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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拆迁人的损失谁来担?这4个最新拆迁原则是老百姓的一颗定心丸

 河洛娃 2020-10-23

常常听到有被征收人发问“为什么法律不具体规定每平米多少补偿?”要知道,我国幅员辽阔,城市农村分布错落,各地区经济发展不均衡,市场行情也是千差万别,这就注定了不可能有一个具体补偿数额的规定,不能说经济发达地区和落后地区使用一样的标准,这种统一无疑会造成严重的不公平。

不过也要知道,原则性的指引征收补偿工作的法律规定还是有很多的,这些原则、法律条例的存在充分的保障着百姓的补偿利益。从实践来看,许多地方所制定的补偿政策常常是明显偏低的,是有悖于法律所规定的大纲的。所以,提示被征收百姓在遇到房屋与土地征收的情况时,一定要将下列的几条原则掌握,凭借此大家就能够大致判断出征收方是否给出了合理的补偿,掌握这些原则,也能够给大家争取补偿以及维权带来一定的参考作用。

被拆迁人的损失谁来担?这4个最新拆迁原则是老百姓的一颗定心丸

一、要保障被征收人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

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的有关规定,切实做到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新《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这是完完全全从立法层面强化了这一补偿原则。

出于公共利益需要,这是国家法律明确规定的进行征收的唯一原因。因而,对百姓的房屋进行征收,实质上是在牺牲个人利益来实现公共利益。既然这样,那么进行征地征收就必须要予以公平合理补偿,要先补偿后搬迁,补偿方式、标准等侧重于保护被征收人,以保证被征收人原有的生活水平不降低,这彰显着法律的公平正义原则。

因此,遇到征地拆迁,被征收人首先要明确一点:合法的房屋被拆迁之后,我们的生活水平是否有所提升。如果拆完房后导致老百姓们生活水平还降低了不少,越拆反而越穷了,那么几乎就可以断定补偿标准不合理,不公平。此时,一定要及时联系专业征收律师,以便抓住最佳维权时机,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被拆迁人的损失谁来担?这4个最新拆迁原则是老百姓的一颗定心丸

二、补偿要参照周边市场价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由规定可知,房屋价值的补偿一般是按照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周边类似房地产价格来计算。律师在办案过程中发现,有不少的征收方给予的补偿标准都是按房屋征收决定公布之前几年的补偿标准进行的,这显然是不符合法律所规定的。如果周边房价已经特别高了,但拆迁方给的补偿却不够被拆迁人足额购买与被征收房屋区位、面积,产权性质等相同或相似的房屋,那么这个补偿其实是低于法律规定的,是违法的。

举个例子:李四家房屋已然比较老旧了,但是地理位置特别好,周边的房价普遍是每平1万元,那么遇到拆迁在补偿的时候,按照法律规定,也应当达到至少1万元每平。总之,房屋周边相邻的房屋价值多少就得补偿多少,不能差距过大。

在补偿上,地方政策的制定不得与法律规定的补偿大纲偏离。那么实践中,如果当地政府制定的补确定的补偿价格或者制定的安置补偿方案是有悖法律原则的,被征收人可以拒绝在补偿协议上签字,同时通过法律途径将补偿提高到满意的程度。

三、至少要“拆一还一”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明确指出了被征收人拥有选择补偿方式的权利,既可以选择产权置换,也可以选择货币补偿。

如果被征收人选择产权置换这样的补偿方式,那么以1:1的为面积计算标准将自己的房屋与征收方提供的房屋进行置换,这应是最基本的保障。根据《条例》规定和政策精神,“拆一还一”是征收补偿的最低限度标准,是绝对不能再打折扣、做减法的。拆迁要保证被征收人原有的居住或生产经营面积不减少,这样才能保证其相应的生活水平与生产经营收入,同时不使其承担其他额外的责任。

实践中,很多人经过一番折腾,不仅生活水平、生活质量没有得到有效改善,反而接下来要面临的是无房可住、无家可居的艰难局面。被征收人应该要知道,出现越拆越穷的情况,其实最能够说明的就是房屋征收过程中存在一定的违法作为。

被拆迁人的损失谁来担?这4个最新拆迁原则是老百姓的一颗定心丸

四、要先补偿后搬迁

“律师你好,我们这里征收,现在征收方先让我们搬迁,之后再与我们谈拆迁补偿,先搬迁会有奖励费……'。

律师在接收咨询以及办案的过程中发现,实践中存在很多先搬迁、后补偿的情况,这样的一种形式对被征收人来说显然是不利的,极有可能会造成拆了旧房无新房、无补偿的局面。而这种形式并不符合立法的本意及政策精神。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七条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今年实施的《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中也规定,涉及村民住宅的要遵循先补偿、后搬迁的原则。

因此,无论是城市房屋征收还是农村房屋征收,都必须要遵守先补偿、后搬迁的原则,征收方应该要在保障被征收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进行征收,否则就是违法的,被征收人可以举报或诉讼、复议。而当补偿协议中出现类似“先拆后补”“快拆慢补”等条款,被征收人一定不要轻易签字。同时被征收人在未获得补偿前有权拒绝搬离房屋。如果说已经签了补偿协议,但被征收人一直未领到款,当地征收部门直接强拆房屋,这也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以上就是法律规定的重点拆迁补偿原则。提醒广大被征收人,如果征收方给出的补偿方案有违上述原则,拆迁不能给自己带来一个好的结果,那么一定不要轻易地在补偿协议上签字。同时大家也要注意以下这点重要规定。

被拆迁人的损失谁来担?这4个最新拆迁原则是老百姓的一颗定心丸

注意:不准进行违法逼拆,暴力拆除将追究法律责任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7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该条款明确禁止征收方采取断水、断电等非法的方式逼迫搬迁,同时明确规定了建设单位禁止参与搬迁,法律中提到的“建设单位”即包括房地产开发商在内。

第31条规定:“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该条款以列举式的方式对房屋征收部门采取违法手段实施征收的行为作出了明确的处罚性规定,针对暴力强拆的行为,直接负责人因行为后果的不同,可能会涉及行政、刑事等责任。

此外,根据《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无手续强拆亦是违法,强拆必须经法院裁定,行政机关不得直接实施。

被拆迁人的损失谁来担?这4个最新拆迁原则是老百姓的一颗定心丸

总之,国家法律法规征地拆迁程序、方式、补偿等方面内容皆作出了严格规定与限制,并有相应的监督和追责机制,拆迁方必须要遵守。因而遇到违法逼拆、强拆也不要害怕与慌张,而是要冷静沉重的应对,要敢于拿起法律这把强而有力的保护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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