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性是行为主体按照自己的意愿行事的动机、能力或特性。是一个哲学、政治学、伦理学、法学等多个学科领域都涉及的一个问题。“按自己的意愿行事”包括:自由表达意志,独立做出决定,自行推进行动的进程等。他们没有“作为他们自己行为的创造者”的感觉,就是说,这时候的行为是无意识的本能的反应,他们的行为并不是主动的。第二阶段:他们逐渐开始认识到,能够按照某些意图来开展行动——例如:有意识的吮吸奶嘴。伴随着这种认识,他们开始形成一种自主性的感觉。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自我意识的萌发。然而,这种自主性受到了孩子们不想要为他们自己的行为负责任的倾向的威胁,取而代之的是返回到舒适与安全中,这是第一个阶段的典型特征。很显然,自主性发展好的孩子与家庭关系和社会关系的建立也是更加和谐的。首先家庭关系,由于家长总是非常愿意也非常耐心的给孩子独立完成任务的机会,所以在这个过程中不知不觉的就建立起一种默契的、亲密的、平等的亲子关系。他们在家庭中更能感受到自己的存在,他们会因为自己为家人解决了一个“难题”而骄傲。 进入幼儿园后,他们开始有了自己的小社会,家长在这里要做好自己,一定要让孩子自己去学习解决问题。我们面对自己最心爱的、最亲的人时,要更多的把表现的机会让给他们,并且及时进行表扬。比如:用技巧鼓励爸爸多陪孩子玩、鼓励爸爸带着家人去旅游(踏青、游玩、放风筝)、鼓励爸爸主持家庭会议、鼓励爸爸制定家庭规则等等。我们要把自己在家庭的存在感降低,这样的我们对家庭来说才是最重要的。表面上看上去我们的存在感降低了,但由于我们让家庭的其他成员更加有了家庭存在感,他们内心的自我重要性会让他们升起一种保护意识,他们不由自主的回去保护自己的妈妈,从而让我们在家庭中各自的角色归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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