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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安企业一个容易忽视的小税种

 建安财税笔记 2020-10-28

        搞过公路施工项目的财务应该都知道,在施工过程中需要租用村民耕地用于料场、项目办公、混凝土拌合场等,这个时候你就会碰到耕地占用税的问题,这个税种虽然不大,但是有其特殊性,操作不好,也会造成不小的损失。

     先简单介绍下,耕地占用税是对占用耕地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税。采用定额税率,其标准取决于人均占有耕地的数量和经济发展程度。目的是为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加强土地管理,保护农用耕地。

    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2007年12月1日国务院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征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

   第三条 耕地占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适用税额一次性征收,应纳税额为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平方米)乘以适用税额。

   第四条 耕地占用税的税额如下:

    (一)人均耕地不超过一亩的地区(以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为单位,下同),每平方米为十元至五十元;

    (二)人均耕地超过一亩但不超过二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八元至四十元;

    (三)人均耕地超过二亩但不超过三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六元至三十元;

    (四)人均耕地超过三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五元至二十五元。

公路施工企业租用的耕地一般都是临时的,等项目完工就会拆除。那么要不要交?肯定要交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第十一条规定:

纳税人因建设项目施工或者地质勘查临时占用耕地,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纳税人在批准临时占用耕地期满之日起一年内依法复垦,恢复种植条件的,全额退还已经缴纳的耕地占用税。

怎么交?第七条规定:铁路线路、公路线路、飞机场跑道、停机坪、港口、航道、水利工程占用耕地,减按每平方米二元的税额征收耕地占用税。

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8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实施办法

第十一条:减税的公路线路,具体范围限于经批准建设的国道、省道、县道、乡道和属于农村公路的村道的主体工程以及两侧边沟或者截水沟。

第十八条:临时占用耕地,是指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在一般不超过2年内临时使用耕地并且没有修建永久性建筑物的行为。

实际中是可以申请延期的

同时我们也可以看出,作为临时占地主体的公路施工企业,所缴纳的耕地占用税是可以全额退还的。怎么退?这就要求我们需把资料收齐,实务中,有些就因为资料缺失导致退不了的。

要准备什么资料?按照国家税务总局2019年第30号公告《关于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规定,纳税人符合《耕地占用税法》第十一条、《实施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申请退税的,纳税人应提供身份证明查验,并提交以下材料复印件:

(一)税收缴款书、税收完税证明;

(二)复垦验收合格确认书。

是不是就可以了?还差了一个很重要的东西!什么东西?临时用地批准书!

这个东西是需要向自然资源部门申请的,作为施工企业先向耕地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耕地占用税,拿着完税凭证找自然资源部门申请开具临时用地批准书。

占地结束后,施工企业必须在临时占地期限届满之日起一年之内完成复垦,复垦必须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有关行业管理部门认定并出具验收合格确认书。

有了《临时用地批准书》、税收缴款书、税收完税证明和复垦验收合格确认书,就可以向主管税务局申请退税了。

总结一下缴了怎么退?

1、要依法取得批准手续,不然交了也白交!

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

2、用途符合规定,见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8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实施办法》第十八条

3、资料要及时办理,齐全。交完耕地占用税,赶紧去办《临时用地批准书》。别等着要退的时候才去办。


建安财税笔记

资深施工企业财务狗一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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