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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是自己生命的第一责任人?

 品质公共生活 2020-10-14
深圳的朋友说,深圳中小学考试取消了,原因据说是一初一小孩考试作弊被老师发现,小孩冲出教室跳楼。然后接下来的考试不再继续,试卷改成发给学生做练习……
朋友说:按照这个操作,每年高考前后都有学生跳楼,是不是高考已经可以取消了?
前几日,江苏金坛五年级学生缪可馨课间冲出护栏,跳楼身亡。小缪缪父母认为孩子跳楼跟语文老师对孩子的批评抑或人格侮辱有直接关系。但据目前的信息看,调查组好像并不认可此说法。
也许,在调查组看来,小孩冲出教室越过护栏,与袁姓语文老师的语言之间,难以找到确切的因果证据。
说实话,在小缪缪事件中,我是站在家长一边,站在孩子们一边。我常引用胡适的话,对待孩子和女人等弱势群体的态度,反映了一个民族文明的高度。
但这次深圳中小学学期末中小学全部停考,让我有点左右互搏。从以人为本、保护人民生命安全的角度,我站在作弊被抓的学生一边。但从学生的身心发展以及个体责任感的角度,我觉得深圳的做法简直是荒唐。
没错,全社会的焦虑感,影响到了小孩子的心理。成人世界的病也传染给了下一代。但是,解决问题的办法不是消灭问题本身,而是科学归因,对症下药;更不能是个别人生病,大家一起吃药。
大家一起吃药的结果,一方面是花费了大量不必要的成本;另一方面,模糊了个体责任和社会责任的边界。这种模糊,暴露出一个根本性的问题:个体的生命,谁是第一责任人?
“为了保证这些权利(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人们在他们之间建立政府。”政府存在的首要职责就是保护民众的生命、自由以及财产权利,因此,民众个体的生命,政府负有责任。
但是不是就意味着:我的生命,都是政府的责任?政府必须千方百计地守护好我的安全?而我自己,却可以十分任性地对待自己的身体?
进而言之,我生活过得好不好,活得快不快乐,都是政府的责任,政府需要管,而且必须管。不管,我就死给你看。
这种心态,是未成年、不成熟的表现,但其根源,跟这种“看护”哲学有关。
事实上,从古代的“立君为民”到今天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精英”意识一以贯之。在此种话语中,民众是要被看护和服务的,他们做不了自己的主,他们也承担不了照顾自己的责任。那些被选定的、承载天命的、历史必然性的“精英”,是他们的责任人。
这次疫情应对过程,就是“看护”哲学最精彩的体现。个体生命安全,政府是最大的责任人;你有没有患上新冠肺炎,辖区的各级官员甚至比你更在乎。为了保证不出现新增病例,多大的代价都愿意付出。这个,也许就是我们和别的地方不同的地方。这是体制的不同,也是文化的差异。谈不上孰优孰劣,看你选择什么价值。有人星夜赶考,有人辞官归家;有人为了自由抛弃生命,有人为了拼尽全力活着。价值观不同罢了!
话说回来,在这种”看护“哲学下,民众自己呢,舒服地享受这种被“被照顾”的状态,大事小事,自有人操心。自己,包括身体在内的一切,好像都跟自己无关。自己没有一点责任。
前几年看新闻,清华大学有一少年学霸,因为上学早,大概20岁左右就在清华硕博连读。当时的问题是:他要父母给他在北京买房,不然他就退学。在这位所谓的“天才”看来,读书是为父母读的,自己前途也跟自己无关。父母满足不了自己的要求,自己就不读了,父母要为此负责。
写到这里,头脑中马上浮现出了这样一幅画面:两人发生冲突,甲拿出一把刀,乙吓坏了;结果甲拿刀向自己身上砍去,一边砍一边喊:你服不服?
放在以前,如果我是乙,我肯定吓坏了,会劝阻说:我服了我服了,只要你住手。现在的我会说:你尽管砍,我一点都不疼!
人总要学会长大,为自己的生命、自己的人生负责!因为,责任和权利是对等的,你承担不了责任,也就难以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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