,姑娘才不会看上一无所有的穷光蛋呢。阿紫是一个武功高强的姑娘,我觉得要得到阿紫就必须要成为一个更厉害的人,于是我拿着张子枫给我的剑去修炼得更厉害。可是那时候我不知道不管是多要强的姑娘,都是需要哄的。我以为自己变强大了才能配上自己喜欢的姑娘,却从来不管姑娘心里的想法。我发现张子枫真是一个情场老手,他就这样把阿紫哄到手了。我真是不屑这种人啊,于是我毫不犹豫跟他绝交了。现在,我觉得张子枫真是一个聪明人,我想和他再喝上一杯,或者比上一场,他肯定是不如我的。

我把我的老马栓在一棵老树旁,拿着我的木剑翻墙进了宅子。这是我最后一个任务了,我总该要完成的完美才能不辜负我杀手的称号,至于剑客——那只是我的一个传说。我把小木剑刺入那人的胸口,听到有人大喊有刺客,我仍旧从容不迫地拔出小木剑,然后缓步走出房间。宅子周围埋伏着成批的弓箭手,我稍稍压低了我的帽檐。对面有人喊道:“纵使你武功高强也逃不了了。”

这是一个圈套,这是一个猎杀的圈套。但由此自终都是我自愿落入圈套。

“放箭。”

当所有箭向我射过来的时候,我想起了我十一岁那年我阿爹救了一个江湖中人,他说我筋骨奇佳是练武奇才。

一支箭矢穿过我的皮肉,两支,三支……越来越多的箭射过来,我已经不想躲了。我抬头看了看天上的太阳,今天天气很好,住在隔壁的算命的先生说今天是一个诸事不宜的日子,看来他说对了。

我倒下的一刻想着,一定要紧紧地抓住手中的剑,这是我作为一个剑客的尊严。要知道,对于剑客来说有两样东西是很重要的:手里的剑和怀里的女人。

这一次,我真的能远离江湖了。

哦,对了,我名字是王九,但为了方便行走江湖,我为自己取名为招胜,人们更喜欢称呼我为——剑圣招胜,我有一把闻风丧胆的如虹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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