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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其设定高远理想,不如追问当下活得怎样 | 新书首发

 知易行难nev5ph 2020-11-11

编者按:

政治哲学是一种理性的活动,唯有说理,才能趋近于更妥当的认知,也唯有靠说理内在的普遍主义性格,我们才能平等地考虑所有相关者的利害。在最新上架的《动情的理性:政治哲学作为道德实践》一书中,台湾中央研究院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中心兼任研究员、《思想》杂志主编钱永祥先生在此基础上,格外强调了政治哲学的“情”的面向。他认为,政治哲学的理性必然源自“情”的鼓动,即人世间的无数歧视、压迫与苦难另我们感到不忍与不甘,由此动情之后发为关怀与在意,从而激发实践的介入。 

这种对政治哲学情理兼顾的双重性格的标举,为政治生活注入了道德思考的成分,也成为作者重新厘清自由主义价值认定的起点。作者指出,在政治哲学的各个取向之间,自由主义最为充分地表达了一种人本主义,即“个人具有最高价值”的道德意识,这是一种对人性、对世界的特殊看法,也是一种对于价值之间的高下如何做判断的抉择。正是出于这种人本主义,自由主义对于政治的价值和制度提出了相应的要求。

时隔6年,在为本书大陆版最新写就的后记中,钱先生再次强调了这一堪称全书立足点的、对于“人”的设想方式。新书首发之际,我们摘选这一后记,希望带领读者从人本主义如何理解“人的生活”,这种对于人的理解为何重要,它又如何挑战了政治哲学应该采取的态度等根本问题出发,梳理自由主义政治哲学的一系列基本问题,并回应其在当今中文世界所面临的种种质疑与挑战。

《动情的理性》后记

文/钱永祥
节选自/《动情的理性》
《动情的理性:政治哲学作为道德实践》于2014年在台湾问世。这本书用中文探讨政治哲学问题,当然很盼望有机会与同样读写中文的大陆同道切磋。事实上,书中的不少章节,涉及了自由主义、普遍主义、哈耶克的演化论、施密特的政治观、施特劳斯对现代性的批评等,都是大陆学界所高度关注的议题,我在当初写作时即以大陆的相关争议为语境,也以大陆读者为对象。如今本书终于在大陆出版,能让大陆读者读到此书,我还是为了夙愿得偿而感到高兴。
在今天重读这些旧作,难免要自问:书里的观点是不是已经过时了?或许是因为几年来自己的关注移转到了其他主题,我发现昔日的观点并不需要很大的调整。我甚至相信,本书所提出的一些想法,例如如何掌握自由主义的道德意识,普遍主义究竟主张什么,普遍主义与相对主义、多元主义的关系,演化论所造成的道德评价难题,“承认”与多元文化主义的界线,还有对“美好生活”这个概念的检讨等,仍然有其一得之见。我的论述很可能无法令读者满意,但我盼望他们会觉得有一些参考的价值。
如今看来,原书最令我觉得不足的部分,应该是“导论”。问题出在我想用“导论”综合性地表达一些基本的观点,于是在有限的篇幅中,谈到了正面道德与负面道德的对比,谈到了政治与道德的关系,谈到了情感(特别是同情)在政治哲学中的角色;这些都是过于庞大的题目,需要更深入、更分析性的论证,当时与今天都力有未逮,只能寄望于来日。不过“导论”曾经提出一种设想“人”的方式,堪称全书的立足点,如今利用书后篇幅,我想稍做补充,提请读者注意。
在“导论”中,我提出了“人本主义”这个观点,分别说明了这种人本主义如何理解“人的生活”,以及这种对于人的理解如何挑战政治哲学应该采取的道德态度。我强调,所谓“个人”,不能简化到人格、理性、意志等从具体生活抽离出来的单薄概念。所谓具体生活,是指每个个人的一生都在过一场有起始有终点的生活,生老病死是其必然的结构,每个人都有需求与向往,在日常生活中历经各种感受与遭遇,有的人尽力追求终于有所成就,但多数人得承受各种剥夺、挫败与伤害,不能够充分发挥生命赋予的众多可能性。因此,针对每个个人,与其设定高远的人生理想,不如踏实地追问“活得好不好”。关怀个别个人的生活情况,乃是道德的第一要求。政治哲学的道德关怀,就表现在如何针对政治制度思考,设法回答这个问题。一种政治哲学,如果接受人本主义,承认“个人具有最高的价值”这个原则,其实就是强调“活得好不好”这个问题乃是政治哲学最重要、最需要优先考虑的道德问题。沿着这个思路,我希望把政治哲学拉回现实人生。

钱永祥老师
但是,我在书中对“人的生活”这个概念的描述,浮泛而缺少理论的架构。其实理论架构是现成的:我可以直接借用努斯鲍姆所提出来的一种她称为“厚实、含糊的人性观”,一样可以表达我的想法,读者也可以得到一种相当成熟的理论范式作为参考。在我看来,这种源自亚里士多德以及马克思的人性观,比起一般关于人性的想象有一个突出的特色(更是优点):它不用心灵、理性、自我意识等不着形体的概念界定人性,而是从物种的角度看人,把人的生命看成马克思所谓的“物种存有”(类存有,species being),从而人类与众多动物一样,是一种肉体生命的形态。但是人类进行生命活动自有其属于人类的方式;人类的特色并不在于我们不从事其他动物所做的事,也不在于只有人类会思考、会推理、会说故事,或者如18世纪维柯所言,会结婚、会宗教崇拜、会埋葬死者。从物种的角度出发,可以看出人类的生命涵盖了生物的面向、动物的面向、理性与社会的面向,甚至超越的面向。从物种的角度,方能够把人性的这些面向都纳入视野,“人”的存有才能呈现其应有的厚实。这种人性观设法寻找人类生存一些必备的状态与活动,努斯鲍姆称之为“运作”(functionings)。她列举出来的运作,包括了活着(“活”本来就需要勉力而为),肉身机能(饮食、营养、遮蔽身体、性生活、移动),感知到愉快与痛苦,进行认知(知觉、想象、思考),从幼小时期长大成人,从事评价、选择与创造,与其他人类建立各种关系,与其他动物以及大自然互动,从事娱乐休闲,等等。这样的人性观仍然保持着模糊性格,因为随着时代、环境、发展程度等条件,以及个人选择的不同,人类的运作不可能用一张清单罗列穷尽。不过,任何对人性的理解,都不能摆脱物种给人类设定的这些需求与限制。
在这里,我不能也不必讲述努斯鲍姆理论的全貌。但是需要指出的是,从物种的角度所理解的人性,要比政治哲学中诸如康德、罗尔斯、效益主义等理论所理解的人性观来得全面、厚实。进一步而言,努斯鲍姆强调,“物种”这个概念不仅是描述,也提出了评价性的标准;从物种出发的生命观,对于该物种所属个体的生活是可以判断其好坏、成败的,也即判断一个个体“活得好不好”。这是因为,只要对于“人类”这个物种有一些直观的认识,我们对于人类应该享有的生活状态与需要从事的活动,就掌握了一些明确但容许模糊、弹性却又不失其严格的标准,即使只是门槛意义下的标准。每一个个人都期待能在起码的程度上维持温饱与健康,生命安全受到保障,有机会受教育,培育认知与感情的能力,病痛时能找到医药,拥有生活所需的技能、常识和劳动机会,在社会上获得尊重与帮助,与他人能平等往来,知道如何表达情感,在公共生活中有立足之地,等等。当一个人在这些方面无法达到起码的标准,我们会说他并没有过上“人”应该过的生活。这时候,他失去了作为人不应该被剥夺的权益以及尊严;换言之,他活得不够好。这里所谓的“不够好”,不正符合了霍布斯所描写的“孤独、匮乏、污秽、野蛮、短命”的状态?
不容讳言,在世界各地,还有不少人陷身在这种“次人”的生活状态中,这是今天人类的道德意识必须因应的挑战。政治哲学根据这样的道德意识,设法落实“个人具有最高的价值”这项原则,其实是一种非常踏实、具有强烈现实感的道德实践。这时候,上述从物种角度出发的“厚实、含糊的人性观”,提供了很好的标尺,值得政治哲学的研究者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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