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分类规则》在2000年2月17日的时候经过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局务会的审议并且通过,现在予以发布,并且在2000年4月10日开始事项。这项规则的发布也就意味着在医疗器械市场当中,对于这些器械的分类更加的明确,而在医疗器械的分类当中,是被分为了三类,是以下三类: 第一类:通过常规管理足以保障其安全性、有效性的医疗器械; 第二类:只对其安全性、有效性应当加以控制的医疗器械; 第三类:这一类多是植入人体的器械,一般多是维持厚实支持生命,对人体具有潜在的危险性,并且对其安全性、有效性是必须要严格控制的医疗器械。 而不仅仅是有医疗器械的三分类,医院里面的医疗器械也是被分为了两种:诊断性、治疗性这两大类。 诊断性的器械包括:物理诊断器具:体温计、血压表、显微镜、测听计、各种生理记录仪等等,影像类的:X光机、CT扫描、磁共振、B超等等,分析仪器:各类的计数仪器、生化、免疫分析仪器等等,电生理类:心电图机、脑电图级、肌电图机等等这些。 治疗性仪器:普通的手术仪器、光导手术仪器:纤维内窥镜、激光治疗仪,辅助手术仪器:各类的麻醉机、呼吸机、外体循环等等,放射治疗仪器:深部X光治疗机、加速器、各种同位素治疗仪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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