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拆除“真违建”都要遵循合法程序,更何况拆除“假违建”

 荷香月暖 2020-10-16
摘自网络

拆除“真违建”都要遵循合法程序,更何况拆除“假违建”


2020/07/23 22:36:54

以拆违代拆迁是征地拆迁中常见的方式,拆迁部门可以低成本高效的达到拆迁目的。如果在拆迁中最害怕遇见的事情中选择一件,一定是自己的合法房屋被认定成违法建筑。在这里律师要说,如果房屋真的是违法建筑,拆迁部门也不是想拆就拆,而是应当依照法律程序进行拆除,保障程序的正当性。拆除违法建筑需要经过以下几个步骤:

第一步,认定违章建筑,根据《城乡规划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群众举报或规划部门、自然资源部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等相关行政执法机关发现违章建筑的存在后,应当先对违章建筑进行调查取证。经过经过调查取证,确认建筑物违章后,应当对对违章搭建人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停止违法建设。

第二步,如果违章建筑搭建人拒不拆除违章建筑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依法向其发出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拟处罚结果和被处罚人陈述、申辩等权利。法律设定告知程序的主要目的是实现处罚公开,保护当事人的陈述权、申辩权等权利的充分行使,但实践当中,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权的行使并不顺畅,甚至被剥夺。

第三步,当事人不行使陈述权、申辩权或者行政机关对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进行复核后,认为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不能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当事人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并处罚款,并载明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申请复议,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等救济手段。对不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有条件可以补办手续的,处罚后按规定补办手续。

第四步,被处罚人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即不履行也不提起复议和诉讼,简称“三不”,行政处罚决定即发生法律效力,行政机关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由上可知,即便是拆除真的违法建筑,行政机关都需要履行诸多的法定程序,保障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权,告知当事人救济渠道,并且最后申请法院进行强拆,走一套完整的流程。那么很明显,没有保障陈述申辩权、没有下达文书、没有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就实施强拆的那些政府部门,其行为必然是违法的,更不用说有的当事人房屋还是合法建筑了。因此,强拆行为是不是违法,非常容易甄别。如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遭受侵犯,应当立即通过法律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