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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思勉笔下之婚姻

 有而无限 2020-10-18

要应付一件事情,必须明白它的性质...要明白一件事情的性质,又非先知其既往不可。

吕思勉:《中国通史》

吕思勉先生的《中国通史》是一本并不循规蹈矩的史学著作。

其对中国社会史的叙述篇幅占去了整书的三分之二,而以政治、军事为主体的传统史部分篇幅则要略小于预期。

在绪论里,吕思勉先生探讨了研究历史之功用。

他认为大众对历史的认知,即'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实则并不正确。

历史的发展具有复杂多变的特性,每一个时代都有其特定的时代环境与影响因素,万不可生搬硬套,将过去的经验完全套用于当代社会中。

因之,他提出:

史学之所求,不外乎(一)搜求既往的事实,(二)加以解释,(三)用以说明现社会,(四)因以推测未来,而指示我们以进行的途径。

吕思勉:《中国通史》

同时,他也认为,人类的进化是文化的进化;人类之所以能挣脱其动物天性的束缚,而发展出文明并推动其发展,社会文化的建构功不可没。

在事实上,则人类一切行为,几无不与文化有关系。可见文化范围的广大。能了解文化,自然就能了解社会了。(人类的行为,原于机体的,只是能力。其如何发挥此能力,则全因文化而定其形式)。

吕思勉:《中国通史》

有趣的是,在社会文化这一大的概念范畴中,首当其冲的便是婚姻。

所以人类的婚姻,是以全无禁例始,逐渐发生加繁其禁例,即缩小其通婚的范围,而成为今日的形态的。以一夫一妻的家庭,为原始的男女关系,实属错误。

吕思勉:《中国通史》

婚姻的源始,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归结为犯罪行为,即劫掠。

在先史时期,游猎的阶级极为普遍。游猎之民,都是喜欢掠夺的,而其时可供掠夺之物极少,女子遂成为掠夺的目的...此时的掠夺,实已称为贸易。女子亦为交换品之一。是为掠夺的变相,亦开卖买的远源。

吕思勉:《中国通史》

此种劫掠行为并非单单发生于中国,在罗马初创的王政时期,罗慕路斯治下的罗马便也是用相同的办法来扩大人口,提供足够的后代生育,于是

一大群武装之人迅速出现,挟持所有随她们家人一起前来观赏表演的未婚萨宾妇女。男人们不会受害,反而被鼓励逃跑保命。在有多少女性被以如此方法掳获的问题上,罗马史学家无法达成一致:估计的数字在30527到30683之间。但有件事是清楚的,她们都是处女。

安东尼·艾福瑞特:《罗马的崛起》

随后罗马与萨宾人之间便爆发了战争,而这些被劫掠过去强制成为罗马人配偶的萨宾妇女则在很大程度上终结了这场战争

此刻发生一件超乎异常之事。萨宾妇女从各个方向涌入山谷,她们之前曾被掳走,被迫结婚,但现在接受了命运。她们使自己置身于战斗双方之间,强迫战争结束。于是条约签订,罗马丈夫承诺要以恰当的敬意对待他们的妻子,所有希望继续维持婚姻的人,将如愿以偿。大多数妇女留了下来,没有离去。

安东尼·艾福瑞特:《罗马的崛起》

由此观之,所谓的婚姻在先史与社会发展的最初阶段依旧携带着人类天性中的暴力与强制成分,其目的除去满足性欲与生育似乎就别无其它意义。而在当代被限定于婚姻的各类要素,如爱情、法律责任等,在彼时都是虚无缥缈的存在。

而此般劫掠行为,延续数千年,近代之前的多次战争中多次出现。想想靖康之耻后宋徽宗的后宫妇女在金人的侵犯下经历了怎么样的苦难,就能知晓这种劫掠行为所带来的巨大创伤与阵痛感。

在步入农业社会后,人类似乎也并未演化出父系社会所具备的特点,反倒是女性在农业社会之初,占据着生产资料与话语权力的主动。

只有农业是源于搜集的,最初本是女子之事....男子与女子结婚者,不得不入居女子族中,其地位遂成为附属品。此时女子有组织,男子则无,所以社会上有许多公务,其权皆操于女子之手...因为结婚不能徒手,而此时的男子,甚为贫乏,除劳力之外,实无可以为聘礼之物之故。

吕思勉:《中国通史》

若以此为预设框架,带入到当代社会,会是怎样一副光景?

粗想细想,自然十分不可思议,仿佛置身于另一个世界中,男性不再掌握话语权,而女性成为社会主宰。于是男性开始被物化,成为生产工具,同时被去人性化,被桎梏压的粉碎。

着实令人瞠目结舌。

随着农业社会发展,封建社会的到来,社会主导权转移至男性手中,于是男权社会随之而来,婚姻也开始发生变化。

先是氏族内部的通婚被禁止,同姓不婚变为规矩。

而后异姓间的婚姻演变为买卖,再变为聘娶,同时婚姻也成为国家间外交的一种政治手段,婚姻开始被赋予更多的意义。

此外,聘礼(纳征)开始出现,相应的礼仪习俗也慢慢演化成为一套规章制度,或许同当代的彩礼有勾连,但着实对这个问题兴趣全无,便草草略过。

吕思勉先生在梳理封建社会中国婚姻发展脉络中,罗列出了不少有趣的事实。

例如,他提出,婚姻虽是全家族之事,但婆家和娘家的反应并不相同:

《曾子问》说:“嫁女之家,三夜不息烛,思相离也。”这是我们容易了解的。又说:“取妇之家,三日不举乐,思嗣亲也。”此意我们就不易了解了。原来现代的人,把结婚看作个人的事情,认为是结婚者的幸福,所以多有欢乐的意思。古人则把结婚看作为家族而举行的事情。儿子到长大能娶妻,父母就近于凋谢了,所以反有感伤的意思。

吕思勉:《中国通史》

同时,封建时代之婚姻的自由度,也并未有后世所理解那般桎梏:

然亦见古代的婚嫁,男女本可自择...前述三月成妇之制,在结婚三个月之后,两造的意见觉得不合,仍可随意解除,这在今日,无论那一国,实都无此自由。

吕思勉:《中国通史》

自然,随着封建政权与社会发展,婚姻的制度开始偏于严厉与压制,对女性贞操的强调,对女性权利的剥削开始逐渐增多,当代之所学的历史教材中的婚姻制度便渐渐建构完成。

当其少年时,男女之间,早已发生性的关系,然常是过着浪漫的生活,并不专于一人。倒是年事较长,性欲较淡,彼此皆欲安居时,才则定配偶,相与同居。按人类的性质,本是多婚的。男女同居,乃为两性间的分工互助,实与性欲无甚关系。社会制度,往往早起的较后期的为合理...所以目前的办法在以节育及儿童公育,以救济迟婚及独身问题。

吕思勉:《中国通史》

似乎如今之社会婚姻两性问题,早已在八十余年前就以被予以提及和探讨,可其发展与解决又到了哪种程度呢?

以前人之视角审视当今之问题,着实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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