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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品 | 民族地区居民评价民族政策的研究——基于2016年民族地区大调查数据的分析

 kongkongyu 2020-10-01

几十年来,为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全方位发展,国家推行一系列民族政策,并取得显著效果。当前,民族政策需要进一步完善。本文利用一项针对民族地区的大规模入户抽样调查数据,分析民族地区居民对相关民族扶持政策的评价及影响因素,这些民族扶持政策包括干部培养、经济援助、教育扶持、医疗帮助、兴边富民、援疆、援藏、对口帮扶、促进人口较少民族加快发展等。研究发现:民族地区居民对相关民族扶持政策知晓度较低,对政策效果好评度高于知晓度。统计模型分析显示,已婚人士、高学历人士对政策效果好评度较低;社会经济地位因素对民族政策评价也有显著影响;在就业岗位方面因民族身份受过歧视的经历对政策评价有显著的负面影响;居民评价存在着一定的地域差别。

关键词:民族地区居民〓民族扶持政策〓评价〓影响因素 

作者薛品,女,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民族社会研究室副研究员。地址:北京市中关村南大街27号6号楼,邮编100081。


一、研究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基于“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各民族共同繁荣”的政策理念,在各民族人民共同努力下,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取得长足进步,经济总量增长迅速,民族地区GDP从1978年324亿元增加到2015年的74,580亿元;贫困人口减少几千万,基础设施和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 少数民族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

民族地区的发展提高与民族政策的实施密不可分。民族政策指的是在一个由不同民族和族群构成的国家中,政府针对少数民族在政治、经济、文化、宗教、教育等方面所制定的制度性安排,即在这个领域所采取的公共政策。民族政策包括多方面内容,容易与别的公共政策混淆,主要区别在于政策目标群体是否以民族作为主要范畴。

学术界对我国民族政策已进行大量研究。已有研究主要分几方面,第一是从宏观角度梳理各项民族政策的历史演进、调整变化和宏观效果。第二是从微观角度、个体角度考察民族政策的实施效果。宏观角度的研究在方法上主要偏向定性研究;有研究采用量化分析方法,但指标主要在宏观层次上,对于民族政策落实体现在个体层次上的指标涉及较少。有学者认为,考察民族政策的效果,应考虑个体收入和个体就业状况方面的变化和改善。从居民自身角度进行评价的政策研究主要包括教育领域和援疆政策效果评价。有研究考察了高等教育民族优惠政策的知晓度、满意度和实施效果。有的研究考察了双语教育政策的知晓度、满意度、认同感。这些研究主要是描述性分析,较少进行统计模型分析,较少讨论或探索相关影响因素。有个别学者对援疆政策个体满意度的研究在统计方法上使用了统计模型。总体而言,既有的民族政策评价研究涉及领域比较少,主要集中在教育领域和援疆政策效果评价方面。相对于民族政策的综合性,个体角度对民族政策主观评价的相关研究分析还远远不够;对各类民族政策同时进行考察的研究也较为不足;在样本代表性和研究分析方法等方面也都需要改进。        

新时期,我国民族政策完善工作面临挑战。各个民族成员个体和群体间交流交往达到前所未有的程度,民族了解日渐增强;另一方面,日益加速的人口流动带来诸如城市民族关系、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等问题,对民族政策提出新的要求。随着社会进步,随着决策科学化、专业化程度的提高,在政府考核、项目和政策评估中引入第三方评估和主观维度的满意度、认可度等指标评价成为越来越通行的做法,将居民自身满不满意,答不答应,作为评价政府工作的重要标准,在考核中越来越注重这方面的内容。有学者指出当前我国民族政策评估制度还不健全,政策评估方法还不够科学,这一现状不利于保障民族政策的科学性和实效性,不利于民族政策的与时俱进和完善创新,从这一角度出发,全面科学评估我国当前的民族政策,有必要纳入居民个体角度的评价,将个体对各类具体扶持政策、援助政策的满意度等主观指标纳入考察,有必要详细了解民族地区居民对民族政策的看法和评价。

具体而言,本研究关注的具体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第一,民族地区的居民如何评价我国的民族政策?在本研究中,民族地区居民对民族政策的综合评价包括两个方面:对政策的了解程度和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好评度。

第二,对于不同类别的民族政策,民族地区居民的看法和评价是否有区别?对哪些类别的民族政策评价更高?

第三,在宽泛的意义上来看,民族地区对民族政策的态度如何?民族地区居民是否认为自己享受到了民族政策优惠?是否应该因为民族身份而享受民族政策优惠?以民族身份还是自身努力取得社会经济地位,民族地区居民的看法如何?

第四,哪些因素影响居民对我国民族政策的评价?基本信息变量、社会经济地位因素在其中的作用又是如何?民族地区居民的个体生活经历,例如在就业过程中因民族身份遭受过歧视的经历是否影响他们对民族政策的评价?除个体层面影响因素以外,不同民族地区本身也存在较大差异,包括地域差异、经济发展水平等方面差异。在享受民族政策过程中可能也存在千差万别,宏观层次上的地区差异是否影响民族地区居民对我国民族政策的评价?

在以上的背景下,本研究拟利用针对民族地区居民的大规模入户抽样调查数据,从民族地区居民自身对各类民族政策的主观评价出发,考察居民对民族政策的知晓度和好评度,从居民个体角度评价我国民族政策,为评估国家民族政策补充重要的研究视角,并为国家相关民族政策的完善提供相应依据。

二、数据与变量

(一)数据与方法

本文使用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2016年中国社会科学院创新工程重大专项“21世纪初中国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调查”数据。该调查数据重点收集民族地区八省区、八县(市)居民在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基本数据,以及居民对民族政策、民族关系等相关问题的看法,为相关部门评估和改进国家政策,尤其是民族政策提供参考依据。

调查采用抽样方法,调查组于2016年7月,在内蒙古、辽宁、湖南、广西、四川、西藏、甘肃和新疆八省区八个县(市)进行入户调查,共获取3000余份个人样本。根据调查设计,八省区各选择一个调查点,每个县样本量预计400份左右。由于实地调查中存在各种复杂情况,最终得到的调查样本并非平均分布,其中,四川色达和西藏墨脱样本量没有达到400,具体见表1。由于少数民族居民主要居住在西部地区,尤其是农村地区,本次调查的样本向少数民族尤其是农村地区的少数民族居民倾斜。在8个省份调查样本中,均以农业户口居民为主体(详见表1)。样本量方面,由于部分变量存在缺失值,各基本信息变量和模型分析样本量存在不一致现象。在数据统计方法上,本研究主要采用序次逻辑斯蒂回归模型。

本研究因变量对民族扶持政策的评价为定序变量,采用序次逻辑斯蒂回归模型(Ordinal Logistics Regression Model)进行统计分析。其统计模型如下: 

假设有一个由J 类别组成的定序因变量 Y (Y=1, …, J),令

此处 Fj(X)=P(Y≤j|X) 是类别次序 j的累积概率函数(cumulative probability function)。该式的意义是:对于不同数值的 X,比如X1 与 X2来说,Lj(X1)Lj(X2) =β(X1X2),在因变量处于某个≤ j的类别时自变量X1 相对于 X2的发生比,等于 exp[β(X1- X2)]。若Y 独立于X,则Lj(X) =αj;否则,应为:

当 β >0时,Lj(X) =αj βX代表在固定数值的X之下,低次序一端发生的累积概率分布函数(cumulative distribution function)随着Y的增加而提高;而当 β <0时,随着X值的升高,Y在较高次序J发生的概率密度函数(probability density function)则降低。为了避免这种反向关系可能带来的混淆,在计算中通常写成:

的形式。此时,若β>0, X数值越大,则导致Y在较高类别发生的概率越大。

累积logit模型使用最大似然估计方法求解。模型采用似然比检验,如果卡方显著,意味着至少有一个自变量的偏回归系数不为0,也就是说该模型的拟合优度好于仅包含常数项的模型;模型拟合优度采用Pearson和Deciance两种拟合优度检验。但其致命缺点是:对自变量取值水平组合的实际观察频数为0的比例十分敏感,如果该比例过高,则根据卡方计算的P值也不可信。

(二)变量选取

研究中涉及的变量根据分析方法的不同有所差异。研究关注的核心变量是民族地区居民对民族政策的看法,由于民族政策的综合性,将其分为多个变量。在描述性统计分析中,选用的核心变量包括:民族地区居民对各项扶持政策(干部培养、经济援助、教育扶持、医疗帮助、兴边富民、援疆、援藏、对其他民族地区的对口帮扶、促进人口较少民族加快发展政策)的看法。

通过构建统计模型进行分析时,选用了四组自变量;因变量则选取了民族政策中有代表性的四个方面,以下分别进行介绍:

第一,自变量。自变量分为四组。第一组是基本信息变量,主要包括年龄、性别、教育、婚姻、户口和民族;第二组变量与社会经济地位有关,包括个人年收入、党员身份和职业类别;第三组变量为个体生活经历,询问居民在就业岗位方面是否因为民族身份受到过歧视;第四组变量为地区因素,包括调查点变量、调查点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变量(实际分析中通过取对数进行处理)。四组变量根据分析方便进行重编码。需要特别指出,个人年收入方面,按累计百分比计算,年总收入在2500元以下的人数占比为25.4%,2501-24,000元的人数占比51.3%,24,001元及以上的占比23.4%(重新编码时分别编为低、中、高三类收入)。

第二,因变量。因变量是民族地区居民对民族扶持政策执行效果的看法,为序次变量,一共有四个因变量, 分别是对干部培养、经济援助、教育扶持、医疗帮助等方面的看法,选项分别是:不好、一般、好一共三类。

变量从测量尺度角度可以划分为类别变量、序次变量、定距变量和定比变量四种类型,定类尺度处于最底层,定比尺度处于最高层。从数学性质上看,高尺度变量具有低尺度变量的一切性质,反之则不然。不同测量尺度变量适用的统计方法不同。通常在问卷设计时选用最高标准的测量尺度,在统计分析时则根据需要选择变量的测量尺度;在设计问卷时需要考虑许多具体问题,包括被访对象的文化水平理解能力、问卷的长度、被访对象的配合程度等因素。

问卷选项的设计,必须体现出一定的区分度,对于政策执行效果评价这样的态度问题,选项设计时应依等级顺序排列,选项的序号数码既有类别意义,表示不同选项的类别,同时也有程度意义,表示明确的态度。在本研究中,民族地区居民对民族扶持执行效果的看法是典型的态度变量,态度问题具有较强的主观性,但选项通常也有明确的方向,选项设置通常是标准化的,如作为二分类别变量设计,则选项主要为“好、不好”或者“同意、不同意”,使用序次变量,例如将变量分为“不好、一般、好”,测量的精确度就提高了,同时也可以避免被访者回答时的模糊性;如果想进一步提升测量的精确度,可以使用李克特五分量表。有关态度问题的调查,大多数采用李克特五点量表法甚至更为细致的七点量表法。本研究问卷在设计选项时,从具体实际出发,将其设定为三个选项的定序变量。需要指出的是,本文所研究的是民族地区居民个体角度的主观评价,是他们认为政策好还是不好,反映的是居民的主观感受,而不是客观的政策落实程度,政策客观效果评估是另一个专门的研究领域,通常需要运用一定的方法,对比政策初始目标和落实程度,以衡量政策目标达成情况。

样本基本情况见表1。要指出的是,西部地区在自然条件、经济发展水平、地理区位、民族构成等方面都有极大的差异性,即使在同一个省份,也存在不同发展程度、不同文化传统的各种民族;由于民族地区调查实际执行中存在较大难度,各种原因导致调查样本不能直接推及被调查地区全体居民,谨慎起见,本研究中所有数据均只代表被调查对象的情况,并不直接反映被调查地区全体居民的情况。

选用样本涉及民族包括汉族(22.8%)、藏族(15.7%)、满族(11.9%)、壮族(10.5%)、锡伯族(7.9%)、门巴族(6.7%)、苗族(5.9%)、其他民族(4.8%)、土家族(3.5%)、回族(2.6%)、毛南族(2.1%)、达斡尔族(1.7%)、哈萨克族(1.6%)、珞巴族(1.5%)、鄂伦春族(1.0%)等民族(详见表1)。在性别分布上,男性和女性占总人数比重分别为55.1%和44.9%,必须指出本样本中性别比例与全国统计调查数据不一致,本调查样本中男性比例过高,原因可能是在入户调查选择个人调查对象时,通常家庭都会由男性来填答问卷。

三、描述性分析:民族地区居民如何看待我国的民族政策

本部分为描述性分析,主要分析民族地区居民对我国民族政策的基本看法。包括三部分内容,一是对各类民族扶持政策的知晓度,民族扶持政策重要类别包括干部选拔、经济援助、教育扶持、医疗帮助、援疆、援藏、促进人口较少民族加快发展政策、对其他民族的对口帮扶等政策;二是对各类民族扶持政策的好评度;三是民族地区居民对民族身份与民族政策关系的看法。

(一)对各类民族扶持政策的知晓度

调查数据显示,民族地区居民对各类针对民族地区的扶持政策了解程度不高(如下表所示),各项民族扶持政策知晓度均低于50%,医疗帮助、教育扶持和经济援助三项政策知晓度超过40%,兴边富民、对口帮扶等知晓度最低。各类政策知晓度从高到低分别是:医疗帮助(47.5%)、教育扶持(46.9%)、经济援助(43.3%)、促进人口较少民族加快发展(37.9%)、援藏(36.2%)、干部培养(35.6%)、援疆(32.4%)、兴边富民(30.3%)、对其他民族地区的对口帮扶(27%)。

各类民族扶持政策都是针对民族地区居民,旨在从各个方面提高民族地区居民发展程度和生活水平。这些政策理应得到较高知晓度,原则上知晓度越高越好,理想状态下应该是大部分或者更多民族地区居民都了解相关的民族扶持政策。表2数据表明民族政策宣传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民族地区居民对各类民族扶持政策的知晓程度存在较大分化,在此仅作出探索性的原因解释,更系统的解释还需要做进一步研究。知晓程度的高低与这些政策同民族地区居民日常生活的距离、与居民个体切身利益的相关程度都有很大关系,越是日常生活中的政策,越关乎自身利益,了解程度越高;例如医疗帮助、教育扶持和经济援助等政策与居民息息相关,而干部培养政策主要只与民族地区居民中一部分人有关,非相关者不容易了解该类政策;知晓程度与政策实施时间的早晚也有很大关系,实施时间越长,了解程度越高;知晓程度还与政策的覆盖面有关,覆盖面越广,了解程度越高;此外,知晓程度还与政策实施过程中的具体细节有关,政策如果不是直接针对居民个体,如果中间环节越多,居民可能越不容易了解相关的政策(兴边富民政策可能有类似特征)。

促进人口较少民族加快发展、援藏、干部培养、援疆、兴边富民、对其他民族地区的对口帮扶等政策有的只和一部分民族地区居民相关(主要针对人口较少民族、西藏、新疆、或者干部群体等等),有的实施的时间相对其他政策较晚(兴边富民政策实施较晚)。表3列出援疆和援藏政策实施地调查对象对该项政策的了解情况,均在80%以上,说明这些政策的针对群体对其更了解;促进人口较少民族加快发展政策的了解情况(见表4),也主要表现在调查样本中的人口较少民族达斡尔族、锡伯族、鄂伦春族、门巴族和珞巴族等居民了解程度较高,除毛南族外,人口较少民族对这一政策的了解程度均远远高于调查样本总体。

(二)了解各类民族扶持政策的居民,对各类民族扶持政策的评价 

本部分研究在数据分析时,先筛选出对该项民族扶持政策了解的居民,再分析其对相应民族扶持政策的评价。举例来说,先筛选出“了解”干部培养政策的样本,再考察这一样本中的居民对干部培养政策的评价,其他各项政策评价均如此分析。

数据分析发现,民族地区居民对各类针对民族地区的扶持政策评价差异很小,各项民族扶持政策好评比例都在70%以上,最高评价与最低评价相差不到4个百分点。比例分别是:教育扶持(77.4%)、干部培养(76.6%)、人口较少民族加快发展(76.4%)、兴边富民(76%)、对其他民族地区的对口帮扶(75.7%)、援藏(75.3%)、经济援助(74.6%)、医疗帮助(74.2%)、援疆(73.5%)。

应如何判断民族地区居民对民族扶持政策执行效果的评价呢?一般而言,好评比例越高越好,回答“一般”和“不好”的比例则应该越低越好。表5中,对每项扶持政策执行效果的评价,回答“好”的比例都在70%以上,但同时有超过20%的居民评价“一般”,回答“一般”的比例有点高;不过,民族地区居民对各类扶持政策执行效果评价“不好”的比例都在2.1%及以下,评价不好的比例非常低;此外,跟表2中的数据相比,居民对民族扶持政策了解的比例均不足50%,而表5中好评比例均超过70%,好评度远高于知晓度;综合来看,民族地区居民对政策执行效果的评价相对较好。

对于促进人口较少民族加快发展政策的评价,在几个调查到的人口较少民族之间存在较大分化,鄂伦春族、达斡尔族和门巴族对其好评比例更高,珞巴族好评比例低,不过卡方检验并不显著(见表6)。享受到援疆、援藏政策的调查者,对其评价更高(见表7)。如下表所示,新疆调查点居民认为援疆政策好的比例高达78%,高于总体(73.5%);西藏调查点居民认为援藏政策执行效果好的比例为77.6%(总体为75.3%)。

(三)对民族身份是否应该获得政策优惠的看法及相关问题的态度

对于少数民族居民享受民族优惠政策,学术界近些年争议较多,有观点认为“少数民族享受特殊优惠政策与民族平等的原则不符合”;也有观点认为“少数民族享受优惠政策,可能会造成反向歧视”。值得注意的是,这些观点主要见诸学界,真正针对居民个体看法的研究目前还比较少见,少数民族和汉族居民对民族优惠政策的看法是否存在区别?本次调查对这些态度问题进行了测量,首先询问少数民族居民是否获得了民族优惠政策、他们是否认为应该以民族身份获得政策优惠;在此基础上,调查尝试了解民族地区居民心目中的公平观、正义观和成就观。调查发现(见表8):

对于民族身份与民族优惠政策之间的关系,民族地区少数民族居民的看法主要有两点:第一,并非所有少数民族居民都认为自己的民族身份给自己带来了政策优惠,仅有61.6%表示肯定;第二,大部分少数民族居民认为自己确实应该因民族身份而获得政策优惠,比例高达87.7%。

对于民族地区居民心目中的公平观和成就观,民族地区居民的观点体现在三个方面(见表9):第一,民族地区居民认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同意比例高达98.8%;第二,对于“个人的经济社会地位应主要靠个人努力获得,而非民族身份或优惠扶持政策”,85.5%表示同意;第三,对于“少数民族群体由于历史、经济发展等原因,处于弱势,应该享有更多的优惠扶持政策”的说法,也有高达84.4%表示同意。

数据显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深入人心。但观点二和观点三之间存在矛盾之处,为什么同一群体对存在矛盾的两种观点却都高度同意?由于两种观点都涉及到民族身份,是否是与被访者的民族身份有关?汉族和少数民族居民都同样认可这些看法吗?

表9中民族地区居民相关态度与民族身份的交互分析显示,对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汉族和少数民族居民几乎没有差异;对于个人的经济社会地位应主要靠个人努力获得,而非民族身份或优惠扶持政策的看法,汉族和少数民族居民表示同意的比例都在85%左右,对这一观点也没有明显的民族差异;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少数民族群体由于历史、经济发展等原因,处于弱势,应该享有更多的优惠扶持政策”这一观念,汉族居民和少数民族居民出现较大的态度差异,少数民族居民同意比例为87.7%,而汉族居民相应比例为73%,相差十多个百分点,少数民族认同的比例高于汉族。

这说明观点二和观点三虽然总体上都有超过80%的民族地区居民表示认可,但在背后表示同意的群体很不一样,支持观点三的少数民族居民比例更高。民族地区居民对于宏观层面的大的公平正义原则基本表现出普遍主义的同意态度,但对于涉及民族身份具体情境的事项,则容易出现分化的态度,不同民族身份的居民态度有差异。

四、模型分析:了解民族扶持政策的居民中,影响居民评价民族扶持政策的因素

(一)居民个体基本信息的影响

前文部分展示了民族地区居民对各类民族政策的评价,接下来以干部培养、经济援助、教育扶持和医疗帮助四类扶持政策好评度为因变量,通过几组统计模型分析影响居民评价的因素。第一组模型中放入基本信息变量,主要包括性别、婚姻状况、户口、民族、年龄和学历(模型结果见表10)。本部分研究和接下来的研究在数据分析时,也是先筛选出对该项民族扶持政策了解的居民,再分析其对相应民族扶持政策评价的影响因素。举例来说,先筛选出“了解”干部培养政策的样本,再考察这一样本中的居民对干部培养政策评价的各类影响因素,其他各项政策评价均如此分析。模型结果显示,基本信息变量的影响比较有限,其中,性别、户口、民族、年龄等因素在模型中作用不显著。

婚姻状况在多个模型中都显著,除干部培养政策外,对其他几项政策的执行效果,已婚人士好评度低于未婚人士。已婚者对经济援助、教育扶持和医疗帮助方面的民族扶持政策好评程度都明显低于未婚者的评价,已婚者对这三项政策好评的发生比只有未婚者的0.72(e-.322)倍、0.63(e-.461)倍和0.74(e-.296)倍。

婚姻变量的影响可能反映了不同婚姻状态下的民族地区居民所处的生活阶段、所面临的生活压力和家庭生活状况。相对而言,未婚者年纪较轻、一身轻松,在评价各类民族扶持政策时不一定会把各种政策与自己实际生活状态联系起来;而已婚者往往更多面对各种家庭和工作压力,年纪大的已婚者健康状况下降,医疗需求较多,对生活保障方面也有一定需求,中年已婚者上有老下有小,既需要照顾老人又要抚养孩子,工作上也正处于上升期,从工作和家庭两方面都需要更多资源支持,因此对国家各类民族扶持政策的要求和期待也更高。

学历因素影响民族地区居民对干部培养和教育扶持政策的评价。未上学和初中学历居民对干部培养政策执行效果好评度显著高于大学及以上学历的居民;未上学居民对国家针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教育扶持政策执行效果好评度也显著高于大学及以上学历的居民。受过高等教育的群体确实更有批判性,更挑剔更理智,对政策评价的期待更高,要求和标准都更高,因此对政策好评度不高,同时也衬托出社会发展程度越高,人们的诉求越多,对国家、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要求越高。

(二)居民社会经济地位的影响

下表以第一组模型中的变量为基准变量,加入社会经济地位变量进行分析。党员身份变量在模型中不显著。职业类别和个人收入状况显著影响民族地区居民对各类民族扶持政策执行效果的评价。

职业类别对各项扶持政策执行效果评价都有显著影响,公务员/干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群体对各项扶持政策执行效果评价都明显好于其他职业群体,好评度明显远高于农牧民群体。公务员/干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群体对这四项政策好评的发生比分别是农牧民群体的2.12(e0.752)倍、2.22(e0.799)倍、2.84(e1.045)倍和2.16(e0.768)倍。

统计模型显示,高学历群体和“高职业阶层”的政策评价度截然相反。并且,值得注意的是,控制社会经济地位变量后,基本信息变量中学历因素的影响更加突出、更加显著,学历变量对各项民族扶持政策都有显著影响。影响模式表现为大学及以上学历居民对各项民族扶持政策执行效果好评的发生比都显著低于低学历的居民。对于干部培养、经济援助、教育扶持和医疗帮助方面的民族扶持政策,未上学居民对这四项政策好评的发生比分别是大学及以上学历的2.98(e1.093)倍、1.81(e0.596)倍、2.05(e0.716)倍和1.97(e0.68)倍。

为什么在模型中,职业类别和学历的作用是相反的呢?一般而言,职业地位和学历之间是正相关关系,学历越高,职业地位越高,尤其在不发达地区这一相关性更高。表12以干部培养模型为例,对进入模型中的样本做学历与职业类别的交互分析,结果显示,大专及以上学历群体中,有48.2%为公务员/干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有41.7%为“其他”职业类别,5.8%为农牧民,还有4.3%为服务员/工人。数据表明学历较高群体的职业类别存在较大分化,学历与职业并没有高度重合。这可能是学历和职业类别两个变量作用差异的一个原因。有研究者在考察转型期中国社会的分配公平感时也发现,高等教育水平的人和城市中下层就业人群更倾向于持批评态度,可见,高职业地位群体的社会态度不一定等同于高学历群体。

还要注意的是,通过问卷调查方式收集数据,被访对象是否表达出真实态度也会影响模型结果。主观评价类的态度问题比较敏感,人们不容易表达真实想法。高职业地位群体的人本身可能就是各类民族扶持政策的受益者,在进行评估时更可能选择符合社会期待的选项,选择好评;另一方面,高职业地位群体的人,尤其是其中的公务员群体,是各类民族扶持政策的实际执行者、同时还可能是相关民族政策、实施方案的制定者,让这部分人评价各类民族扶持政策的效果,容易存在自我肯定自我夸奖的倾向。

收入因素对于民族地区居民评价各类民族扶持政策的执行效果也有显著影响。值得注意的是,收入因素对经济援助政策评价不显著;高收入群体对教育扶持和医疗帮助政策执行效果好评的发生比却显著低于低收入群体。对于政策的评价应该和个体的际遇相联系,对于教育扶持政策和医疗帮助政策,针对目标往往是经济较为困难的群体,他们从这些政策得到较多帮助,因此予以好评,高收入群体可能不容易享受到这两项政策,因此好评度不高。收入因素对于经济援助政策执行效果评价影响不显著,提醒我们要特别注意经济援助政策的执行过程,注意这一政策对个体层次的实际效果。

(三)就业中受到民族身份歧视的影响

表12在基本信息变量基础上放入就业中歧视经历的影响,这一变量作用显著。就业岗位中因为民族身份而受到过歧视的居民对国家对民族地区各项扶持政策执行效果的评价都不高。其中,歧视经历对评价干部培养政策执行效果影响不显著。民族地区居民就业岗位方面受到过歧视的居民对经济援助、教育扶持和医疗帮助政策执行效果评价更好的发生比只有未受过歧视居民的0.56(e-.588)倍、0.62(e-.479)倍和0.7(e-.35)倍。

近年来,我国内陆一些服务性窗口行业出现了对来自某些民族地区的少数民族群众的歧视现象,引起民族地区群众的强烈反应。有学者分析了歧视现象产生的各类根源:社会转型过程中民族关系面临的新情况、维稳压力下相关部门为减责而采取区别对待措施或拒绝提供相关服务等是其产生的现实影响因素;对民族工作中出现的歧视因素及其不良后果进行了诸多讨论,如破坏民族关系、危害民族平等与民族团结, 对国家法治与民族政策效能产生负面影响,不利于争取民心、可能被敌对势力所利用等。

本文利用民族地区的调查数据,通过统计模型检验,发现少数民族就业过程中出现的歧视经历确实具有不容忽视的负面后果,影响他们对国家各类民族扶持政策执行效果的好评。坚持民族平等,反对民族歧视,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法律原则和民族政策。对来自某些民族地区的少数民族群众的歧视行为和不恰当的做法,必须予以纠正。

(四)地区差异

不同于前面三组模型中纳入的变量都是个体层次的变量,表13在基本信息变量基础上放入宏观层次变量,分析地区差异是否产生影响,放入的变量有两个,调查点变量和调查点人均地区生产总值。数据显示地区差异存在一定作用。调查点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变量不显著,这可能是由于调查点均为民族地区,本身经济发展水平都较低。

调查样本显示,地区因素对于民族地区居民评价干部培养、经济援助和教育扶持政策影响较为显著。具体如下:相比中、东部地区调查点,甘肃和新疆调查点居民对干部培养政策好评程度明显更高。甘肃和新疆调查点居民认为国家对民族地区干部培养政策执行效果更好的发生比分别是中、东部调查点居民的5.18(e1.644)倍、1.65(e0.502)倍。甘肃调查点居民对经济援助政策好评程度明显更高。甘肃查点居民认为国家对民族地区经济援助政策执行效果更好的发生比分别是中、东部调查点居民的3.81(e1.337)倍。教育扶持政策执行效果好评度的地区差异主要体现在西藏、甘肃调查点和中、东部调查点的区别上,西藏和甘肃调查点对教育扶持政策和医疗帮助政策的评价也显著好于中、东部调查点居民;对民族地区教育扶持政策执行效果好的发生比,分别是中、东部调查点居民的3.54(e1.265)倍和3.02(e1.105)倍。

模型数据还显示,内蒙古、广西、四川调查点居民评价与中、东部调查点差异不显著。中、东部调查点居民对各项民族扶持政策好评度明显较低,原因可能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各项民族扶持政策对西部地区的支持力度更大,西部民族地区居民享受得更多,相比之下,中、东部调查点居民可能认为自己享受到的民族扶持政策没有西部民族地区居民多,因此有较强的失落感;另一方面,也与各个地区居民的参照系有关,中、东部调查点居民进行比较的参照系通常也是同一个区域内的地区,相比而言,周围经济发展水平要比西部地区高,分化程度和差异程度也更高,在比较时更容易因为本地区发展水平不高而感到不满意。

五、结论与讨论

新中国成立以来,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取得长足发展,民族政策在其中发挥重要作用;但是由于各种原因,学术界有关民族地区居民对民族政策的态度和评价研究较少。本文利用民族地区2016年大规模抽样调查数据,分析了民族地区居民对各类民族扶持政策的评价,主要是对相关民族扶持政策的了解程度和好评度。研究还分析了民族地区居民对民族身份与民族政策关系的看法、居民的公平观和成就观。研究筛选了解民族扶持政策的样本,建立统计模型,详细分析了影响居民评价民族政策的因素。这些因素包括居民个体基本信息因素、居民社会经济地位因素、民族地区居民以往有过的受歧视经历、民族和地区差异(包括地区经济水平差异)等方面因素。

本文研究结论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民族地区居民对各类民族扶持政策知晓度较低,在了解相关扶持政策的群体中,好评度相对较高,各项政策执行效果好评度均超过70%,各类政策好评度差异较小。

第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在民族地区深入人心。民族地区少数民族居民大部分认为自己确实因为民族身份享受到了政策优惠;大部分居民认为个体应该通过自己努力获得地位,而非民族优惠政策,但同时也有大部分人认为民族地区居民由于长期发展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较低,应该享有优惠政策。

第三,对于影响居民评价民族政策效果的因素,研究发现主要有:一是个体因素中,已婚人士和高学历群体对政策好评度较低;二是社会经济地位作用显著,高职业阶层和低收入群体评价较高;三是因民族身份带来的歧视经历显著影响民族地区居民对各类民族扶持政策的评价,受过歧视的居民评价更低;四是民族政策的实施效果存在明显的地区差异,中、东部地区评价低于新疆、甘肃、西藏等西部地区调查点的居民。

综上,完善我国的民族政策,当务之急首先是提高民族地区居民对各项政策知晓程度,应通过各种方式宣传介绍我国的民族政策,让民族地区居民了解相关政策,让他们可以利用各种政策帮助自身、发展自身;在制定、调整、完善民族政策的过程中,应建立可靠科学的评估程序,准确审慎评估各类民族政策的具体实施效果,在微观层次上要注意各类民族政策针对的具体对象,对不同社会经济地位、不同生活境遇的群体有针对性地覆盖,切实提高各少数民族居民的获得感;要避免各类民族政策实施过程中可能引起的民族差别和地区差异。此外,还要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和社会生活中的民族政策教育,避免少数民族居民在工作和生活各方面遇到一些歧视性遭遇,应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这些歧视性做法,保证各种民族政策在促进民族团结方面的实施效果。

〔责任编辑  马俊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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