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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继子杀母案:悍妇谋杀亲夫,继子替天行道,被免死罪彰显公道

 大师兄666999 2020-10-14

大约五百年前的明朝中叶,陕西扶风县曾发生了一起妻杀夫、子再杀母的案件,这起案件在当时引起了不小的轰动,吸引了全城百姓的目光。最后凶手却被免除死罪,仅仅判以杖刑以示惩戒,这在律法极其严苛的明朝怎么看都是极度不合理的。

这日,扶风县程县尹接到一陈姓男子的报案,称他的妹妹被外甥持刀杀死,希望县尹能将其捉拿归案,定以死罪处置。

程县尹素来对凶杀案十分厌恶,落在他手上的杀人凶手不论是什么原因,几乎都逃不过被处死的下场。听闻此事,他便马上点了几个衙门小吏,带上仵作(古人对法医的称呼),直奔现场去了。

程县尹还未到案发现场,大老远就闻到了空气中弥漫的血腥味,待其推开房门,赫然发现整个房间到处都是刺眼的猩红,让人不由自主的想吐。

程县尹发现死者除了陈氏外,还有一具男尸,旁边还有一不及弱冠的少年在啜泣不已。一番询问才得知,这少年便是那陈姓男子的外甥,名叫方大年,那具男尸是他的父亲方廷叙

简单了解后,程县尹便和仵作一起细细查验尸体。这两具尸体都死状极惨,男性全身上下有着多处刀伤,但致命的却是心脏处的一道伤口。通过这道口子都能隐约看见内部的心脏等器官。

那女尸同样好不到哪里去,全身几乎遍布刀口,脖颈处被切断,手脚呈现出佝偻状,分明是有着剧烈挣扎的迹象。

此外,在屋内陆板上有一把带血的匕首,这很有可能便是作案凶器,程县尹便将匕首轻轻拿起,观摩了一小会便交给小吏,交代好生保管,作为断案依据。

查验完毕,由于暂时得不出什么结论,程县尹便差遣小吏将两具尸体运回衙门,暂停殓房,等待详细的解剖分析。自己又在房舍前后转了转,询问了街坊邻里几句,便将方大年和那报案男子以及几位邻里带回衙门,准备详细审问事件原委

在公堂上,那男子控诉到方大年'制父凌母,揪打捶挞,屈膝无伸。'言语间俨然将方大年说成了一个十恶不赦之徒,而且据他声称,他的妹妹正是忍受不住方大年长期的凌辱,愤然要挥刀自刎,那方廷叙见状意欲阻拦,但却不料自己'触锋而死'。

方大年见到父亲殒命,便愤然'手揪母髻,一刀劈死'。说完那男子当场声泪俱下,泣到:'方大年切恶逼母刎颈,误父非命,罪已不赦,况亲手刃母,坏伦变法,天地倾颓'。要求县尹判处方大年死罪,并处斩立决。

但方大年却完全是另一番说辞,他声称是陈氏先动手杀了自己的父亲方廷叙,自己是为了为父报仇,才愤然持刀杀之。面对这种场面,程县尹一时之间做不出任何判断,但是唯一可以确定的是,那陈氏确实是被方大年杀死的。

随后,他便将那几位街坊邻里唤来,意欲从他们身上获得一些有用的线索。面对程县尹的询问,几位邻里纷纷表示自己并没有亲眼目睹方大年行凶,但是在上午的确听到了方家中传出的阵阵吵闹和撕心裂肺的呼喊声。

待他们前去查看时,方廷叙和其妻陈氏都已经殒命,而方大年则在其父尸体旁啜泣不已。不久后,陈氏的兄长陈芳便得到消息,火急火燎地赶来,血腥的场面险些让他昏厥过去。

在得知是方大年持刀行凶后,他当场便要扭送他前往府衙,但是方大年趴在他父亲的尸身边,任凭他怎么拖拽,方大年也不动丝毫。

另外据邻居所说,平日在外,这方氏夫妇并没有表现出什么不合之处,反而陈氏对方廷叙表现出极大的关心和照顾。所以他们一直认为这夫妇二人应该是相敬如宾,也对方大年杀人行凶秉持着怀疑的态度。

这不禁使得程县尹陷入进退维谷的境地,虽然案情并未完全查明,但是方大年杀了陈氏却是不争的事实,他自己也承认这一点,程县尹便将其关入大牢,待查明案件真相后再做判决。

验尸结果揭露阴暗,无故生财引起怀疑

就在程县尹百思不得其解的时候,仵作传来的一则消息让他一下子在迷雾中看见了一座灯塔。据仵作上呈的验尸结果来看,方廷叙的死因确实是因为心脏处的致命伤。

但是令人意外的是,除了身上其他几处伤痕外,还在尸体上发现了许多陈年旧伤,并且据仵作判断,这些伤痕并不是一次性形成的,而是前后分多次形成。

这说明方廷叙在生前,曾在一段时间里,不断受伤或者是被殴打。这条线索让程县尹一下子清醒了过来,他便按图索骥,顺着这条线索展开调查。

他不禁回想起方大年的供词,难道真的是陈氏先杀了丈夫,然后儿子为父报仇再杀母亲?所以他首先便针对陈氏展开调查,而且街坊邻里这条路行不通,那便从她的亲戚开始着手。

于是程县尹率领数十位小吏前往陈氏兄长陈芳的家中探查。到了家中,不禁大吃一惊,只见这陈芳家中物资丰厚,各种家具用品一应俱全,而且据周边邻居称,陈芳家每个月都会有人送来一些物资,如食物、钱财等,而这陈芳并没有固定的经济来源。

程县尹便将陈芳唤来,质问他的家产和钱财的来源。面对质问,陈芳一口咬定是其自己赚来,但是当程县尹要求其拿出证据来证明时,陈芳却沉默良久,一言不发。

程县尹见状,便极度怀疑陈芳和其妹陈氏沆瀣一气,欺压方氏父子,便对其严刑拷打。最终陈芳经受不住这皮肉之苦,便坦言其大部分钱财都是他的妹妹陈氏从方家拿来的,也将他知道的实情尽数道来。

悍妇持强凌弱持刀杀夫,继子愤然'行凶'报仇

原来,这陈氏并不是方廷叙的原配妻子,而是方廷叙在发妻张氏去世后又娶的妻子。方大年也是方廷叙和张氏的儿子,但是在方大年17岁时,张氏因病去世,方廷叙这才娶了陈氏为妻。

但这陈氏性格暴躁,十分好强,行事作风凶悍无比。在嫁到方家后,她便仗着自己年轻,对方氏父子处处欺压,有时甚至对丈夫拳打脚踢。久而久之,陈氏便完全掌握了家庭主动。

但是一向老实憨厚的方氏父子并没有怒起反抗,而且在外面,陈氏表现出一个'贤妻良母'的形象,这迷惑了众多街坊邻里。此外,陈氏还逐渐将家里的一些'多余'的财物拿到兄长家里,美名其曰是丈夫'所赠'。

这天,夫妇俩又生起争执,两人又互相殴打起来,就在这次互殴中,陈氏凶性爆发,拿起利刀,将丈夫捅死。方大年亲眼目睹了父亲的死亡,心中的不满和怨恨便彻底地爆发了,夺过陈氏手中的刀,将其杀死,然后扑在父亲尸体旁声泪俱下。

邻里听见声响便前来查看,却见满屋血流成河,场面的让人头皮发麻。而后便是陈芳赶来,便有了开头的一幕。

替天行道毅然杀'母',忠义感人免除死罪

既然真相已经查明,程县尹便就此结案,但是在对方大年的处置上,他却犹豫了。在旁人看来,方大年杀了自己的母亲,完全是一个十恶不赦之徒,不仁不义不忠不孝。

但是他们却没有想到,在陈氏举刀杀死方廷叙时,她作为'继母'的角色已经彻底消亡了,那时的她完全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杀人犯,毫无道义可言。在这种情况下,方大年将其杀死,已经不能看做是杀母,而是在单纯为父报仇,自然也就不能给方大年冠以'杀母'的罪名。

所以,在综合考量后,程县尹做出了如下判决:'今大年义激于衷,忿彼怿牝。气配乎道,毙此恶枭,冒不韪之名;死而无悔,洗切齿之恨,奋不顾身。父亲罹刑,孝子谅当若是。为父剪逆,烈士谁曰不然。在陈氏有可诛之辜,死何足惜;特大年无杀人之柄,杖以戒专。'

就是说,程县尹念其忠义,况且陈氏本性凶残,杀夫已有不赦之罪,最终仅仅判处方大年杖刑,以示惩戒。

这样的判决既合理又合情,一方面向社会传达了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鼓励人们行正义之举。一方面也向百姓展示了一个良好的政府形象。既能宣扬道义,也可彰显自身,实乃明智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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