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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的保定府,竟然藏着那么多的大牙门

 藏书胜似藏金 2020-11-11

牙门,大牙门,意思是指古时驻军主帅或主将帐前树牙旗以为军门,称“牙门”,后来亦指武将、用作将军名号。再后来,亦称一地之官署,泛指办事的机关。基本是通于衙门这个词。

保定叫“保定府”是从明朝开始的。

明朝的府,有京府与非京府之别,凡直属南北两京的近畿诸府即为京府,其他为非京府,一般来说京府的地位高于非京府。保定地处北京近畿,并隶属京师(即北直隶),所以保定府为京府。由于保定地位的这一重要性,明朝时保定城内曾存在过大量中央派出机构、府属机构、县级机构和各级军队的衙署,其数量和完备程度明显超过了以前各朝。

这张图里藏着的一个小秘点

01、中央派出官员衙署

保定巡抚署  明朝省一级的地方机构。明初时曾沿袭元朝的行省制,但时间不长便进行了改革,于明太祖洪武九年(1376年)将“行省”改为了“承宣布政使司”,省级不再以“省”相称。

与此同时,在省级领导体制中又增加了提刑按察使司,掌司法;都指挥使司,掌军事。这样,加上承宣布政使司,在省级领导体制中,形成了“三司”制。这“三司”共同组成省级领导机构。但是随着时间推移,发现由于三司各司其职,彼此不相统属,互不协调沟通,导致权力分散,互相推诿,甚至不能及时应付突然情况。

明朝文官画像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明政府开始派部(六部)、院(都察院)大臣以总督和巡抚的名义督抚地方,凌驾于“三司”之上统一节制“三司”,总领一省军政司法大权。其中巡抚一职,有的一省一巡抚,有的一省几巡抚。开始时巡抚属于临时性质,时间短则几个月,长则一两年,事罢还朝。后来至明宣德年间,朝廷索性就常设巡抚,以后称为定例。保定虽然不是省会,但因地位的重要,明朝也曾在这里派过巡抚。

明代保定巡抚衙署所在地,典籍中多用察院、都察院、大察院、巡抚督察院来代替和指向。其署址的具体位置多描述为:

“在府治北,即元之廉访分司故第也。”(弘治《保定郡志》)“都察院在西门内,元廉访分司故地。”(万历《保定府志》)“大察院在县治西北,即元廉访分司故地也,国朝改为巡抚都御使驻节之所。”(嘉靖《清苑县志》)“巡抚都察院,在城西北隅。”(康熙《古今图书集成》)

上述志书所指,最早是张柔的都元帅府衙所在地,后来是原元朝廉访分司故第,具体位置即今西大街与帅府胡同相交处东北角,这里即是明朝保定巡抚署衙门所在地应该没有问题。明代保定巡抚署的建筑结构,按嘉靖《清苑县志》记载:

“(建有)后堂五间,左厨三间,右吏舍三间,穿堂三间,两翼房八间,正堂三间,东西厢房六间,仪门三间,大门三间。”可见建筑规模不算小。

保定总督署 后来,明廷发现,虽然实行了巡抚制,但因巡抚只能节制一省范围,甚至范围更小,出省就不行。有些事,尤其是突发事件,常常涉及数省,为了及时应付局面,明英宗正统六年(1441年),明廷又开始差派“总督”一职,并增挂兵部尚书及都察院御史职衔,用以节制数省,所以总督官阶高于巡抚。

明代总督职务属于临时性质,事罢还朝,后来亦成为地方常设定制。进入明末,李自成起义军迅速发展,国家形势日渐危机,崇祯十一年(1638年)明廷在不是省会的保定也曾派过总督,以便统一调动各地力量,用以应付乱局。例如曾给保定派过“保定等处军务兼理粮饷总督”和“保定地方军务总督”。保定总督署署址在今裕华西路新华书店一带。

西察院  嘉靖《清苑县志》说:“西察院在县治西北,为巡按御史驻节之所。”什么叫“巡按御史”?在明朝,除去巡抚和总督外,还建立了由监察御史定期巡按地方的巡回监察制度,派御史到地方巡回监察,这种御史亦称“巡按”,书和戏中常有“八府巡按”的说法,就是指的这一职务。巡按御史出巡,是代天子巡察,是皇帝的代表和化身,也是皇帝权力的延伸,因此巡按御史虽然一般官阶都不高,但权力却很大,到了地方可以检查军政大事,平反冤假错案。巡按时间,一般以一年为期限。

中央的巡按御史出差在外,其外地办公衙署也叫察院,为御史巡按履职之所。

万历《保定府志》说:“西察院在西城下。”嘉靖《清苑县志》说:“西察院在县治西北。”《古今图书集成》说:“(西察院)在西城下。”其位置当在今恒祥南大街中段。

南察院  与建西察院稍后保定还曾建过南察院,也是御史巡按的衙署之一。

嘉靖《清苑县志》说:“南院察在县治西北。”万历《保定府志》说“南察院在西察院之左稍南。”当在今恒祥南大街中段偏南的东侧。

今裕华路保定商场偏东一带曾是明保定府衙所在地

02 保定府属机构衙署

明朝地方的府一级官员配置和内部机构设置,比元朝的路更完备了。府配备知府一名,正四品;同知,系知府的副职,正五品,无定员;通判,原为监察,后参与理府事,正六品,无定员;推官,一名,掌刑名狱讼,正七品。府属下还设有:经历一人,正八品,执掌收发文书;知事一人,为经历的副职,正九品,执掌收发上下文书之事;照磨一人,从九品,管理文书卷宗;检校一人,执掌磨勘六房卷宗文书之事;司狱一人,管理监狱之事。

保定府衙署  明朝的保定府衙建在今保定的什么位置?已知最早的能说明这一问题的志书,是明弘治《保定郡志》,此志书是保定市最早的地方志。据该志书说,在明朝存在的276年间,保定府曾经在两处建立衙署:一是洪武年间所建的保定府衙署,署址在元朝保定路衙署的地方,即今天的直隶总督署之地,明代保定府衙署在这个地方共存在了35年。二是永乐年间所建的保定府衙署,因永乐元年(1403年)大名都司内迁保定,便将保定府衙之地让给了大宁都司,保定府衙则向东移动“三十步许”重建,址在今裕华路北保定商场略偏东处一带。

移建后的保定府规模不小,弘治《保定郡志》记载当时建有“厅堂、门庑、公廨、吏房、兵仗、军资等库二百余楹”。到成化二年(1466年),“知府章律以秋官员外郎来守是郡,撤敝更新,以廨舍狭隘,用钱万缗,易治北保定右卫冠带总旗张通地一段,以广之。”明弘治《保定郡志》中记载。

衙署大院规模已到“西至官街,东至本府永益库,南至旧治,北至官街,规制宏廓。视昔有加,允为北郡之甲观矣”。(明弘治《保定郡志》)说明在向东移动的基础上又向北进行了扩大。

府衙内办公和居住条件也有了很大改观。永乐初期时,保定府衙署大院内,建有听政公堂和来宣寓公馆,是两所主要办公场所。知府住宅建在办公场所之后。其他副职住宅则在“治南而西”。而“幕官吏胥皆僦屋以居”,(明弘治《保定郡志》)即这些下级官员都是租房住。府衙下属机构一定也是因陋就简。自成化二年知府章律扩建衙署后,随着面积和房间的增多,衙署机构也逐渐完备起来。就弘治《重修保定郡志》、万历《保定府志》和康熙《古今图书集成》等典籍资料记载来看,保定府署机构及具体位置如下:

经历司  负责往来文移及衙署内部事务,相当现在的机关办公厅的部分职能。“在府厅内东”,即在衙署内东部。

照磨所  负责勘理卷宗,受发上下文移,磨勘六房宗卷,照刷文卷,记录赃赎等。相当于现在的机关办公室的部分职能。“在厅西垂”,即在衙署内西部。

永益库  管理财务及物资的机构,相当今机关会计室。在府厅内“经历司东南”,“府厅东北”,即在衙署内。

架阁库  管理档案的机构。“架阁”即贮存档案的木架,数格多层,便于分门别类存放和检寻。明洪武二十四年(1391年),朱元璋明令“置天下诸司架阁库,以庋案牍”。随之中央机关以及各级地方机关先后置架阁库。保定府架阁库“在仪门外东”,亦在衙署内。

清军厅  军地条块双重管理的负责清理驻军军籍,检查补充兵员的机构。“在府治东”。此机构在府衙大院之外的东部区域,当在今穿行楼街以西。

管粮厅  负责粮食管理的机构。“在府治东”。此机构在府衙大院之外的东部区域,当在今穿行楼街以西。

管马厅  负责管理本府车马的机构。“在府治东”。此机构在府衙大院之外的东部区域,当在今穿行楼街以西。

太仆寺  与管马厅职能类似的机构,但以养马为主。“在府治北”,即府衙的北部,当在西大街区域。

明代监狱

理刑厅  负责勘核刑名案件、刑事审判及量度刑罚的机构。在清军厅南,当在今穿行楼街以西。

司狱司  掌管本府监狱事务。设司狱一人,一般为正九品。另有配有司吏、公使等人。衙门设在监狱之内,以利防止消息外泄。洪武时建于保定府治西厅堂土地庙内,以四周垣墙与府衙相隔。在“仪门西”,“在断事司西”。此位置即今保定光园处。     

税课司  负责税收财赋,有大使、副使官二员。洪武时其址在府治东北,有正厅三间,耳房门房各一间。在“在府治北”,说明也在府衙大院之外的北部。

预备仓  为管粮厅下属的预备粮库,设在清苑县。

府 仓  分广盈、左、右、中四仓,为府署直属粮草库。仓内设有地平木板、气楼、明间闸板、门罩、扇面墙等设施,既便于通风,又利于防潮,使所储粮食经年不致霉烂变质。仓大门挂匾额,标明某仓字号。府仓内还有官厅、科房、警钟楼等附属设施。仓内有水井。

明成化时“左仓在府治西北,右仓在府治西南,该广盈为清苑预备仓,中仓为本府草料场”。明弘治《重修保定郡志》又言“广盈右仓为本府草场。” 

申明亭  这一机构是明太祖朱元璋的独创,系对百姓讲解和普及法律知识、阐明道理、彰善抑恶、调解剖决争讼小事、辅弼刑治的场所,与洪武五年诏令全国府州县设立。

明初,明太祖朱元璋颁《教民榜》,其中规定:“民间户婚田土斗殴相争一切小事,不许辄便告官,务要经由本管里甲老人理断。”不经由里老理断的,不问虚实,先将告状人杖断六十,仍然发回里老去评理。这些里甲老人由每里推荐产生,为公认的年高有德之人。因为老人的任务是行教化,理词讼,宣讲皇上的圣旨或谕旨,所以地方上的官员,坊里的百姓,都隆礼以待,尊为“方巾御史”。凡民间婚姻、田产、地基、斗殴等纠纷,须先在申明亭调解,由各里的里长及县衙的有关吏员,在此对双方纠纷晓之以利害,说服双方让步,妥善解决。少数经调解无效者,方可拟状击鼓,由知县、知府升堂审理,判决。

虽说申明亭规模不大,但它是明朝初年对封建法制诉讼程序的一项改革和创新,解决了千百年来知县整天被各种鸡毛蒜皮官司困扰,而难以用较多的精力谋一县治理的弊病。即使申明亭中不能调处解决的官司,在场吏员已对事情梗概有所了解,转给知府、知县,审判时就快捷多了,从而提高了办事效率。申明亭《古今图书集成》称“敷言厅”。地点在府治前左方,即今裕华路保定商场前。

旌善亭  明朝在府州县设申明亭的同时,与申明亭老人讲法明理、彰善抑恶、辅弼刑治、弘扬正气相配套,也必另设旌善亭。该亭为书写记录当地百姓的善人善事之处,有劝赏旌淑之意。《古今图书集成》又称“癉恶厅”。其地点与申明亭相邻,在府治前右方,即今裕华路保定商场前。

府 馆  即保定府官员的官舍。万历《保定府志》言其址“在兵备道后,今改为巡道署”,即今裕华路新华书店北侧八一小区北部。

古代府学(参考图片)

府 学  又称庙学、儒学,为明朝地方官办“三学”(即:儒学、医学、阴阳学)之一,“元中统二年(1261年)顺天路总管万户张弘略建”(万历《保定府志》)。儒学既是地方教育的管理机构,又是教学场地。“为养育贤才,崇尚儒术,阐明教化之地”。(明弘治《重修保定郡志》)府设教授一人,从九品(徐连达《中国官制大辞典》)。另训导四人(未入流)。该学在保定“府治东南”,当在天威中路与莲池南大街相交处东北角一带。

二程书院  二程即程颢、程颐,北宋理学家。程颢(1032—1085),字伯淳,后人称明道先生;程颐(1033—1107),字正叔,后人称伊川先生,二人为同胞兄弟。“理”是二程思想的核心和基石。二程理学主要包含两个层次:一是指社会规律的“物理”;二是指人的本性的“义理”。明代为了延续和传播二程理学,各地府县都建起了二程书院。万历《保定府志》载“伊川五世祖居博野”,因此保定府是建立二程书院较早的地区之一。保定二程书院的地址,万历《保定府志》言在“府治西北”。

医 学  府级地方官办“三学”之一,既有医药行政职能,又是医学教育的场地。设正科一人,从九品,另设专职医官。成化五年建,有正厅和门房。医学的地址按照《古今图书集成》和万历《保定府志》说是在“理刑厅右”,而“理刑厅在清军厅南”,“清军厅在府治东”。按照这三层描述,阴阳学地址应在府治东南方向,即今钟楼商城附近的裕华路的南部。

阴阳学  地方官办“三学”之一,也叫天文学。明代设在府一级掌管天文的机构和教学场地。教学内容为天文与术数。保定府阴阳学的管理官员名正术,设一人,从九品。洪武初期设官不给禄。明弘治《重修保定郡志》说该学校“粗备”,看来比较简陋。阴阳学的地址与医学一样,也应在府治东南方向,即今钟楼商城附近裕华路的南部。

僧纲司  为佛教的府级政府管理机构。佛教在明代受到统治阶级的提倡,在地方府级专设了僧官,并将其划入政府官员的体系之中。僧官“择丛林中有戒律者授以职。”僧纲司设都纲一人,从九品,副都纲一人。府级僧官不置署,该司直接设在寺院之内,保定府僧纲司设在府治东清觉寺内。“清觉寺”的位置,康熙《古今图书集成》言“在府治东南,元至元间建”。光绪《畿辅通志》言“即俗称东大寺”。东大寺在今裕华路与长城大街相交处东部位置。

道纪司  为道教的府级政府管理机构,管理所属道教事务。其职官名都纪(亦称道纪)一人,另设副都纪(亦称副道纪)一人。府级道官不置署,而直接设在道观之内。保定府道纪司的位置,康熙《古今图书集成》言“在玉清观”。光绪《畿辅通志》说“玉清观在府治西北隅,箭道东,观已废,仅存基址”。即今保定市法院东街和法院西街之间。

金台驿  亦名金台马驿。该驿始建于宋代。“金台”二字取自战国时燕国燕昭王立志中兴,采纳谋士郭隗的建议,建黄金台以招贤纳士的典故, 初期称“金台顿”。金元后改名“金台驿”。明朝洪武七年(1374年)重置。嘉靖《清苑县志》言为“永乐十三年知府施景昭建”,应为修缮或增建。该机构负责接待使客、递送公文、飞报军情、转运军需。明代驿站平时备有马匹若干,马匹分上中下三等,各悬挂小牌,写明等级,凭符牌应付。驿站置铜铃,遇紧急公务,将铃悬挂马上,飞骑传送,前方驿站听到铃声,立即安排供应。明保定府金台驿址在“府治东南”(万历《保定府志》)。《古今图书集成》言在“县治东一里许”。即今裕华路以南、莲池南大街以东、穿行楼街以西范围内的管驿街小学附近。

寅宾馆  “寅”是敬的意思,“宾”即宾客。寅宾馆为接待来府公干官员之所。为府客馆,亦名延宾馆、寅恭堂,相当今天的政府招待处。《古今图书集成》言“寅宾馆,在府仪门外东”。说明此馆设在了府衙内仪门外东部。

土地祠  地方官员祭拜土地神之处,除为一地祈福外,亦有官员守土有责之意。明初,朱元璋规定,地方官贪赃六十两以上,都要砍头示众,剥皮立于大堂,其剥皮即在土地祠进行,故这样的地方又俗称“皮场庙”。保定府土地祠在“府仪门外东”,说明此馆设在了府衙署内仪门外的东部。

古代驿站蜡像图(参考图片)

03 清苑县衙署

明朝清苑县衙位置按嘉靖《清苑县志》说:“县治在城内西南,即保塞军故地也”。具体地址位于今兴华路与永华大街相交处东北角总督署小区一带。该衙为明洪武中创立,后年久毁坏,永乐十三年(1415年)重修,成化五年(1469年)又重修。县衙署机关部分机构设在县衙内,还有一些机构设在县衙外。       

大 门  县衙坐北朝南,最南部为大门,即进县衙的第一道门,共三间。    

仪 门  进大门后再往前走为仪门,共三间。“仪门”是从外部进入县衙的第二道门,顾名思义即“礼仪之门”。按照封建社会儒教伦理,必须上下有别,贵贱有等,所以在衙署中出入门庭也必须遵循“礼制”。仪门通常是关闭不开的,只有在知县上任,恭迎上宾,或者有重大庆典活动时才可以打开。仪门两侧有东西两个角门,按封建礼制,东为上首,故东角门称为“生门”或“人门”,也叫“喜门”,是供知县平常出入的 ,通常大开。而西角门则称为“死门”或“鬼门”,也叫“绝门”,通常也是关闭不开的,只有在提审人犯,押解死囚赴刑才开,且死囚必须走鬼门。

大 堂  亦名县堂、亲民堂,大堂上书“亲民堂”,是县衙署中最为高大,在职能上也是最为重要的一处建筑。这里是知县发布政令、公审案件、举行重大仪典的场所。尤其全县所有的大案、要案、命案都要在这里审理。坐北朝南,共三间。大堂东西两翼为库房,共六间;大堂左为储集库,高四丈五;右为莲幕厅,即僚属办公的地方,共二间;大堂前的甬道中部有戒石亭;两旁为吏典房,左右各十五间。

明代县衙(参考图片)

宅 门  大堂后有一道院门相隔,此门居于大堂与二堂之间,这道院门称作“宅门”或“外宅门”,因此门据于大堂后,所以也俗称“后门”。是通入二堂和内宅的咽喉之地,两旁设有“门子房”,是看门人的住所。“门子”日夜轮流值班,闲人免进。门子虽地位低贱,但却是知县亲信,有人若想见知县办事,必须由门子通禀,否则在这里就吃了闭门羹,连知县的面都见不上,就别提办事了。所以许多来访者,尤其是为私事而来者,为求方便,必须先打通门子,通常办法自然是向门子求情送礼行贿。这也是现代人“走门子”或“走后门”的历史渊源。

二 堂  过了宅门以后,再走即进入二堂,嘉靖《清苑县志》和康熙《古今图书集成》记为清慎堂,此清慎堂即二堂。二堂是知县的日常办公或接待来访者之地。知县除去每天上午升大堂理事外,其他时间多在二堂办公,处理日常公务,召见下级,接待来访宾客。此堂为三间。

知县宅  二堂(清慎堂)北为知县宅,是知县的内宅,为其日常生活起居的之地。知县宅的东边为县丞宅,即知县副手的住宅。再往东,为管粮主簿的住宅。知县宅的西边为管马主簿的住宅。东南隅为典吏宅。

马 厂  在仪门东,有房21间。

吏 廨  仪门之西为吏廨,即吏员的宿舍;吏廨之南,即仪门西南为县禁房,西南为坤地,风水学认为是肮脏之地,故此处常为囚禁犯人治所,清苑县衙的禁房设在这里,类似拘留室,共9间。

申明亭 申明为陈述说明之意。申明亭在县衙大门左,3间,其功能与保定府申明亭相同。

旌善亭 在县衙大门右,3间,其功能与保定府旌善亭相同。

寅宾馆  在大门内、仪门外的东南方向,即县招待所。

急递铺  急递铺、水马驿、递运所,并称为明代邮驿三大机构。急递铺掌送官府公文、军情机密件,即行递送,不分昼夜,风雨无阻。清苑急递铺共13处,每处设铺司(铺长)1名,铺兵若干。

递运所 掌运递官方物资及军需。设大使1人,副使1人,防夫60名,车40辆,骡 子160头。址在县治西南五里。

张登巡检司  掌管地方治安的机构,相当后世的公安分局。在县治南50里,原在满城方顺桥建司,后因清苑张登地处偏僻,盗贼时发,嘉靖十三年于此处改建该司,有巡检1员,吏1名,弓兵25名。

预备仓  在县治北。有仓廒5个,房49间。预备仓4处:东仓在县东东村社,西仓在县西魏村社,南仓在县南宋村社,北仓在县北林德社,4仓均在城外。

草 场  亦称草料场,掌草料储积,出纳等事务。在县治西南,面积11亩,平时保持12万余斤的储草量。

古代草料场(参考图片)

县 学  在县治东北,今裕华中路与穿行楼街相交处西北角。

来源:保定方志和保定文化旅游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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