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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2期】2020年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数调整开始啦!

 iliulaidong 2020-10-09

 一、缴费基数参数

    (一)2019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68640元,月平均工资为5720元,2020年昆明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最低月缴费基数为3432元,最高月缴费基数为17160元,单位月缴费基数为上年度单位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

    (二)2019年云南省企业退休人员年平均基本养老金为33756元,月平均基本养老金为2813元。

二、2020年参保单位缴费基数执行标准

    (一)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执行标准

    参保单位在职职工以本人2019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2019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的,以2019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即:3432元/月;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高于2019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00%的,以2019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00%作为缴费基数,即:17160元/月。用人单位以本单位所有在职职工个人缴费基数的合计数作为单位缴费基数。

    (二)重特病医疗统筹缴费标准

    参保单位按参保人数(包括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以2019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0.6%缴纳单位重特病医疗统筹费,单位的缴费标准为34.32元/月/人,个人的缴费标准为1元/月/人。

 三、灵活就业、自谋职业人员缴基数执行标准

    (一)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执行标准

    灵活就业、自谋职业在职参保人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为2019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即:5720元/月。

    (二)重特病医疗统筹缴费标准

    灵活就业、自谋职业参保人,其重特病医疗统筹费的单位和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全额承担。灵活就业、自谋职业参保人以2019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0.6%加每人每月1元缴纳重特病统筹费,即:35.32元/月/人。

四、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划账基数执行标准

    (一)灵活就业退休人员个人账户月划账基数,按2019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和2019年度云南省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基本养老金之和的平均数计算,即4266.5元/月。

    (二)未参加养老保险或不能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医保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划账基数为2019年云南省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基本养老金,即2813元/月。

    (三)自谋职业退休人员和随同用人单位参保的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划账基数按2020年增资调待后的当月基本养老金数计算。

五、核定时间

     2020年度单位缴费基数总额、在职职工缴费基数和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划账基数申报核定工作,从2020年10月9日开始,于2020年11月15日结束。网上工资申报时间与窗口办理时间同步。

六、申报途径

用人单位现场申报或网上申报缴费基数时应填报《缴费基数申报承诺书》,按法规政策的规定如实申报在职职工缴费基数、单位缴费基数总额及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划账基数。在职职工缴费基数的组成及计算严格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的规定执行。医疗保险费申报情况应告知职工本人,参保单位提供的工资花名册应由职工本人签字。对申报的缴费基数有异常存在虚假嫌疑的,区医险局将进行稽核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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