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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凯瑞金色童书》:顽童精神的核心在于永远的好奇

 新用户2356fYUI 2020-10-23

《斯凯瑞金色童书》:顽童精神的核心在于永远的好奇

/蔡朝阳

在北京蒲公英童书馆参加了理查德·斯凯瑞先生诞辰100周年的纪念活动。

其实,当接到邀请的时候,我还是吃了一惊。因为《斯凯瑞金色童书》一直跟我们在一起啊,怎么,画这个小屁孩的那个老顽童,居然100周岁了。

有个段子是这么说的。有人问理查德·斯凯瑞,你多大年纪。理查德·斯凯瑞会伸出5个手指头,说,5岁。而当有人问他的儿子,哈克·斯凯瑞的时候呢,哈克会伸出10个手指头,说,10岁。是的,儿子比父亲大五岁。

而在纪念座谈会上,我们看到,哈克先生,也已经头发雪白了。

想一想,才会确认,这是当然的。因为《斯凯瑞金色童书》1960年代就开始风靡全球了,至今风行50年,全球总销量超过3.5亿册。听到这个数据,是不是也要吃一惊?所以人们都把理查德·斯凯瑞称为童书界的无冕之王,你想,全球,3.5亿的销量。

在蒲公英绘本馆跟理查德·斯凯瑞的儿子,同时也是《斯凯瑞金色童书》的共同创作者哈克·斯凯瑞的座谈,其实是一众《斯凯瑞金色童书》读者爹妈的怀旧与抒情。看到这套书,话题一旦提及,大家就开始露出微笑。我们很多家长都有跟孩子一起寻找金虫子的经验——这是多么温暖的亲子相处时光。

我想,斯凯瑞先生一定乐于见到我们这些读者,怀着这样的温情,去回忆这个阅读的经历,同时也是回忆我们跟自己孩子相处的经历。有点像什么呢?就像你的孩子已经不可遏止地长大了,经历了少年期、青春期……一路走向一个自由而自立的个体,而我们这些熊父母,只好从摄像机里,老照片里,去看他的童年,从牙牙学语,到摇摇学步。看得心都化了。

所以我们为什么爱《斯凯瑞金色童书》,因为里面有我们自己的情感投射。这样,一代人又一代人,祖父看过给父亲买,父亲看过给孩子买。承接三代。

但以上只是作为成年人对这次纪念活动的感慨而已。其实,我很想来讨论一下《斯凯瑞金色童书》这套书,究竟为什么会获得那么多孩子的喜欢。以及,这套书的价值究竟何在。

第一点,当然因为孩子气。这个词是口语,其实,准确地讲,叫做儿童本位。

斯凯瑞是最懂孩子的人,因为他也5岁,所以他知道孩子喜欢什么,需要什么,他站在儿童的立场。这就叫做儿童本位。因而,他的图画书,总是能得到孩子们的满心喜欢。就我所知,买了《斯凯瑞金色童书》,第一套翻烂了,孩子强烈要求重新买一套作为收藏的,不在少数。我家也是这样的。

儿童立场特别重要的一点,就是好玩。就是诺曼德说的,阅读中关于乐趣的那个部分,而非关于教化的那个部分。《斯凯瑞金色童书》就是乐趣本身,是一种淘气之书。

用本场最佳发言的13岁小帅哥于光的话说,这套书“气死牛顿”,因为完全不科学,也完全不符合逻辑。但无所谓,斯凯瑞懂得孩子的幽默。在儿童的阅读中,幽默,也许比教化更加吸引人。

而我们这些大人,有时候对于孩子气的幽默,已经不怎么懂了。尤其是,我们成年人总是希望开卷有益,因为文以载道,书里面总会有很多微言大义。但是《斯凯瑞金色童书》并不是这样的,斯凯瑞只是和孩子们讲一个又一个好玩的、状况百出的故事。

但正如我们了解到的,故事知道怎么办。正是在这些状况百出的故事里,我们的孩子们,开始去认知这个世界了。

这是我要讲的第二点。尽管《斯凯瑞金色童书》不说教,但这套书,在我家菜虫2-4周岁的时候,帮助他建立了对整个世界的初步认知。

谈及儿童阅读的时候,我经常会说一句话:阅读和游戏建构了孩子对世界的认知。这句话当然是有理论出处的。这句话同时也是观察我家娃在阅读中成长的经验的概括。

当然不可能是全部,但一定是很重要的,因为阅读了《斯凯瑞金色童书》,我家娃对世界的信任就慢慢地建立起来了。

比如,《忙忙碌碌镇》,其实就帮我家娃解决了很多问题。比如,自来水从哪里来,而抽水马桶里的嗯嗯又跑到哪里去了。这是孩子探索人类城市文明最早的萌芽。很多孩子都会有这样的疑问吧,我不知道爸爸妈妈们是如何回答的。而《忙忙碌碌镇》一开始就为孩子们解决了这个问题,斯凯瑞先生画了一大张市镇的立体剖面图,把埋藏在地下的管道世界也呈现给孩子看了。而解释的话语只有一句:有的人在地下工作……

因为书里的狮子医生和蔼可亲,我家娃就不怕去医院,不怕压舌板,也不怕挂点滴,去医院不吵不闹不害怕。甚至有一度很想割了扁桃体,因为小屁孩割了扁桃体,之后就可以吃大盒的冰激凌了。这一点,当然,现在的医学已经否定掉了。但在1960年代的美国,是一种流行。我读过斯蒂芬·金的回忆录《写作这回事》,他也是在1960年代割掉了扁桃体。但是滋味却不太好受,远比小屁孩受到的待遇要惨。

我家娃的饮食口味,很大程度上也是由这套书奠定的。有一段时间他特别喜欢吃麦当劳和赛百味,为什么?因为万能修先生家里有一次停电了,没有电,没有水,没法子做晚餐,只能吃冷餐。幸好家里的冰箱里,还有一罐冰凉的酸黄瓜。这个冰凉的酸黄瓜,是我家娃从来没有吃到过,也没有见到过的,一经读到,便念念不忘。直到一天,我带他去麦当劳,他才吃到冰凉的酸黄瓜。虽然酸黄瓜事实上并不符合他的口味,但从此他就爱吃赛百味和麦当劳。

关于这套书最重要的是第三点,我还一直在想,为什么这套书风行50多年,经久不衰呢?就是说,过了那么久,居然还不过时,这是为什么?

从创作的角度,我觉得这套书比较有意思的就在于,将想象与现实,很好地糅合在了一起。虽然故事背景、生活场景等,都是基于现实的,但是里面的细节、冲突、造型之类,却往往来自想象。比如,这套绘本里有超过400种车子。其中很多是现实生活中已经有的,比如扫地车、消防车、吊车、卡车之类。但其中也有一大部分车,属于想象的产物,比如酸黄瓜车,比如金虫子车……这些车的类型到现在还没有被发明,可见超前。

还有一点,这个绘本在美国,反映的是1960年代社会背景。这个背景,所折射的那种文明,是城市化的,是汽车文明的,总而言之,是工业化和是现代化。恰好,这套书译介到中国大陆,是2007年,也正是城市化的进程之中。我们现在来看看,当时中国人的人均汽车拥有量是多少,现在街上跑的汽车又有多少。因而,这套书恰好为了汽车时代的儿童而创作。《轱辘轱辘转》,给孩子们带去了多么大的欢乐。反正,我家娃4周岁的时候,家里玩具的绝大部分,都是各类汽车。

而至关重要的是,这套书里面表现出来的心态,是很开放的,愿意接纳新鲜事物,也愿意去尝试各种不同的冒险。这种心态,一则可以按照刘绪源老师的说法,是顽童主题的体现;一则,这种开放的心态,也正是年轻的心态,勇于接纳拥抱所有的可能性。事物、看法、观念等等,都会过时,但这种开放的心态,一点也不会过时。

而这,才是我喜欢这套书最重要的原因。

因为,《斯凯瑞金色童书》不但带着我们认识世界,而且,还让我们了解到,永远好奇,永远热爱,永远充满探究精神的人生,可能是怎么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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