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补费政策的几个阶段以及未来趋势 二:具体的补费政策(包括社保、农保) 三:写在最后 Part1 在分享政策前,先来聊聊我国“一次性补费”政策的几个发展阶段以及发展趋势。 我国社会保险制度起步较晚,在90年代初期,有的地方甚至是90年代中后期,才实行了现在的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社会保险制度。 初期的遍地开花式补费政策在此之前,我国实行的是单位内退制度,在两种制度的衔接过程中,由于当时的硬件方面匮乏(基本靠人工录入),软件方面经验不足(经办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造成了信息数据错误,比如工龄计算、基数录入、政策理解错误等一系列行为,造成了参保人的保险利益受损。当这些人退休人,问题就冒出来了,成为了历史遗留问题,不解决肯定不行的。 所以各地就根据自身情况制度政策,解决相关历史遗留问题。在解决了历史遗留问题基础上,各地五花八门的补费政策也随之消失在历史的长河里了。 这些补费政策带着“任务”出生,解决“问题”后自然消失。 现阶段的省级统筹补费政策到21世纪初,由于各省市补费政策高度不统一(甚至有的省内各市都实行不同的),权利下放引起的相关腐败等问题,加上已基本全年解决了遗留问题的,人社部要求各省市必须出台文件统一“一次性补费”相关制度。 至此,我国从遍地开花的补费模式,进入了省级统筹的补费模式,制度更加统一严格。 未来的发展趋势随着我国社保制度的不断发展,为了平衡各省经济发展水平所造成的差异,社保政策最终必将全国统一,补费政策也将会越来越严格。 Part2 接下来说说现行社保制度下有哪些补费政策。 关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补费政策
这里可以补费的情形,不仅包括应保未保,还包括未足额申报以及瞒报缴费基数的情形。比如你的工资是4000,单位申报缴费基数给你申报的2000,那你的个人账户钱就变少了,养老金也随之变少了。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如果是单位应保未保造成的中断,补缴费用中职工只用承担个人部分的本金和利息,滞纳金由单位承担。
解释下,如果你首次参保的时间在2011年7月1日之前,到2019年12月之间,如果有中断的年限,可以申请一次性补足中断年限。补缴基数按2020标准计算。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费有两种形式,一是补基数,二是补年限。
超龄人员的补缴政策对于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人来说,如果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够,继续缴费5年的,仍不够最低缴费年限15的,可以一次性补缴剩下的年限。 举个例子,老张今年60岁了,已经缴了7年社保,再缴5年到了65岁,缴费年限也只有12年,仍然差3年。这时就可以一次性补缴剩下的3年,在65岁领取养老金。 Part3 我国社会保险制度尚处于发展阶段,在顺应基本国情的前提下,呈现出各地差异性、政策多变性的特点,补费政策作为其中的一部分,也是不断变化的,希望大家抓住时机,不要错过,以免造成利益受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