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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推进全市场注册制和资本市场退出机制,需三方面保护投资者

 曾经的银行老王 2020-11-19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副主任孙念瑞11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海口市人民政府联合主办的“2020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论坛”上表示,将适时稳步推进全市场注册制,下一步将畅通资本市场退出机制。

资本市场特别是股票市场关系到很多人的利益,无论是上市公司还是股票投资者,到今年7月末我国股市A、B股账户投资者数量已经突破1.7亿,今年前7个月股民数量就增加了1041万。推进全市场注册制和畅通资本市场退出机制,无疑对投资者产生非常大的影响。

一是明确上市推荐券商应该起到什么作用和意义,如何确保上市公司的质量选择?

证监会明确表示,随着科创板、创业板注册制改革的先后落地,改革第三步——全市场注册制将适时稳步推进。注册制之下,企业发行上市效率明显提高,上市公司整体质量也稳步提升。

注册制是与核准制相对应的一种上市公司审核制度,在注册制下只需要发行人在准备发行股票时,只是将依法公开的各种资料完全、准确地向证券主管机关呈报并申请注册。证券主管机关对需要上市公司的申报文件的全面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做形式审查,对发行人的营业性质、发行人的财力、发展前景、发行数量、价格等实质条件不进行实质性审核,当然也不对发行行为和股票做价值判断。

上市的注册制会大大缩短企业上市时间,以前在核准制度下上市时间需要一年甚至更长时间,而注册制只需要几个月、最快三个月即可完成,这将大大提高上市效率、当然也有利于优质上市资源快速上市,以为股市提供更多的优质资产。

注册制以后,就有可能一些资质不高的公司鱼目混珠上市,而对投资大众来说,却难以对上市公司做出更多的价值判断。券商作为上市公司的推荐人以及上市公司的价值判断者,就要承担上市推荐和价值判断者的责任。

注册制后应该赋予券商更多的责任,在证券监管机构不对发行人的资质进行实质性审核后,券商将承担对发行公司的价值作出判断的责任和义务;监管部门只对发行人信息披露进行监督,对发行定价不审核,这个定价的责任也由券商承担,因此,应该进一步明确因券商投行对上市公司的推荐选择能力、上市定价能力并明确应该承担的责任。这是确保注册制后上市公司质量和能够退出确保投资者权益的重要前提。

二是如何通过法律法规约束对上市财务作假行为进行约束并对投资者的损失进行赔偿?

无论是上市发行核准制还是注册制,上市公司的财务造假行为都是资本市场的一大毒瘤,并严重地冲击市场的信心和损害投资者的权益。

1997年到2019年,A股市场共有381家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虚假或严重误导性陈述发生过违规行为,违规案件合计597起。同时A股市场上市公司的财务造假手段可谓花样繁多,包括虚构收入、提前确认收入、推迟确认收入、转移费用、费用资本化或递延费用及推迟确认费用、多提或少提资产减值准备以调控利润、制造非经常损益事项、虚增资产和漏列负债、潜亏挂账、资产重组创造利润、通过投资事项对利润调控、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关联交易非关联化创造利润。今年前六个月已有12家上市公司因财务造假被处罚,或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实行注册制以后,券商可以通过承销公司股票获利巨大,利益与上市公司完全捆绑,如果不加大惩处和监管的力度,极容易催生造假、包装业绩、虚假申报以及过高定价等行为。

一个健康的股市中应该有上市公司退市制度,毕竟只有优胜劣汰才能健康发展,但一个健康的股市同样需要建立完善的财务造假惩戒制度以及投资者权益的保护制度,这在注册制以后尤为重要。

上市公司的财务欺诈和违法行为,不仅对股价的影响巨大,对投资者的损害也是最严重的。注册制以后应该加大对上市造假行为进行严厉处罚,对相关的券商进行包括无意造假处罚和参与造假处罚,更重要的是,对善意的投资者应该进行赔偿,这才能对资本市场和投资者最大的保护和最大的公平。

三是畅通资本市场退出机制必然会加大股市的退出力度,如何确保股市投资者的权益?

监管部门明确表示,下一步,证监会将畅通多元化退出渠道,支持上市公司通过主动退市、并购重组、破产重整等方式盘活存量、出清不良资产,实现市场优胜劣汰、新陈代谢。

事实上,我国的监管一直将完善退市制度作为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的重要内容,同时在加大退市方面已经取得了显著成效。2019年共有18家公司通过多种渠道实现退出,2020年已有29家公司触及退市指标。近两年强制退市共25家,超过了2006年以来强制退市数量的总和。

退市本身并不是目的,加大退市力度自然会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质量,但退市的重点和关键是解决了存量上市公司的质量问题。但这里仍然存在一个非常大的问题:那些退市的上市公司的投资者的权益谁来保障和赔偿?这同样是影响股市投资者信心的重大问题。

如果信息披露完整、准确,如果财务是真实的,仅仅是因为企业经营状况出现了问题,仅仅是企业的外部经营环境出现了问题,导致上市公司触发退市条件而退市,那么投资者自然可以承担“买者自负”的结果;但如果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不充分、财务信息不准确或者券商参与了上市公司的造假行为,那么,上市公司与券商是否应该对因退市造成的投资者损失进行赔偿?

我国新的规划中提出要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建立常态化退市机制,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我国资本市场也将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但只有保障投资者的权益才是一个更好的资本市场未来。(麒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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