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备注”一栏标有“△”的药品,是参保人员住院使用时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门诊使用时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支付的药品(特殊、慢性病用药不受此限制)。 2.“备注”一栏标为“限工伤保险”的药品,是仅限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药品,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3.“备注”一栏标为“限生育保险”的药品,是仅限于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药品,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4.“备注”一栏标注了适应症的药品,是指参保人员出现适应症限定范围情况并有相应的临床体征及症状、实验室和辅助检查证据以及相应的临床诊断依据,使用该药品所发生的费用可按规定支付。适应症限定不是对药品法定说明书的修改,临床医师应根据病情合理用药。 5.“备注”一栏标注了二线用药的药品,支付时应有使用《药品目录》内一线药品无效或不能耐受的证据。 合并归类的剂型 | 包含的具体剂型 | 口服常释剂型 | 普通片剂(片剂、肠溶片、包衣片、薄膜衣片、糖衣片、浸膏片、分散片、划痕片)、硬胶囊、软胶囊(胶丸)、肠溶胶囊 | 缓释控释剂型 | 缓释片、缓释包衣片、控释片;缓释胶囊、控释胶囊 | 口服液体剂 | 口服溶液剂、口服混悬剂、干混悬剂、口服乳剂、胶浆剂、口服液、乳液、乳剂、胶体溶液、合剂、酊剂、滴剂、混悬滴剂、糖浆剂(含干糖浆剂) | 丸剂 | 丸剂、滴丸 | 颗粒剂 | 颗粒剂、肠溶颗粒剂 | 口服散剂 | 散剂、药粉、粉剂 | 外用散剂 | 散剂、粉剂、撒布剂、撒粉 | 软膏剂 | 软膏剂、乳膏剂、霜剂、糊剂、油膏剂 | 贴剂 | 贴剂、贴膏剂、膜剂、透皮贴剂 | 外用液体剂 | 外用溶液剂、洗剂、漱口剂、含漱液、胶浆剂、搽剂、酊剂、油剂 | 硬膏剂 | 硬膏剂、亲水硬膏剂 | 凝胶剂 | 乳胶剂、凝胶剂 | 涂剂 | 涂剂、涂膜剂、涂布剂 | 栓剂 | 栓剂、肛门栓、阴道栓 | 滴眼剂 | 滴眼剂、滴眼液 | 滴耳剂 | 滴耳剂、滴耳液 | 滴鼻剂 | 滴鼻剂、滴鼻液 | 吸入剂 | 喷剂、气雾剂、喷鼻剂、喷粉剂、喷雾剂、雾化吸入剂、雾化混悬液、雾化溶液剂、雾化吸入液、吸入性粉剂、干粉剂、干粉吸入剂、粉末吸入剂、干粉吸剂、吸入性溶液剂、吸入性混悬液 | 注射剂 | 注射剂、注射液、注射用溶液剂、静脉滴注用注射液、注射用混悬液、注射用无菌粉末、静脉注射针剂、水针、注射用乳剂、乳状注射液、粉针剂、针剂、无菌粉针、冻干粉针 |
中成药剂型中,丸剂包括水丸、蜜丸、水蜜丸、糊丸、浓缩丸和微丸,不含滴丸;胶囊剂是指硬胶囊,不含软胶囊;其他剂型没有归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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