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罗首成 ![](http://image109.360doc.com/DownloadImg/2020/11/1605/207495961_3_20201116051836337_wm) 近日读到四川大学范美俊教授的文章《王羲之根本就不是书法家》,其感受当真不是一个“惊”字了得!这样的标题,的确够狠,很博眼球:绝对化的语词,全新的命题。于是,各种揣测齐袭心头:哪里又出土了极具权威的新文物?范教授又从哪里查考到了有史以来人们未曾阅看过的文献资料,这些资料足以证明书法家王羲之根本就不存在?通过严密考证,王羲之本人根本就不会书法,所有关于王羲之的书法都是他人假托之作?先不说王字写得如何,也绝对不赖,那这人为什么要假托……种种想法,此不一一,但都催着我赶紧拜读文章内容并深入学习之。可是,读至半途,我是清晰又迷糊了。作者明确说王羲之不是书法家,而且用“根本”二字以为强调;他是士!然而,我很不解,书法家与士矛盾吗?冲突吗?难道王羲之是书法家就否定了他是士吗?难道士就不应该成为书法家吗?若士不应该成为书法家,那谁才能成为书法家呢?当时时代,士是不是更有机会成为书法家呢?而王羲之作为书法家的审美情趣是不是又进一步地成就并丰富了他作为士的精神存在呢……范教授自己是书法家兼文艺批评家。先不说范先生是一位书法家,也许他不愿承认自己是书法家。然,作为文艺批评家,思想可以新锐,可以前沿,可以领起一代风气,如朱光潜先生坚守自己的美学思想,即使文革时期,他也始终如一,终开一代学风;倘若出于愤激,不讲逻辑,那就不对了。王羲之是士不假,而且是名门望族出身,但怎么也妨碍不了他成为书法家呀!郗家选婿,他坦腹东床,并不像其他士子饰容待客,拘束自矜,这正是他区分一般士子之处,怎么就只能证明他是“深谙魏晋风度‘任诞’之术的士君子”,并能推演出他不是书法家呢?其如此高迈的性情不正与其洒脱飘逸的书风合拍吗?士格与书格相得益彰啊!他是士,亦是书法家,是士林中独具风采的书法家。“若王羲之知道自己日后会荣膺‘书圣’,估计书写时会严谨得多,至少会避免今之展览评选中那种发现有错别字就一票否决的尴尬,可能会抄好多遍然后留下一张最好的。问题是:这样的‘创作’,还是《兰亭序》吗?还是王羲之吗?”我想说,范先生呀,这无意于佳乃佳——踏实向学,扎实行功;“外师造化,中得心源;”赋得现实,即成佳篇这作,不正证明他是一位品格内修雅趣外现而道法互融合一的书法家吗? 汉而两晋,骈文盛行,藻饰铺排,华丽无物。至于唐,韩愈崇尚先秦古文,力制空乏文章,主张“文以载道”,领八代之衰。其旗下之载道文章依然是文,尤是可读之文;而能写载道之文的人依然是文学家,更是光照千古的文学家,我们绝不能因为他们有灼灼之思想、熠熠之品格,就否定他们文学家的称号与地位,或者只称其为“道”学家吧。韩愈,唐宋文坛领袖,八大家之首,其人品文品虽千古不易也。如果认为他有“正当职业也有官阶”“没当过书协顾问什么的”就否定他不是书法家,那么这又是不是有点文化常识都不通的嫌疑了。在我们的历史长河里,古代社会中,有几位真艺人是专业的,是专门从事文学艺术的?那些大家们不几乎都是有正当职业有官阶的吗?田园诗鼻祖陶渊明是先官而后辞,就是“奉旨填词柳三变”也是做过小官小吏的,而上文提及的韩愈更是官至吏部侍郎,谥赠礼部尚书,那么,他们在文学领域取得的成就不都是“文化‘副产品’”么?难道我们就能据此认定他们不是诗人,不是词宗,不是文学家吗?至于书协及其顾问头衔等本来就是今天的产物,我们又怎能如此用今天的东西去套古人呢?范先生认同陈传席“书法不是一种专业”的观点,认为“在古代书法史上,几乎找不到一个如今天那样的职业书法家”,难道古代的艺术史中,我们就能够在其它门类的艺术领域里找到很多职业艺术家?如果都是寥寥,至少在北宋就置有书法博士,大书法家米芾就是任职者之一。同时,范教授又以苏轼为例,认为称王羲之为书法家罪在专业细分。果如是耶?那为什么范先生却偏要拿书法与文学绘画来作比并抑此扬彼呢?而且还要说自己“一天可以写上十来张比‘老干部书法’水平稍差的作品,而坐在电脑前码字,一天能够码出上千个可以一观的字,还真有点难”?难道他人或站在某种角度认为书法是“艺术中的艺术”就不对,而自己认为书法是低于文学与绘画的艺术就很正确?对此,我实在不敢苟同。书画同源,书与画或同时产生。既有书画,就都有了审美的需求。文学与书法,又孰为高下?实不好比,书法需一气呵成,不得修改;文学可以一改二改三改……然后乃成。就我所掌握的有限的资料来看,范教授的书法符号化、工艺化,那么,是否基于这个原因,范先生要贬抑书法呢?否则,不同门类的艺术本不可以分高下;就是同一门类,由于审美情趣及各自视角的不同,又会有不同的辨识。如北宋书法家黄庭坚的《砥柱铭》是目前书法市场上拍价最高的作品,难道我们能说这《砥柱铭》作品一定是艺术价值与水准最高的书法作品,我看谁也不敢如此论断;而且,也没有任何一件画作的落锤价超过它,难道我们就能说书法的艺术价值高于绘画的,或书法高于绘画,恐怕也不能这么简单判断吧。至于还要将书法与计算机等相提并论,则我更无言语了,那岂能并行而论?我们怎么能书法基于汉字的实用功能而否定其审美的独立性与独特性?范先生在文中多次将古贤作书与今之书家的书作及书品对比,认为古代书家都有广博的知识、精深的修养,而后成书,成家。对此,我也是非常赞同的。八年前,我碰到一位“书法家”,他到处招摇,边写作品边嘴里念念有词:“我的作品润格是6000元每平尺……”我一位行外的朋友见字后形容说:“这好像我们老家道师的符咒。”虽我不才,但当时也还是写了篇短文,劝他打点行装早回家,修炼三年再出门。的确,这样的人不在少数。他们内在不修,既不修德养,只见功利,满身铜臭;又毫无古人的字外功,眼界与学界窄化,甚至一无所知,不通文史,不能诗赋,浅薄而苍白。他们外法不继,不知有碑,不见源贴,自行其是,张牙舞爪,无气度,无法度,无美度,唯有不学无术的十分裸度,字匠也非。社会如此,可我们绝不能因为愤恨,因为“在当下,书法家的内在人格修养与书法技艺的疏离化、碎片化,艺术品的价值与价格的分离化、反差化,加之书法展览的视觉化、技术化,以及书法文化的快餐化、商业化,还有强烈的‘消费主义’思潮和‘赢家通吃’等现象让人堪忧……”就乱了分寸,失了雅量啊,兹不离深谙魏晋风度的王羲之更远了吗?而把鲁迅先生的遗嘱“万不可去做空头文学家或美术家”也搬出用来否定书法艺术、否定“家”的称号或“王羲之是书法家”就更是大可不必,不应该的了。鲁迅先生所说,无非强调艺术自有它的社会属性与社会价值,而艺术家在从事艺术的过程中当有时代责任和社会担当。这不又是回归到了学养与德修的问题么?倘二者兼得称其为“家”又有何不可?无论何种艺术皆然。“家”指“掌握某种专门学识或从事某种专门活动的人”,是从技艺学识的角度说的;而“士”本是男子的美称,后在划分社会阶层时用作阶层称号,与庶民相区别,是从所处社会阶层的角度来说的。无论内涵与外延,二者属性都不同,可以融通而绝不对立。若某人属士的阶层,自然称其为“士”;若某“士”在某个技艺方面实在造诣功深,自然是可以称为“家”的——如王羲之,他是膺受风流的真名士,是士林中独具风华的大书法家!![](http://image109.360doc.com/DownloadImg/2020/11/1605/207495961_4_20201116051836665_wm)
作者简介
罗首成,纸上涂鸦,享几分宁静;田间走步,吸一口清纯——一个忙着的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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