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每听到教师被学生家长敲诈、要挟的事件,心里总会浮起一层薄薄的凄凉意,觉得教师的确是个很悲剧的角色,不免有点感伤。 某年,某校体育教师和一名不守纪律不听劝说不信邪的学生发生纠葛,一不小心伤着了学生的手指皮,学生家长狮子大开口,要求教师赔偿说不清是精神还是肉体损失费3万元,并且迅速爬上学校正在基建的升降架上,用下跳的危险动作威胁学校,直到3万元从银行取出并高高扬起后,才从巍巍的架子上小心翼翼地下来! 这样惊人相似的一幕经常重演。一个责任心强的某教师情急之下,煽了一个不做作业且顽劣异常的学生三记耳光。第三天,这学生家长上告这老师打掉了学生三颗牙齿,后经法医检查,属牙齿脱落性轻微伤,但这家长并不罢休,不停地在政府胡搅蛮缠,扬言要上级部门开除这教师,闹得政府和教育部门不得安宁,结果,这教师在层层高压之下被迫取消了教师资格,记了大过,还赔偿了1万多元。听说这家长并不满意,这教师的精神却开始抑郁起来…… 当然,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教育行为是不文明的举止,是不道德的行为,更是违背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行径,也损害了人民教师的光辉形象。在此,我不是想替他们不当的教育行为作辩护,只想展露现存教育环境下教师们一颗颗受伤的心灵。 教师形象的一步步轰塌,已经让教师们永远只能低下高贵的头颅。现在,我们不用说教师是“太阳底下最光辉的职业”“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这些虚无的称号,在很多学生、家长甚至社会人眼里,教师都只能是“无能”“虚伪”“贪婪”“迂腐”“卑贱”等等代名词,是被人瞧不起看不惯骂不够的一类,这是毋庸置疑的事实。 只要我们任意打开有关评论教师的网页,对教师的控诉和痛骂远远多于感谢和赞美,其中,最恶毒的话莫过于韩寒“妓女拿了我们的钱还能给我们快乐,教师收了我们的钱只能使我们痛苦”的名句了。在这种状况下,学生可以手拿打狗棒寻着教师“开颅”,可以跑上讲台掀掉教师的帽子,可以不屑一顾地对教师说“关你卵事”,可以指使家长或混混打骂教师……教师被学生或家长打死或杀死的现象也屡见不鲜,我大学时同寝室的哥们儿,毕业不到三年,就被学生杀死了,我们时隔多年后才知道。 说实在的,我十分痛恨十分蔑视那些给教师形象抹黑的教书匠,是他们让更多的善良教师蒙受了莫大的冤屈!但是,在“一代不如一代”的学生素质和家长素质面前,我们有时候不得不胆战心惊,心有余悸。 曾经,“棍棍棒棒出好人”是家长鼓励教师教育孩子的口头禅,虽然也曾损伤了一些人的心,但还是造就过许多人。 可而今,天下父母把万千宠爱集一身,教师的一举手一投足一句话都生怕吹破了脆弱孩子的心。“没有教不好的学生,只有不会教的教师”这句不符合客观现实的名言,也让我们这些一线教师身处有苦说不出的境地,甚至有点无力回天。 《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是爱护祖国的花朵,是有口皆碑的,但是《教师法》对教师的保护就有点尴尬了!一句“侮辱、殴打教师的,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行政处罚”的规定能给现代的学生和家长几分约束力呢?教师让学生罚站,对学生说几句过分话,学生和学生家长可以向校长、向教育局长甚至向市长告状;学生或学生家长辱骂或打闹教师,教师们只能独自把师道尊严吞在肚子里,“怕人寻问,咽泪妆欢”。 在这种状况下,教师最好的教育法宝都凝聚在“学会放弃”四个字,对那些“孺子不可教”的学生,要学会忍耐,学会睁一只眼睛,闭一只眼睛,要坚持“这学生学好学坏与我关系不大”的教育理念,甚至还要始终保持“骂不还口,打不还手”的教师风度,不然,到头来,只会捞得个“伤心伤肝又伤肺”的悲惨结局。 我和爱人都是教师,都担任过多年班主任,也都是凡事认真的教师,一直比较激进,也一直活得很累,常常为了一些学生的事情食不甘味、席不暇暖,甚至忧心忡忡,郁郁寡欢。这几年,耳闻目睹了现实生活中太多太多的伤心事,不知从何时起,我也慢慢学会放弃了,并且严肃认真地告诫爱人要学会放弃。 我知道,这是可耻的明哲保身之道,是对教育极端不负责任的行为,是教育中的逃避主义者,特别有悖于“一切为了学生”“为了一切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现代教育理念! 但有时候,我又不得不如此想,教师毕竟也是人,并且是凡人,教师在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的时候,又有谁来全心全意为教师服务呢?学生受到伤害,有法纪法规有师德师风有胡搅蛮缠替你做主为你伸张,教师受到伤害,又有谁来帮你买单呢?或许,我们心中有太多无奈,我们只有自己拯救自己,也别无选择了——虽然是有点违背职业道德的选择! 曾经听说过这么一句笑话:“前生杀了猪,这辈子来教书;前生杀了人,这辈子做班主任。”笑声中是留下的是太多太多的辛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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