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三月,还盼惊蛰至

 新用户7771xieo 2020-10-23

三月,还盼惊蛰至

作者 ▏平叔

疫情没有结束,生活终究还得继续,总不能一直躲在家里,把这个春光耗尽、活生生的给辜负了。我得出门。

欧洲房子已经恢复营业了,应该是家附近的茶、咖啡的第一家,昨天就和朋友约在这里。

进门,照例是先测温,服务员再给手喷洒消毒液,然后问是否有人先到,点头,服务员配合点头,就直接把我引到唯一的户外露天平台。这是应我要求,尽可能的避开人群。我都怀疑自己,疫情真正结束以后,还能不能回到以前的状态,与人聚会或共餐会不会有阴影?

这此次于人邀约是自疫情以来的第一次,十分难得十分珍惜,竟舍不得提早结束。说话从上午十点半开始,一直持续到下午五点才结束,算是过瘾了。

回到家,想到闲谭文章还没发,就从电脑文件包里扯出一篇,又粗略润了一下,就发出了。这篇是前几日无聊时写就的,有朋友看了微信我,问我是否开始研究中国文字了,我回复平叔哪有这功力,不过就是被这疫字给折磨的烦了,提溜出来玩味儿一下而已。

每天的消息很多,好消息坏消息,各种消息都有,坏消息里最让我难受的是听到梅仲明医生去世的消息。

梅仲明,一路走好!

这回武汉的医护人员真的是遭了大难了,那么多的医护人员死亡,还有很多被感染的,都是好医生、好护士,让人心疼。

我很想看到湖北省卫健委能及时的公布一个数字出来,让国人了解,还希望把名单公布出来,让我们能祭奠并记住他(她)们。

梅仲明是武汉市中心医院第三位在工作中感染新冠肺炎而殉职的医生。之前,该院眼科医生李文亮、甲状腺乳腺外科主任医师江学庆,分别于2月7日和3月1日因新冠肺炎去世。

关于梅仲明医生的病情,之前我注意到一则消息,“仲明在1月13日开始发热37.5度,15日开始用抗生素、抗病毒、球蛋白、甲松龙等治疗,后来病灶扩大了,发热升至38度多,直到26日才退烧。原以为热退了就会好了,没想到在ICU上了胃管和面罩呼吸,稍微动一下氧饱和度就会降下来,憋气难受,如此情况也无法做CT等检查,治疗也没有方向……”。当时,因为金银滩医院床位紧张,梅仲明一时还住不进去,还托人看能否想办法尽快转到金银滩医院。梅仲明曾告诉朋友:因怕消耗体力,一直不敢上微信,谢谢各位的关心、问候,谢谢了。”估计梅仲明是一直在强忍着,想就这样熬过去,但他终究没能熬过去。

梅仲明等三名医生都是在1月感染的,感染时他们都并非一线科室医生,但因那时“人传人”还属于谣言,他们都不可能随便提高防护等级,甚至连口罩都没能戴。

梅仲明医生走了,他跟在李文亮后面走了,时间还不到一个月。他俩是一个科室,曾在同一间诊室给人看病,给人光明,如今诊室空空……

梅仲明医生走了,还没等到李文亮的调查结果出来,梅仲明医生就走了。一路走好!

昨天也有听到好消息,朋友圈到处是少将陈薇院士研发了病毒疫苗、并首先为自己注射的消息。对此,我是觉得很有点奇怪。凡有点常识的都知道,目前,我们对这个病毒的了解还处在必然王国阶段,对其内部结构等都不甚了解,离自由王国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对病毒内部机理都不甚了解,居然就能开发出疫苗?看来,我的思想是落伍了,还跟不上双黄连的节拍,必须要有大跃进的思维才能对付眼下这个社会。

我是仔细查阅了消息来源,消息是来自领导人视察,原消息是说取得阶段性成果,注意,是阶段性成果,不是最后的结果。

 

开局一张图,内容全靠编!这个图曾在之前的报道里出现过,是陈薇出征武汉前,注射提高免疫力的药物的,绝非注射新冠疫苗试验的图。

而且,首发此信息的媒体人已经做出自我辟谣了。这是不是有点恶作剧还有点打脸?

现在不管是谁,都喜欢带流量吃节奏,其中也包括许多官媒。成都有句老话,叫“扛起半截就开跑”,说的就是眼下这些媒体和一大群拼命接受信息的人。

稍微的动动脑筋,稍微的想想就不可能,这么重要的巨大新闻,怎么可能第一时间会让给个人去发布呢?怎么也得找个正式机构来吧?大家以后遇事还是多思考一下,不要人云亦云,不要盲目跟风。糗事多了也会丢脸的。

好消息也有,除了我们可以日产一亿多口罩以外,就是大多数地区的零确诊了,真心希望能一直保持下去,毕竟我们太期盼能正常生活了。

明天就是惊蛰了,我盼这天已经有很久了,我希望在这天以后能目睹一个奇迹,奇迹就是病毒自惊蛰以后能自行滚蛋!

中国古老历法有云:

“瘟疫始于大雪,发于冬至,生于小寒,长于大寒,盛于立春,弱于雨水,衰于惊蛰。

我这个人有点毛病,当人们在争论西医中医谁是病毒必杀技的时候,我却躲在阴暗角落里乞求自然神明的关照,是不是很另类?

今天天气又好,我还得出门,不管怎样,春光总是不能浪费的。

出门之前,最后再丢一句不吐不快的话,那些狗日的官真不是玩意儿,我指的是安康医院的那些官。躺在家里拿补贴,居然比援鄂一线的还要拿得多,而且还敢拿出来晒,简直是臭不要脸。



END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