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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就是个乱穿马路嘛,叨逼叨什么中国式过马路!

 种花家的熊孩子 2020-11-02

这里是人生经验的传授之地

除了最正的三观之外,其他什么都没有

如果转载原创,烦请一字不漏照单全搬。

剪辑拼接是对熊儿子的最大不尊重。

标注作者随意,反正系统也会自动加上。

在前作《聊城于欢案发生后,我为什么发声很谨慎?》中,笔者曾说过这么一段话:

任何不负责任的妄加论断,只会给受众留下先入为主的印象。

而真相,往往要沉淀许久,才会澄清出本来面目。在这时候,真相早已不再重要;真正流传下去的,往往只有那些十分恶劣的影响。 

这不是一个阴谋论者的臆测,这的的确确是一个严酷的事实真相。彭宇案、李刚案以及最近新发的于欢案.....无不在验证着笔者观点的正确性。

真相在一阵喧嚣过后被踢翻在地,继续向前只有那些被人肆意捏造的谣言。

举个例子来说吧。

如果偶然在你耳边提起“纽约式过马路”一词,可能很多人都会觉得很陌生。但是换一个词呢?

如果将其换成“中国式过马路”,是不是我们就会觉得通顺了许多呢?

这就是语言谣言的“魅力”,它让许多人深陷其中而不自知。

“中国式过马路”的语言谣言的始作俑者是一个叫作@闾丘露薇 的记者,相信很多人对她都会有那么点印象——2013年,@闾丘露薇 曾于羊城晚报发表了一篇题为《纽约式过马路》的文章,其影响十分深远,一些媒体人至今仍在使用之中。

要说这@闾丘露薇 ,也算是有那么两把刷子。

笔者说这话自然是真心实意的,因为这篇文章的发布时间恰逢「全球最不文明行为」评选和纽约式过马路饱受诟病之时。

文章发出后,全球各大媒体视线立马转移,中国游客“越俎代庖”,“荣登”「全球不文明行为」。

当然,笔者不是在为发生在中国的那些乱穿马路的行为开脱,毕竟,甭管是发生在中国,还是发生在纽约,“闯马路”都不是守秩序的行为。

但这“中国式过马路”的大帽子,中国实在是担待不起。所以,还是请各位媒体人以后尽量少用这些带有明显歧视性的词汇,毕竟,这就是个乱穿马路的低劣行为,不分中国外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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