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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资产≠不良员工

 熟年人生 2020-10-07

(按)改革开放四十年,国有企业的改革始终是一个很艰难但又必须要抓紧加强的一个方面。对于发展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回顾会得到一些启发的。

2001年9月底,上海某一家国有企业因经营管理严重不善导致被收购裁员。企业领导找员工谈话后,职工反响强烈。他们纷纷写了书面意见由工会出面交给企业领导。员工们有的述说家境的困难,要求企业不要随意解聘而应妥善安置;有的责问企业严重亏损的原因和责任,要求召开职工大会让职工有知情权;有的认为,在企业的变革中要充分考虑职工的利益,尊重职工的权益,企业变革的政策、措施应向职工交底,使职工有选择的余地。一些员工言犹未尽,工作之余还在讨论。有的一针见血:“企业有不良资产,难道我们都是不良员工吗?”

何谓“不良资产”?指资产在运作过程中遭到严重破损后呆帐或缩水的那部分沉淀资产。我国实行“债转股”政策,目前四家国有资产管理公司共回收约1.6万亿不良资产。仅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自1999年10月组建以来,全面完成中国农业银行3458亿元不良资产收购,已积累处置不良资产价值220亿元,累计回收资产61亿元,其中现金资产24亿元。上述那家“债转股”国有企业原总资产10亿,经过几年折腾,只剩下5亿不到。何谓“不良员工”?员工泛指企业的全体职工。不良资产中肯定有不良员工。但这个“不良员工”的范围极其有限,仅指那些应对造成企业不良资产负责的领导和个别助桀为虐的部门经理。

处置不良资产当然包括处置不良员工,这是确凿无疑的。问题是:那些应承担责任的领导却被调回金融机构继续保留公职,那些直接操作或参与策划的的部门经理仍旧稳坐钓鱼台。而许多在平凡工作岗位上勤勤恳恳的一般员工却要承受无辜的裁员。世上如此不公道和不公正,源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上的弊病和传统的“国民劣根性”的观念。

缺乏激励和制约机制,长期“暗箱操作”,国有资产私人家族式管理,可以大肆挥霍、浪费却无庸承担任何责任。即使是已经实行股份制的国有企业,照样一个人说了算。即使企业严重亏损,只要推脱是“集体讨论”,仍旧可高枕无忧。尤其在金融系统,由于钱来得特别容易,亏损几千万哪怕是上亿,对一些上级领导来说,“眼皮抬都不抬”。坏帐几百万的说:人家坏了几千万也没有啥;坏帐几千万的说:人家坏了几个亿的也没啥;坏帐几亿的照说:人家坏了几十亿的也没啥。如此层层攀比竟没有丝毫愧疚,这不能不说是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上的一大悲哀!

把公民当草民,使主人变仆人,视贫民为刁民,封建专制的余孽还在某些掌握一方或一个系统大权的官老爷的心中根深蒂固。在一次专家的理论座谈会上,有学者大声疾呼:要正视现在工农地位急速下降的趋势!但由于上尊下卑等的封建观念,在国有企业即使是工会成立,可以连续10年不开一次职代会,更不用谈什么职工参与企业的民主管理了。离任领导的审计结果职工不得而知,员工的工资收入都是保密的,企业中发生严重经济案件也不予公布,总之一切让职工知道的越少越好!就连这次机构调整减员裁员,也不用和职工乃至工会商量。因此,如果还是“旧瓶装新酒”,“债转股”就会收效甚微。

处置不良资产当然首先要处置不良员工。但处置不良员工,关键要处置那些罪魁祸首。不良资产不等于不良员工,不良员工也只有少数,广大员工还是清白无辜的。一家资产管理公司上海办事处通过112亿资产收购已控股20家国有企业。如果按5亿资产1家企业算,全国约有3200家企业的员工等待处置。如何保护和妥善安置广大员工的正当权益,如何发挥和调动不良资产中优良的经营管理人才的作用,这是当前处置不良资产实务操作中亟待重视和解决的新课题。而这,在今年9月20日全国“国有不良资产处置实务论坛”中基本没有提及。但愿笔者是杞人忧天、无病呻吟!

                             200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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