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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荷花十年“原地踏步”之下:毛利下滑 应收稳升 质量问题多次被查

 每日财报 2020-11-18

毛利率下滑背后是公司缺乏竞争力,而应收攀升则反映了话语权的缺失。

出品|每日财报

作者|刘雨辰

近期,四川新荷花中药饮片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新荷花”)创业板IPO获深交所首轮问询,公司上市进程再进一步。据招股书,本次拟发行2199.02万股,拟募资3.02亿元,主要投资于中药饮片(含防疫饮片)生产研发基地项目建设。

据《每日财报》了解,新荷花公司成立于2001年12月30日,主营业务为中药饮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国内首批通过GMP认证的中药饮片企业。

事实上,早在2011年时,新荷花就曾对创业板IPO发起冲击,虽然成功过会,但最终被证监会终止审查,据当年消息,新荷花终止审查与过会后排队上市期间员工举报有关。

在企业首发过会后,有员工举报企业存在财务造假行为,涉嫌隐瞒关联交易、虚增企业利润等严重内控治理问题,此后经当地监管部门调查核实,终止其首发上市核准审查。

业绩“原地踏步”,市占率大滑坡


据招股书显示,2017-2019年,新荷花营收分别为2.34亿元、3.09亿元、3.64亿元,同期净利润分别为0.29亿元、0.37亿元、0.46亿元,从趋势上来看不断向好,但和公司9年前首次递交招股书时并没有什么进步。

据新荷花2011年版的招股书显示,2008-2010年,新荷花实现营收分别为1.60亿元、2.42亿元、3.11亿元,同期实现净利润分别为0.27亿元、0.35亿元、0.39亿元,其中2019年净利润甚至不及2010年。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新荷花没有进步,但在这十年间整个行业却实现了快速扩张,这也证明新荷花的市场占有率已经大幅萎缩。近10年来,我国多次出台政策支持与引导我国传统中医药行业的发展。

中药饮片作为我国中医药行业的三大支柱之一。长期以来,除了拥有“禁止外商投资传统中药饮片炮制”的政策护身符外,近年来更是得到了国家的独宠,如中药饮片可不纳入药品集中采购目录、不在药品降价范围内,允许医院保留中药饮片15%零售价格加成等。

也正因如此,我国中药饮片加工行业成为了近十年来中医药行业中增长最快的细分行业,中药饮片加工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在医药制造业中的比重也由2012年的5.88%提升至2019年的8.08%。

公开数据显示,2010年,中国中药饮片的市场规模为702.2亿元,当时新荷花的市场占有率为0.442%,到了2019年,中国规模以上中药饮片加工企业主营业务收入为1932.45亿元,新荷花的市占率仅为0.188%,较2010年大幅下降。

据招股书显示,新荷花的盈利还较为依赖税收优惠。新荷花母公司部分中药饮片业务免征企业所得税,其他业务享受西部大开发及高新企业优惠税率15%。

数据显示,2017-2019年,新荷花利润总额分别为0.3亿元、0.38亿元和0.47亿元,所得税优惠金额分别为0.06亿元、0.08亿元和0.11亿元,分别占当期利润总额的21.14%、22.16%和23.23%。

毛利率快速下滑,应收账款持续攀升


在新荷花的各项业务中,配方饮片是新荷花最为倚重的板块,2017年-2019年,配方饮片产品收入分别为1.45亿元、1.75亿元和2.58亿元,在主营业务收入中占比分别为62.99%、56.66%和71.07%。

值得关注的是,2017年-2019年,在配方饮片产品收入规模不断增长的背景下,配方饮片毛利率呈现下降态势。

2017年-2019年,配方饮片毛利率分别为34.39%、33.82%和33.36%。同期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6.10%、25.12%和27.03%。2020年1-3月份,配方饮片毛利率为29.37%,主营业务毛利率为24.15%。

毛利率下滑背后是公司缺乏竞争力,而应收账款规模的攀升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话语权的缺失。

据招股书显示,2017-2019年末,新荷花应收账款账面金额分别为0.83亿元、1.17亿元、1.61亿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1.12%、42.50%、49.95%,分别占当期营收的35.47%、37.86%、44.23%。

对此,新荷花在招股书中表示,随着销售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应收账款规模预计将持续增加,若其增长速度超过了营业收入增长速度,将导致资金周转速度下降,给营运资金带来一定的压力,并增加了坏账损失风险。

未来,随着客户数量增加、应收账款规模增大,可能存在因客户延迟支付货款而导致生产经营活动资金紧张和发生坏账损失的风险。

药品监管趋严,质量问题多次被查


我国中药材的种植和中药饮片的推广力度逐年递增,且扩张速度较快,但目前来看,中药材和中药饮片行业还比较混乱,中药材及饮片质量相关的问题日益凸显,在2019年全国各省的中药饮片/药材质量抽检中,5865批次的中药饮片/药材中有1858批次不合格,占比为31.68%。

《每日财报》注意到,新荷花也曾在之前的抽查中上了国药局黑名单,根据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17年2月份发布的公告,经青岛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等4家药品检验机构检验,标示为四川新荷花中药饮片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生产的28批次板蓝根不合格。

另外据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的药品质量抽检通告(2019年第5期)显示,经核查确认,生产批号为1709005、标示生产企业为四川新荷花中药饮片股份有限公司、药品名称为紫苏子(炒)的中药饮片位列上述名单中,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检查-水分”。

今年2月,国家药监局印发《中药饮片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全国中药饮片专项整治工作提出了总体目标和工作要点后,截至目前,江苏、湖南、贵州、海南、江西、湖北、安徽、江苏、山东、甘肃等多地都已经相继出台了中药饮片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9月1日,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称,为进一步规范中药饮片生产经营行为,确保中药饮片质量安全,按照《辽宁省中药饮片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安排部署,省药监局稽查十三处结合盘锦地区实际,坚持“五必查”要求,深入推进中药饮片专项整治。

与此同时,福建省在9月起也开展了中药饮片专项整治行动,为期一年半。检查对象包括全省中药饮片和中药制剂生产企业、中药饮片批发企业和零售连锁总部,检查的重点品种为:易掺杂使假、染色增重、霉烂变质的中药材和中药饮片。

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中药饮片专项整治工作,那么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势必会迎来更加明确和严格的要求。如果新荷花再次出现因产品发生质量问题而导致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抑或因质量问题被主管机构处罚,都将对公司经营和声誉造成不利影响,对此《每日财报》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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