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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家之后(散文)

 新用户7019teQl 2020-10-13

      弟兄3个的我,结婚一年半就分家了。

       有人说我自私,我是不能接受的。因为1982年夏季分家,我没有要父母的责任田,也没有要父母的任何家财,反而接受了父亲给我的500元债务。

       父亲是当了几十年的大队干部,他的特长就是会做人的思想工作。当年他对我们夫妻讲:“你们结婚用了一笔钱,外债至今还没有还清。你们提出分家,就该为两个弟弟着想,分担些家庭困难。”

        我们为了获得自由,早点摆脱父母的约束,争取多挣钱,改善自己的生活。古话说得好:“人大分家,树大分丫。”

       其实刚分家时,要买的东西很多。手里只有30多元钱。买煤油炉花了7.82元,买铝锅花了3.12元,买蚊帐花了13.2元。当年我抽的0.16元一包的“公鸡”牌香烟。

        妻子来我家还是互助组形式,第二年就分田到户了。她分了一个人的田,我分了一个人的田,共计1.2亩水田,0.3亩旱地,0.1亩菜地。第一年我卖余量112斤,公粮40斤,收入现金13.03元。下半年我抽“新华牌”香烟,每包0.28元。

       农闲时,我们二人爱进城看电影,去书店买书。县礼堂、地区京剧团,工人俱乐部设有电影院,每张电影票0.15元。那一年我买的《记忆术》只要0.50元。我们的收入有几项,一是喂猪收入,二是喂鸡收入,三是做花圈收入,五是教书和农田收入,六是春节春联、中堂收入。两个人过日子,不愁钱花,常有钱买点礼品看望岳父岳母。1982年我教书一年,大队给我发480元的年薪工资。

       弟弟们上了东北建筑工地挣钱,父母和弟弟的责任田还是由我们二人帮忙插秧,帮忙收割的,母亲负责做饭、洗衣服。

        1983年秋,我们家首先改做红砖瓦屋。用自己的责任田与邻居组换了1亩宅基地,这是父亲想出的主意,大伯家出了0.5亩田。我们家从湾东头搬到了湾西头。

        3间土屋住了11年,我家就住上了红砖瓦屋。此时家里有4位那劳动力,是家里最宽裕的时期。盖新房需要一大笔钱,父亲估算,4间红砖瓦屋用了4000多元现金。他又提出要我们拿出500元现金住西边的一间房子,30平米。父亲看见我们没有厨房,单独给我做了6平米的矮小厨房。此时妻子正怀孕8个月,她也帮忙做了新房子的,帮母亲做饭、洗菜。

        分家后,两次父亲要我们出一笔钱,我们没有抵制,而是马上写下欠条,过了两年就全部还清了。等孩子一个一个来到我们眼前,我们又增添了2亩水田,还与人家合伙买了一头耕牛。那是亲房里没有人种的责任田。我们种田,负责给它交齐公余粮和田的摊派提留款。其实种田是很不划算的,只是我们会种田,搞点口粮、食油,不让它撂荒。

        分家那年我和妻子有26岁。我的父母还不到50岁,二弟23岁,三弟20岁。我们完全没有依赖父母过日子的想法,就是想早分家,早获得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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