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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固废法重点调整规定和解决方案!

 时间变成水 2020-09-29



      新修改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新《固废法》)对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有关决策部署,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大意义。特别是在当前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关键时期,修订固废法,完善对工业固体废物、包括医疗废物在内的危险废物,以及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的管理制度,非常及时。

01|新固废法的十大亮点

1.1|应对疫情加强医疗废物监管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阻击战中,及时处理医疗废物是一个非常重要环节,作为疫情防控的最后一道关口,医疗废物能否安全处置,关系着切断病毒传播途径、防止二次污染的关键。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新《固废法》增加了对医疗废物的监管要求。

1.2|逐步实现固体废物零进口 

2020年是禁止洋垃圾入境改革的收官之年,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改革精神,为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改革提供法律保障,新《固废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国家逐步基本实现固体废物零进口,由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商务、发展改革、海关等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1.3|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

新《固废法》为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提供了法治保障,明确国家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并明确坚持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简便易行的原则。明确将农村生活垃圾纳入管理范围,实现城乡生活垃圾统一管理。

1.4|限制过度包装和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

近年来,伴随网购和外卖的风行,过度包装和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问题比较突出。新《固废法》第七十条还要求,旅游、住宿等行业应当推行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等的办公场所应当使用有利于保护环境的产品、设备和设施,减少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

1.5|推进建筑垃圾污染防治

未来,随着加速推进城镇化的进程,建筑垃圾总量会越来越多,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利用工作亟须推进。新《固废法》加大推进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力度。政府加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的防治,建立分类处理制度,制定包括源头减量、分类处理、消纳设施和场所布局及建设等在内的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

1.6|完善危险废物监管制度

建立信息化监管体系。第七十五条规定,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根据危险废物的危害特性和产生数量,科学评估其环境风险,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建立信息化监管体系,并通过信息化手段管理、共享危险废物转移数据和信息。

1.7|取消固废防治设施验收许可

将原《固废法》第十四条中“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必须经原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该建设项目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修改为新《固废法》第十八条第二款“建设单位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配套建设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向社会公开。”

1.8|明确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

电器电子、铅蓄电池、车用动力电池等产品的生产者应当按照规定以自建或者委托等方式,建立与产品销售量相匹配的废旧产品回收体系,并向社会公开,实现有效回收。国家鼓励产品的生产者开展生态设计,促进资源回收利用。

1.9|推行全方位保障措施

新《固废法》专门增设“保障措施”一章,作为第七章,系统规定强制保险、资金安排、政策扶持、金融支持、税收优惠、绿色采购等保障措施。

1.10|起源

新《固废法》在法律责任这一章,从过去共21条,增加到现在共23条,增加了处罚种类,提高了罚款额度,对违法行为实行严惩重罚。

02|案例

  7月17日,针对广西反映的“梧州市藤县天平镇不明废物倾倒案”,广州公安、生态环境两部门密切配合,通过仅有的一个电话号码线索,进行分析研判,排查相关信息,随后一路追查。经过连续两天日夜奋战,查获位于白云区钟落潭光明村金鸡山松仔岭水库边的金盛废金属油桶加工场,涉嫌非法倾倒废矿物油、非法处置废金属油桶超过3吨,当事人涉嫌污染环境犯罪。

   5月21日凌晨,东莞市生态环境局黄江分局查处了一起非法倾倒工业固废的违法案件,李某驱车从深圳光明区出发,偷偷将120多公斤包装空调管的海绵和防火棉倾倒至东莞黄江镇田星路附近。目前正面临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行政罚款。

     7月2日傍晚,大涌城管执法分局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过程中发现当事人刘某春正在大涌镇华泰路(鸡翅大王家具厂旁)边空地倾倒工业固废(布碎),执法人员上前勘验,倾倒量约200公斤。

    针对固废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国家对这方面管理所提出的要求,有公司提出了危险废物物联网监管解决方案:实现对危险废物从“摇篮”到“坟墓”整个生命周期的跟踪管理。系统通过对危险废物产生、转移运输、贮存、处置全过程进行电子跟踪管理,有效规范危险废物管理台帐,全面监控危险废物转移环节,切实落实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助力环保部门及时、真实、准确、动态掌握危险废物信息,提高危废信息化、智能化、科学化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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