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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类民企第一还款来源审查方法

 豆丁迷你馆 2020-10-27

学习笔记:在加强第一还款来源审核的基础上加大对民营企业的支持力度

今天的自习室,在上篇笔记的基础上,给大家推送一篇关于制造业、批发类、科技类和供应链四类民营企业第一还款来源的审查要点,请开始学习!

(一)生产制造业民营企业

对于生产制造类民营企业第一还款来源的风险审查,通俗讲就是判断四点:企业是否买得来(原材料),做得出(优质产品),卖得掉(稳定的下游、市场),收得到(货款)。

1、生产制造类民企非财务维度审查重点

对于生产制造类民营企业,应结合各类非财务因素综合分析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并基于其核心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合理设计授信产品及方案。核心竞争力包括成本控制能力、行业市场影响力、产品的垄断地位、渠道的稳定性等。这里面有三个极简指标可以帮助信贷人员判断生产制造类企业经营的好坏,即开工率、产销率和货款回收率,层层相扣,分别反映了企业的生产、销售和货款回笼情况。

第一、企业上游供应商分析。分析企业上游供应商结构、资质、规模、集中度、关联关系和地域分布等要素,评估企业上游供应商分布的合理性和稳定性。了解企业原材料市场的价格波动情况,关注原材料价格波动对企业产生的影响,分析企业控制成本和抵抗原材料价格波动的能力。关注企业是否存在与经营无关的频繁大额资金汇划现象。

第二、企业生产能力及技术先进性分析。分析核实企业的开工率或产能利用率情况,并与历史、同业情况进行比较,分析判断企业实际产能饱和度,产能利用率是否与企业经营规模相匹配,并符合经营逻辑和行业惯例。此外,还应通过咨询内外部产品专家、研究第三方中介机构报告等方式,对企业的生产技术先进性、产品不可替代性、产品市场竞争力等要素进行分析,判断其产品的质量和市场地位。

第三、企业下游客户及市场稳定性分析。可通过产销率指标分析企业产品的销售情况。此外,还应进行其他几方面分析:一是分析目标市场情况。通过查询行业研究报告、了解行业龙头企业关键业务指标等方式来判断行业生命周期,综合评估行业发展趋势、市场饱和度、企业在行业中的地位。二是分析下游客户情况。分析下游客户的资质、规模等基本信息,并根据双方合作历史及履约记录,评估下游客户的稳定性。对于突然新增下游大客户的情形要予以重点关注。此外,还应分析企业关联交易占比和交易价格偏离度,防范通过关联交易转移收入、虚增收入的情况。可设定用于关联交易的授信比例来对企业关联交易行为进行约束。三是分析订单情况。分析企业历年取得的订单、目前在手订单和预计可取得订单,了解订单数量、价格、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合理判断企业资金需求和短期偿债能力。对于企业订单量在短期内发生大幅变化的情形要高度关注。

第四、企业货款回收能力分析。可通过货款回收率指标分析企业的货款回收能力。应通过分析企业与下游客户的结算方式,经过银行结算账户回笼的货款稳定性等来评估企业的全部销售货款的回笼情况,并与财务报表反映的企业销售收入、应收账款和存货进行对比,判断企业产销及货款回笼情况是否正常。

2、生产制造类民企财务维度审查重点

财务审查的核心是评估企业的偿债能力与其经营能力的匹配程度。

第一、财务数据真实性核查。围绕主营业务收入及成本科目分析财务报表之间的勾稽关系,并将相关科目与外部数据进行交叉对比。⑴测算过去三年营业利润与经营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的比率,基于其波动变化分析收入成本数据的合理性。若比率持续扩大且与行业平均水平偏差较大,则应高度关注收入数据的真实性。⑵比较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与应收账款增长率、主营业务成本增长率与存货增长率的差异,对差异较大的情形应重点分析。⑶分析主营业务收入增幅与主营业务成本增幅出现较大差异的原因。⑷通过纳税申报金额、银行账户资金回笼情况、水表、电表、气表等数据对主营业务收入及净利润科目进行交叉核对,并将主要科目与同业进行对比,判断企业是否存在与其经营规模、行业惯例、市场走势不符的财务情况。

第二、经营稳定性分析。比较过去三年或更长时期主要财务指标的不同表现,评估企业资产质量的优劣,识别经营中的不稳定因素。⑴分析企业近三年主营业务收入及营业利润增速是否保持稳定、变动趋势是否与同业情况一致。⑵测算企业近三年EBITDA,分析其是否为正值且保持稳定。EBITDA指息税折摊前利润,计算公式=净利润+所得税+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利息费用。⑶测算企业近三年存货周转率和应收账款周转率,分析其能否保持稳定,并与行业平均值进行对比,判断是否符合行业特点。可通过测算存货中产成品与原材料的比率,判断企业销售的稳定性。当产成品比例大幅上升时,企业可能面临滞销风险。⑷测算企业应付账款和预付账款占比及其变化,评估企业占用上游客户资金的能力。⑸评估固定资产的稳定性及折旧政策的合理性。测算在建工程占总资产比例,若该比值过高,则企业可能存在过度扩张的风险。

第三、还款能力分析。企业的还款能力综合体现为其债务规模与财务能力的匹配度。银行应首先核实企业的所有表内外债务,确保分析基础涵盖所有现存及潜在债务;其次,应将企业的债务与其资产、损益、现金流进行比较,评估还款的保障程度。⑴关注长期应付款等科目,分析企业有无售后回租等潜在债务安排。⑵通过测算财务费用与债务规模平均值的比率,分析企业是否存在民间借贷等表外负债。⑶对于权益类科目的突发新增,应分析其变动合理性,判断其增长实质是股权还是债权。⑷测算企业近三年在信托、保险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及在股份制银行授信占全部付息债务的比率,评估企业在市场上融资能力的变化。⑸测算近三年资产负债率,并与行业中同等规模企业平均值进行比较,分析债务规模的合理性。⑹测算近三年杠杆率(总付息债务/EBITDA)和偿债率指标(当期经营性净现金流/当期应付本息),评估杠杆率是否过高,偿债率是否过低。

第四、资金用途合理性分析。通过对财务指标的分析,可在一定程度上判断企业资金用途的合规性、真实性及合理性。但银行更应加强贷后资金流向监控,确保企业按合同约定使用贷款。具体可采用如下方式:⑴测算企业的流动比率,若小于1,则企业存在短贷长用的可能。⑵分析其他应收款变动的合理性。若在相关科目下出现大额非经营性占款,则企业存在资金挪用的可能性。⑶分析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构成,判断是否存在关联交易占款,评估占款的合理性。若关联交易账期大于正常经营占款账期或关联交易价格明显偏离正常水平,则存在企业资金被关联方挪用的可能性。

(二)批发零售类民营企业

批发业是指批发商从事的批量销售产品、进出口贸易、贸易经济与代理等活动。零售业是指通过买卖形式将产品直接销售给居民或社会团体进行消费的商品流通活动。对于批发零售行业,应优先支持上下游稳定、贸易背景真实、物权资金流清晰可控的企业,同时灵活运用贸易融资、保函、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与其物流、现金流相匹配的贸易融资产品。批发零售类企业贸易背景的真实性及合理性、贸易项下销售收入的稳定性是其第一还款来源分析的重点。

1、批发零售类民企非财务维度审查重点如下图:

2、批发零售类民企财务维度主要审查重点如下:

第一、周转效率分析。批发零售类企业流动资产占比高,利润率低,主要依靠快速周转获利,因此对周转效率的评估是关键。一是测算近三年总资产周转率,并与行业平均值进行比较,判断企业整体供销稳定性。二是测算近三年应收账款及存货周转率、应收账款及存货占总资产的比例及余额变化,分析与同业的差异。关注应收账款的结构、期限和集中度水平,评估企业与下游核心企业的合作紧密程度。对于零售类企业,应特别关注存货周转效率及期限结构,评估有无积压、毁损、滞销及其他变现风险。三是测算近三年应付账款及预付账款周转率及账期,评价企业占用上游客户资金的能力。四是测算近三年现金周转率,评估企业资金结算方式的稳定性。五是分析近三年主营业务收入及主营业务成本增长的稳定性,评估应收账款或存货增幅是否与主营业务收入增长保持一致。当存货或应收账款增幅超出营业收入增幅时,应予以重点关注。

第二、还款能力分析。应基于批发零售业务特点,合理确定银行授信的规模、产品和期限。一是测算企业应收科目与应付科目账期的差异,分析企业资金缺口周期,合理确定流动资金贷款融资期限。二是基于贸易融资产品特点,结合收入、成本、应收、应付等科目金额,合理测算贸易周期并确定相应的贸易融资产品的融资期限。三是分析企业近三年营业利润率及净利润率的变化,并与同业进行比较,评估企业盈利能力的稳定性。四是测算企业近三年在信托、保险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及在股份制银行授信占全部付息债务的比率,评估企业在市场上融资能力的变化。五是计算近三年杠杆率(总付息债务/EBITDA)和偿债率指标(当期经营性净现金流/当期应付本息),评估企业整体的偿债能力。

(三)科技创新类民营企业

科创类民营企业是指依托一定数量的科技人员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活动,取得自主知识产权并将其转换为高新技术产品或服务,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民营企业,包括但不限于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和新材料、新能源及节能环保、生物医药及技术服务领域。该类企业存在显著的发展周期性。

原则上对于处于初创期、核心技术尚未进入商业应用阶段或应用场景不成熟、无自有专利或知识产权、所处行业技术更新过快的科创类企业应谨慎支持。选择支持行业发展较为成熟、填补市场空白、技术路线已经得到一定应用、商业模式及盈利模式相对稳定的已进入发展期或成熟期的科创类民营企业。在产品上可选择叙做贸易融资等产品。对科创类民营企业第一还款来源分析,除传统的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外,还应关注企业的外部融资能力。

1、科技创新类民企非财务维度审查重点

第一、分析企业技术先进性。审查手段包括:⑴核查企业核心产品所获专利证书权属(专利证书是否在企业法人名下,是否与他人共享,有无抵押、转让等)及有效期;⑵企业的专利技术是否与其主要生产产品相关;⑶核心技术从研发到投入商业应用的全过程中是否涉及知识产权纠纷;⑷与国内外拥有类似技术的企业经营情况进行对比,分析相关核心技术的可替代性;⑸分析企业所处行业的技术更新迭代周期,研究企业的当期技术储备和研发周期是否能跟上行业技术更新的步伐。

第二、分析企业产品的盈利模式及运营模式,了解产品的市场需求及未来持续推广空间,合理预测市场发展潜力。结合其市场占有率等指标综合分析其盈利模式的合理性和可持续性,评估企业运营风险。分析企业下游客户,评估企业是否存在过于依赖某几个大客户的情形。可从政府公开信息中了解企业是否纳入全国或当地政府重点企业清单,是否已经或拟在国内资本市场上市。

第三、分析企业股东及创始人团队。调查其教育背景、从业经历、专业性及成功研发或投资经验,分析其对企业提供支持的能力及意愿。通过与管理层、关键岗位人员等进行访谈,了解企业创始人的发展战略、职业精神、信用状况和社会背景。此外,还应重点关注股东及创始人的资产负债情况。

第四、分析企业的外部融资能力。分析企业引入外部投资者的资金实力、单笔股权融资金额对企业研发投入计划的覆盖率以及股权融资行为的可持续性。将此类现金流作为还款来源时,应充分衡量外部投资者与企业的未来合作关系。应尽可能了解投资协议中是否存在限制条款或对赌条款,分析当企业无法达到要求时可能出现的纠纷及对银行贷款的影响。可通过约定投资方在银行授信期间不得撤资或分红、股权转让需经过银行同意等条款对其进行适当约束。

2、科技创新类民企财务维度审查重点

基于科技创新类企业的经营特性,其财务指标数据通常不能完全反映未来发展趋势,故仅对主要财务指标进行分析要点提示。对于财务数据真实性及资金用途的审查重点与生产制造类企业基本一致。

第一、无形资产分析。应基于技术研究开发所属阶段,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及近三年的变动合理性进行分析,避免企业将当期研发费用(根据会计准则,当通过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时,其开发阶段的费用可计入无形资产)纳入无形资产科目。同时,应关注无形资产科目的异常波动,防止企业通过评估增值虚增资产。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借助第三方投资银行、资产评估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对科创类民营企业无形资产进行评估。

第二、股东出资分析。分析股东出资明细,对于股东以专利技术或非专利技术进行出资的,应合理评估技术的真实性及出资金额的合理性。应通过其他应收账款科目分析判断企业有无出资不实或抽逃出资的情况。若其他应收款科目中存在不明原因的大额款项,应评估企业抽逃出资的可能性。

第三、经营稳定性分析。通过对研发费用及补贴收入等科目进行分析,评估企业经营收支的稳定性。一是测算研发费用投入比率(研发费用投入比率=本年研发费用/本年营业收入)及变动,分析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续进行研发的意愿及能力,评估科创类企业的技术转化收入的可行性及发展潜力。若近三期企业营收增幅远低于研发费用支出增幅,表明企业技术转化能力有所下降。二是测算补贴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析补贴收入的可获得性及稳定性。应通过各级政府机构发文了解现行补贴政策情况,并在此基础上对企业补贴资格及标准进行核实。一般来说,补贴政策的资金落实存在一定的滞后性,需分析以补贴收入作为当期还款来源的可行性。

四、还款能力分析。科创企业的获利能力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对于其还款能力的分析应基于对其未来收入成本的合理预期。一是结合企业营业收入历史增长率、产品市场占有率和在手订单情况合理预测企业未来营业收入、经营性净现金流,并据此合理测算融资总量。二是对出现以下情形的企业,应审慎叙做授信:连续三期主营业务收入下降,且市场份额持续下降;连续三年有息负债增幅高于主营业务收入增幅;主营业务利润率持续下降且低于可比同业。三是测算企业近三年在信托、保险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及在股份制银行授信占全部付息债务的比率,评估企业在市场上融资能力的变化。此外,若企业近三年筹资活动净现金流持续下降,则表明企业外部融资可能存在一定困难,再融资能力可能出现下降。

(四)供应链类民营企业

对于供应链类民营企业,应优先支持交易背景真实业务稳定、所处供应链管理体系成熟、核心企业业务量较大且资质较优的企业,可结合融资时点、融资期限、融资规模配套叙做应收账款类融资、预付/应付类融资、货押类融资,并通过加强对贸易的物流及资金流管理来提升企业第一还款来源的保障程度。具体来讲,供应链类民营企业审查重点包括如下几点:

1、分析销售收入真实性通过分析企业日常回款情况与其现金流数据或销售收入的匹配度,判断企业经营活动现金流与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是否匹配。通过分析历史销售数据明细,了解还款来源方的支付能力、信用记录、还款资金的划拨路径,综合判断下游客户履约能力及履约意愿。对连续三年以上经营活动净现金流为负的企业需详细了解原因。

2、分析与供应链核心企业合作稳定性重点分析企业与供应链上下游企业签订订单合同的真实性和历史合作记录、合作年限,评估企业是否为供应链中的稳定成员。可通过银行流水、业务合同、发票、运输单据等资料进行交叉验证。对涉及关联交易的,应了解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和合理性,避免通过虚假关联交易套取银行资金。分析企业产品或技术的先进性,产品/原材料是否为核心企业的重要原材料/产品,评估其在核心企业供应商/渠道商体系中的地位和不可替代性。

3、分析核心企业的供应链管理能力分析供应链核心企业是否具备完善的供应链管理体系,评估其对供应链的监控和管理能力,判断其能否保证整个体系的稳定运营和有效管理。结合核心企业在银行的授信情况分析核心企业的经营状况、竞争力和未来发展战略,借助核心企业数据、订单及系统来辅助分析企业交易的真实性和稳定性。

4、分析核心企业的经营稳定性了解核心企业经营及财务状况,评估核心企业经营稳定性。对于核心企业存在跨业经营、对外投资过大、关联企业长期大额占用资金,的情形,应予以重点关注。可通过企业信息查询软件、人行征信报告等外部工具核查核心企业及实际控制人对外投资、融资及征信等情况,评估其对核心企业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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