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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离婚“冷静期”,像极了你妈让你穿的秋裤,但你又不得不穿

 昭烈名臣 2020-09-30

我们日常生活中经常会说,情理法三个维度,感觉这三样东西是分开的,事实上之所以感觉到情理法是分开的。
最本质的原因是因为法律没有生活化,没有刻进我们生活的法律,天然的会被认为与我们的实际生活有着一段距离。
而中国目前最成功最深入人心的一部法律就是婚姻法,这个深入到什么程度,举个例子来说,大街上随便找个人问这么一个问题。

你觉的浏览色情网页犯法吗,估计很多人心里也拿不准,有些甚至会瑟瑟发抖,说这个应该不违法吧。
大多数时候,我们对自己的行为是否违反,并没有一个非常清楚的界限,只有我国最早实行的一部法律,完全把法律行为内化为我们的心里和行为模式,这个就是结婚。
你现在大街上随便找个人问问,你觉的两个人怎么才算结婚呢,绝大多数人都会说,那肯定是领结婚证呀。
没错,非常好,这就是典型的,法律规定已经内化为你的行为准则,你不要忘了,领结婚证才算结婚,这并不是什么自古以来就有的事情,是到了近代有西方法律传入之后才有的事情。
之前大多数时候,都是以举办婚礼为结婚的标志的,比如《儒林外史》里的严监生,为了要把小妾扶正,就必须在正妻还活着的时候举办仪式,哪怕是正妻就剩下最后一口气,只要能撑着看到严监生把妾扶正了,这就算是履行了正是的手续。

这样严监生就不怕自己的万贯家财被哥哥严贡生给霸占了,当然也有极端的模式,一种是标准提早,一种是标准推迟,但这都是特殊事件下的产物,基准还是婚礼。
标准提前的例子就是明清时期,订了婚的女人,给未婚夫殉葬,这就是典型的把结婚的标准给提前了。
往后推也是由极端情况引起的,比如一个刚举办完婚礼的女人,第二天丈夫家就要被告发谋反,很快就有被满门抄斩。
这女人的娘家有钱有势,就要想主意救救这个女的,于是翻了翻礼仪典章,还真被找到了,这要是放到现在,这可是个好律师呀,能把死人给救活了。
这个婚礼举办完,就算结了婚只是通俗的做法,但是更为严格的儒家典籍上说的是,你必须去宗庙拜祭祖宗,告知祖宗之后,你们家又进新人了,这才算正式结婚。

别小看这小小的一条,这可是救了一个鲜活的生命呀,可见在古代对于结婚这件事,并没有特别严格的法律规定说什么时候算结婚,大家只是凭借习俗和传统的力量,用婚礼仪式来认定为夫妻关系成立。
而现代社会,大家公认的领了结婚证才叫结婚,这是典型的用法律来改变人们的生活习惯,并且大家现在已经完全适应,并且主动追求这个规定。
这就是成功的法律应该有的样子,把法律内化为道德,并成为人们行为准则的一部分,比如说这个法律刚颁布没几年,中国就兴起了一股离婚潮。
当时绝大部分人都是第一次听说,原来妇女还有主动提出离婚的权利,原来父母包办的婚姻不满意可以离婚,一下子像打来了新世界的大门,大家都主动追求和拥抱这项新的权利。

于是在19651年到1956年,中国形成了一股离婚潮,据统计这期间有600万对夫妇离婚。
之后又有几次离婚潮,其中1980年9月通过的《婚姻法》规定,双方感情破裂就可以离婚,这次又掀起了一股离婚潮,有1000万对夫妇离婚。
整体来说,新中国的婚姻法,秉持的原则就是限制越来越少,个人自由选择的机会越来越多,男女双方结婚和离婚都是自由的,不应当设置障碍,无理由结婚和无理由离婚,基本上成了主流观点。
但是,即将实施的《民法典》为什么给离婚设置了一个冷静期,在冷静期30天内,一方反悔了,都可以去民政局说,这婚我不离了。

很多人都反对这个规定,都觉的我结婚离婚是自己的事情,干嘛要受到限制,事实上,在中国自古以来,结婚从来都不是个人的事情。
儒家伦理说,夫妇那伦常之首,可见很早我们就认识到婚姻关系的重要性,在古代社会对结婚的流程做了非常详细的规定,这就相当于是国家的法律。
百代皆行秦制,事实上秦国的法家思想,一直都在影响着中国的治理模式,比如说国家会直接出手干预家庭,秦国当时就有规定, 不允许出现家族同居的现象,凡一家有两个成年已婚男子的,必须分家。
从那个时候起,关于家庭的如何组合,如何保持稳定,都成了朝廷必须要认真考虑的重要问题。

现在中国也不例外,任何一种政策,都必须要考虑到这个政策的后果,之所以实行离婚冷静期,就是因为离婚太容易的话,容易产生冲动。
但你以为的自由,大面积影响到稳定的时候,离婚这件事就必须要做出一定的让步,当然只是稍微限制一下,大方向还是婚姻自由,结婚自由离婚也是自由的。
这里面其实就是一个经典的矛盾,当你妈认为你冷,让你穿毛裤的时候,你总是很反感,但事实证明,你妈大多是时候都是对的。

禅定时刻:我们经常以为自己是对的,但事实上我们经常是错的,自由需要理性来支撑,但大多数时候我们又会陷入盲从,失去理智,就连结婚和离婚都喜欢跟风,毫无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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