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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辩难之一:夫妻家庭地位平等,那么你和你孩子的地位平等吗

 昭烈名臣 2020-10-13

尔曹身与名俱灭,不废江河万古流,当杜甫写下这句千古名篇的时候,心里一定在想,小样,让你蹦跶,多少年后谁还认识你呀。
人类总是在追求某种程度的“永生”,因为肉体对我们来说实在是太短暂了,所以人类发明出了各种各样让我们“永生”的办法。
西方比较倾向于灵魂的不朽,不停的祈求上帝死后灵魂能上天堂,中国人比较世俗,不过想法却更大胆直接追求肉体上的永生,中国道家就是这么一个追求肉体永生的团体。
但时间长了,大家发现不管是肉体永生,还是灵魂永生,大概都不怎么靠谱,于是人类开始赋予某种事情以意义,让意义的永恒代替肉体或者灵魂的永生。
中国人常说的,立德立言立功三不朽,就是我们通过在人间建立不同类的功绩让自己获得某种形式的永生。
西方世界也差不多,拿破仑就说过,我曾经征服过的土地,曾经创造的无比辉煌的战绩,终将烟消云散,唯有民法典讲永恒不朽。
对于法律的编撰,一直都是活的永恒的某种执念,从查士丁尼到拿破仑都是这个样子,在中国尽管一直都是以儒家的立言作为三不朽之一,但事实上,立法工作同样也能被纳入到广义的不朽的行列,尽管法律明显是法家的东西。
中国的《民法典》终于出台了,这对于我们来说是一件大事,因为他包含了一个普通人的从生到死的全部规定,一部民法典涵盖了我们普通人生活的方方面面。
然而,生活总是鲜活的,远不是写在纸上的法条那么简单,生活又是具体的,情与法也远远没有达到高度的统一。
理解法律与现实的冲突,能让我们能够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利,同时在情与法冲突的时候,不至于心里想不通。
我认为这才是真正的普法,只有能够分清法律能做什么和不能做什么,你才能更准确的理解,法律对我们日常生活的影响,而这种想法,最初是来自于大学老师教我们的自我介绍。

  • (1)我是谁

自我介绍谁不会呀,怎么上了大学还不会自我介绍了?
这个还真不会,通常大一的新生在介绍自己的时候,都会说自己是那个系的,开学第一堂课,老师就告诉我们,千万不要介绍说你是法律系,你是法学系的。
法律跟法学有什么区别吗,看起来啊差不多呀,这可不是咬文嚼字,举个例子:
我说,十四岁以下任何刑事案件都是不负刑事责任,这就是法律。
我说我认为,十四岁以下完全不负刑事责任这个规定不合理,这就是法学。
法律人并不是简单的法条复述机,而是通过一套完整的训练,有着明确逻辑分析和实证分析的能力的一群人。
法律最迷惑人的地方就在于,你总以为法律无所不包,你以为法律能实现所有的终极价值和目标,但事实上,无论从理论还是实践,法律在很多地方都有他无法覆盖的地方。
尤其是在家庭生活方面,法律与我们的情感总是有着许多的冲突,这个对于我们这个尚未完全从传统中走出来的社会而言,尤其明显。


所以我打算以婚姻家庭法律为基础,具体阐述一下这方面的很多问题和矛盾,就像这个题目中所展现出来的那样。
很多人可能大概都不知道什么叫辩难,东西最早我是从佛教典籍里看来的,因为佛教的佛法总会面临无穷无尽的辩难,而只有经受住了辩难,才能是站的住脚的理论。
我希望自己做一个懂法的人,而不仅仅是一个懂法律的人,只有理解了法律规定背后的逻辑和故事,才能更好的指导我们的生活。


(2)平等是一切的基础

民法典吸收了之前的婚姻法,所以民法典的婚姻家庭是从一千零四十条开始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五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
这是两个看上去很平淡的法条,但是这里面其实隐含了整个现代社会婚姻的基础,那就是男女平等。
人人平等是民法典的基石,男女平等则是婚姻的基石,正是有了男女平等这个基础,才是现代化的婚姻制度。
这里有一个很有趣的问题,是我一个朋友问我的,婚姻法既然规定了实行一夫一妻制度,那么按照法无禁止即允许的原则,那么我能纳妾吗?
你以为你找了法条的漏洞,其实只是太年轻,完全不了解法律的严谨和可怕之处。
好,你说你要纳妾,那么请问什么叫妾,什么叫纳妾,请你提供明确的证据来表明,是什么是妾,什么是纳妾。
于是你翻了翻周礼和古代的各种规章典籍,说你看这就是妾,法律微微一笑,在我的字典里没有妾这个词汇。
只有经过合法登记才叫夫妻,翻遍婚姻法都没有关于妾和纳妾的描述,所以你不能实施一个完全不存在的行为,所以你是不能纳妾的。
这个解释属于逻辑上的解释,最根本的原因是,现在社会是男女平等的,妾是古代身份社会,地位和身份都不平等的象征,所以是不可能允许你纳妾的。
平等是如此的光辉灿烂和伟大,以至于在婚姻的起点就是平等,这个当然是没错的,但是很多人都忽略了另外一个更普遍的问题,家庭关系是不是平等的。


(3)我的孩子跟我是平等的吗

民法典这一个大的章节叫做婚姻家庭,婚姻很好理解,就是登记结婚,那么家庭是什么呢?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五条规定,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 为家庭成员,法律用非常清晰的方式界定了什么叫做家庭。
排除一些特别极端的,通常我们的家庭成员包括了夫妻和父母,以及子女,这是一个典型家庭的构成,法律是规定了夫妻是平等的。
但是这里面一个很有趣的问题就出现了,一个典型的中年夫妇,他和父母的关系是平等的吗?他和子女的关系是平等的吗?
严格按照法律的逻辑推演,家庭成员之间肯定是平等的,因为民法典调整的就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所以作为家庭成员,他们理应都是平等的。
那么你和你孩子是平等的这个命题便呼之欲出了,问题是现实中这种平等,自始至终都是不可能存在的,也是很多人完全无法接受的。
传统的长幼有序的观念,早已经被这种平等的观念所替代,但对于孩子,我们总是有着一颗他是个孩子的心,只有这句话出现在我们的脑海里,那么你与你孩子是平等的这件事就无从谈起了。


禅定时刻:人是平等的,正如人是自由的一样,我们渴望绝对的一切的平等,但无时无刻都处在不可能平等的社会,这大概就是人类社会所不得不面对的痛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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