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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兰历史上二十大名人(下)

 秋琰 2020-10-01

荷兰,曾是世界上最强大的海上霸主,也被誉为海上马车夫。在这样的一个高度发达的有着宽容的社会风气的国家中,关于他们的历史名人都有哪些呢?接下来,就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下吧!(本排名仅供参考,无高低之分,不喜勿喷。)

荷兰历史上二十大名人(下)

二十、威廉明娜

威廉明娜女王(Wilhelmina,全名为威廉明娜·海伦娜·葆琳·玛丽(Wilhelmina Helena Pauline Marie),1880年8月31日-1962年11月28日),荷兰女王(1890年至1948年)和王太后(公主头衔,1948年至1962年)。曾著有回忆录《寂寞但不孤单》。

荷兰历史上二十大名人(下)

十九、米歇尔·阿德里安松·德·勒伊特(荷兰语:Michiel Adriaenszoon de Ruyter,英语:Michiel de Ruyter;1607年3月24日-1676年4月29日),是荷兰历史上最著名且最优秀的海军上将。

因他在17世纪英荷战争中优异的表现而闻名,因此被许多人认为是当时代最伟大的海军将领。他同英国和法国作战,赢得了多场海战胜利,并从1672年的灾难年中拯救了国家。他最成功且知名的战役,大概要数1667年突袭泰晤士河口麦德威(此战给予英国重大打击,接受荷兰的条件以结束第二次英荷战争)。

荷兰历史上二十大名人(下)

十八、威廉三世(荷兰文:Willem III;英文:William III,1650年11月14日—1702年3月8日),名威廉·亨德里克·范·奥兰治(William Hendrick Van Orange),在苏格兰称作威廉二世(William II)。17世纪荷兰政治家、军事家,奥兰治亲王(终生担任)、尼德兰执政(1672年7月9日—1702年3月8日在任)、英格兰国王(1689年2月13日—1702年3月8日在位)。

1672年7月就任尼德兰执政,并与神圣罗马帝国结盟击退法国。1689年2月13日与妻子玛丽共同成为英格兰国王,10月接受《权利法案》,同年与神圣罗马帝国签订《维也纳条约》并对法宣战。1697年以《莱斯威克条约》与法停战。1701年加入西班牙王位继承战争。1702年3月8日,威廉三世因摔伤引起的的并发症驾崩,享年51岁。其妻妹安妮根据《嗣位法》继承王位。

威廉三世作为荷兰执政维持了“海上马车夫”的独立和强盛;在英国接受了《权利法案》,使英国跨入了君主立宪制时代,他在英国进行了财政和军事的改革,为”日不落帝国“的强大奠定了基础。他是历史上为数不多的对宪政有贡献的国王之一。

荷兰历史上二十大名人(下)

十七、拿骚的莫里斯(Maurice of Nassau;1567年11月14日—1625年4月23日),是尼德兰联省共和国执政(1585年—1625年),军事改革家,名将。他发展了军事战略、战术和军事工程学,使荷兰军队成为当时欧洲最现代化的军队。

十六、威廉一世

荷兰历史上二十大名人(下)

1814年荷兰王国成立。领土包括现荷兰、比利时和卢森堡。第一位国王为威廉一世国王,即奥兰治-拿骚亲王,他是最后一位总督威廉五世的儿子。威廉一世国王同时也是卢森堡大公。荷兰并因此形成了一个“个人联盟”。1814年的宪法明确规定:君王统治国家,众大臣对君王负责。1848年一项重大的宪法修订内容为:从此部长内阁对选举产生的国会负责,而不再是对君王负责。新的宪法奠定了日前的君主立宪国会制的基础。

荷兰历史上二十大名人(下)

十五、莫里茨·科内利斯·埃舍尔(Maurits Cornelis Escher)(1898年6月17日-1972年3月27日),荷兰版画家,因其绘画中的数学性而闻名。他的主要创作方式包括木板、铜板、石板、素描。在他的作品中可以看到对分形、对称、密铺平面、双曲几何和多面体等数学概念的形象表达,他的创作领域还包括早期的风景画、不可能物件、球面镜。

荷兰历史上二十大名人(下)

十四、布兰克尔斯·科恩

她是女子短跑领域的第一个明星,她是一位妈妈级的冠军,作为一个30岁的母亲却造就了奥运的辉煌,这就是橙色飞人科恩。布兰克尔斯·科恩是荷兰著名女子田径运动员,第14届伦敦奥运会4枚金牌获得者,被誉为“女欧文斯”。

荷兰历史上二十大名人(下)

十三、巴鲁赫·德·斯宾诺莎(Baruch de Spinoza,1632年11月24日—1677年2月21日),犹太人,近代西方哲学的三大理性主义者之一,与笛卡尔和莱布尼茨齐名。他的主要著作有《笛卡尔哲学原理》、《神学政治论》、《伦理学》、《知性改进论》等。

斯宾诺莎出生于阿姆斯特丹的一个从西班牙逃往荷兰的犹太家庭。年轻时进入培养拉比的宗教学校,在艰难的生活条件下,他仍然坚持哲学和科学的研究,他的思想通过通信方式传播到欧洲各地,赢得人们的尊重。1677年不幸死于肺痨,享年45岁。

他最早提出“政治的目的是自由”,为启蒙运动的拓展奠定了思想理论基础。

荷兰历史上二十大名人(下)

十二、彼得·勃鲁盖尔(Bruegel Pieter, 约1525—1569)16世纪尼德兰地区最伟大的画家。一生以农村生活作为艺术创作题材,人们称他为“农民的勃鲁盖尔”。他善于思想,天生幽默,喜爱夸张的艺术造型,因此人们又赠给他一个外号叫“滑稽的勃鲁盖尔”。他继承了博斯的艺术风格,又被誉为“新博斯”。他是欧洲美术史上第一位“农民画家”。彼得·勃鲁盖尔是自扬·凡·爱克开始的刊期荷兰画派的最后一位巨匠。

荷兰历史上二十大名人(下)

十一、约翰尼斯·迪德里克·范·德·瓦耳斯(通常称为范德·瓦耳斯或范德华,Johannes Diderik van der Waals,1837年-1923年),荷兰物理学家。

曾任阿姆斯特丹大学教授。对气体和液体的状态方程所作的工作。获得1910年诺贝尔物理学奖。化学中有以他名字命名的范德华力(即分子间作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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