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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医院的大门口还在扫码、测温吗?

 感控plus 2020-11-22
作  者:感控plus运营团队    董宏亮
编  辑:高少卉

导读:

转眼间,新冠防控工作已快一年,且已进入常态化,医疗机构无疑是最为忙碌的,为了做好新冠肺炎的防控工作,早在2月份的时候因为疫情防控的需要全国各地的医疗机构开始将预检分诊前置,也就是说大多数的医疗机构都在大门口设置了帐篷或简易房来进行预检分诊工作,随后健康码开始普及,所有进入医院的人无论是医务人员还是患者及其家属、探访者都要进行“扫码”及测量体温以发现疑似新冠患者。

目前医院门口的预检分诊主要有两个“动作”,一个扫码,一个测体温,而两个“动作”在大多数地区医院的“早高峰”其实都没有太大的意义,因为近期发生的本土病例没有一例是经过预检分诊扫码、测温发现的。

那么在医院大门口历经酷暑的“扫码”、测体温的预检分诊工作是否还要继续,是否还有存在的必要?是否还得经历寒冬?是否有更合理的解决方案?

目前根据约翰霍普金斯大学医学院的统计,全球新冠肺炎感染者已超过5700万,死亡人数超过137万。而我们国家在党和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及全国人民的共同努力下,新冠肺炎防控工作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根据笔者查阅相关资料,自8月16日起,我国无本土病例出现,而在长达一个多月的时间无本土病例,当我们认为国内疫情快要结束时,10月11日青岛出现胸科医院聚集病例,随后新疆喀什地区发现无症状感染者,随后部分患者转为确诊病例,紧接着天津、安微、上海、内蒙古等地也出现散发的本土病例。这为我们的疫情防控不断的在敲响警钟,疫情远没有结束,常态化就是必需时刻保持对疫情防控的重视!因此,每一次有新的城市出现本土病例时,我们都会认真的去检查我们的工作疏漏,都会召开各项会议来强调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而几乎每一次都会强调加强预检分诊工作,但认真、理性的问一句,大门口的预检分诊工作真的那么重要,可以将一切风险阻挡在医院大门之外吗?

今天我们就来说说目前大多数医疗机构大门口进行的预检分诊也就是“扫码”、测体温是否有必要?毕竟任何问题的分析都得讲循证,讲依据!更得科学防控,认真分析风险因素,有的放矢!

显然,从最早的青岛胸科医院开始,到喀什、天津和上海,这些病例的发现基本不是通过预检分诊发现的(测温和扫码显然不能确诊病例,特别是新确诊的病例持绿码时),大多是通过“应检尽检、愿检尽检”时发现或主述发热去医院的发热门诊就诊时做核酸发现的。

关于扫码:

      显然,根据目前的情况来说,大多数医疗机构大门口进行的预检分诊“扫码”、测体温已意义不大,原因很简单“扫码”的主要目的是识别进入医疗机构的人是否来自中高风险地区,如果来自中高风险区那么他就有感染新冠病毒的可能,这时候就得关注他的流行病学史以及其他的临床症状,但医院大门口的预检分诊基本不太可能完成每个入院人员的流行病学史询问或临床症状的观察,这个在规模较大的医院更加不可能,除非这个医院每天进入的人员非常少。再者,不是扫出红码就等于发现感染者,在很多发现本土病例的高风险地区进行全人群筛查时也基本全都是阴性(新冠传播途径不是隔空传播)。

可能有老师会说,那万一这个人出过国呢?如果出过国,按目前的常态化防控要求,入境都是从机场直接隔离14天的,然后测核酸,阴性后才可“放行”。既然回国后14天并未感染,那么即便是红码,隔离14天后是不是应该也变为绿码了?

再说红码情况:如果个人出现红码,将是一个很麻烦的事情,如果自己不主动联系医院或辖区相关部门处理,可以说是“寸步难行”,只能立即去医院,主动“投案”。因为不仅是医院,只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进入商场等公共场所,都得扫码,你敢出个红码,可能立即就被就地摁倒了,而且,疫情防控现在是全社会的热点,相信所有人都清楚出现红码应该立即就医,而不是乱跑,传播病毒,如果是红码,当事人一定是最先知道的(现在去那不需要扫码?),您会相信一个红码患者自己知道是红码,还要混进医院?他有必要混进去吗?现在只要通报有中高风险,基本上都会主动来医院做核酸筛查,既然来筛查,他会不告诉医务人员他去过高风险地区吗?

即便是中高风险地区,其实从上述几个地方的人群大规模筛查来看,也并没有造成大范围的传染,我们得有一个基本的逻辑,中高风险不等于感染区!感染风险高也不等于一定感染!

当然另外一种风险就是,感染患者治疗后”复阳“的情况,毕竟也有关于复阳的报道,但是笔者也早在之前写过一篇文章引用的是韩国的一篇报道有兴趣的老师可以再看一下复阳患者不具传染性,PCR无法区分病毒是死是活”复阳“或新冠肺炎病毒携带者本身的传染性很低,韩国疾病控制与预防中心(KCDC)的研究人员检查了285名新冠感染的康复患者,但随后在多个阴性试验表明他们又呈阳性。研究人员对这些复阳患者的密切接触者790人,进行再筛查,没有一个检测出阳性。 此外,从再感染的患者身上收集的病毒样本无法在培养物中生长,这意味着患者正在“排出”死的病毒颗粒。退一步讲,感染者治疗转阴后回家也是需要自我隔离观察的,一般也是14天,这个时候他的”健康码“不也变绿码了吗?也有一些复阳的报道,但这些复阳的患者都是通过再次核酸检测发现的,一般是无症状,而无症状加绿码肯定也是顺利通过大门口的预检分诊的。

关于测温:

测量体温不仅仅是在医疗机构,在其他公共场所也是要进行的,发现发热患者进行筛查在早期是必要的。但是现在其实意义已经不大了(其实不得不承认在早期意义也不大),因为我们都很清楚,大多数的体温枪都不太准,包括一些更加先进的红外测温设备也不是特别准(笔者观察过地铁站中设置的测温设备,没见过35度以上的显示)而且一般在室外环境下,即便是低热,体温枪也测不准,很多都是34度或以下,这种测温显然没有任何意义,特别是现在天气也逐渐转冷,遇到下雨、下雪天气时,室外体温枪基本无效,而预检分诊不可能对每一位进入医院的人都用水银体温剂测量一下体温然后放行。唯一有意义的就是患者自觉告诉医务人员(保安也行),我发烧,要看发热门诊或着是门急诊医生通过问诊发现“高风险”病例,然后进行核酸检测进一步诊断,包括本次上海出现的两例确诊病例都是因发热自行前往医疗机构就诊时发现的。

还有一种情况是10月11日青岛通报的3例无症状感染,可能就有人说,既然又有无症状感染者,说明大门口的预检分诊是必要的,但是笔者要说的是,这进一步证实大门口的预检分诊没有太大价值,原因很简单,青岛市卫健委的通报明确表示无症状感染者是普通患者进行核酸检测时发现的,进行核酸检测说明患者已经“突破”预检分诊进入医院了,而预检分诊扫码、测温对于无症状感染者也是不可能发现的。

当然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有老师可能会说,如果医院大门口没有预检分诊,让发热患者自己去医院找发热门诊,他乱转也会对其他人造成感染,但是现在,特别是冬季,患者自感不适进入医院就诊必然是戴口罩的,而如果患者戴上口罩,基本不会释放病毒,也谈不上感染其他人,退一万步讲,对于进入医院的患者,门口的保安人员或一个扬声器提醒一下患者戴口罩不也可以吗,或者路上碰到某个医务人员提醒一下没穿白大衣的人戴好口罩也可以。

综上,目前大多数的医疗机构所进行的预检分诊前置,扫码、测体温,在现在已没有太大价值。我们的风险主要来自输入的风险,也就是说机场也仅仅是有国外航班的机场有较大的风险,而新冠防控工作到目前,机场的防控工作也是非常流畅的在进行,入境人员均需要测核酸和隔离后才能进入国内正常生活,而回国的人员也不是说全都是感染者,从输入数量来看风险也不是特别大,而且我们对入境人员的管理也是非常规范和严格的,不太会出现从机场“逃离”的可能。

风险在哪:
      真正的防控重点从目前这几起本土病例来看是发热患者和与确诊病例有密切接触的人,比如这次上海浦东医院的护士可能就是其丈夫传染的。那么我们的预检分诊其实最重要的是在发热门诊进行是比较重要的,主要是进一步询问患者的流行病学史和核酸检测,这与医院大门口的预检分诊完全是两码事。只有患者在与接诊医生面对面交流时,才会有更多的信息被发现。因此,门诊医生关于每一位患者流行病学史和体征的检查(如发现发热患者)才是最重要的。也就是说,在医院人人都是预检分诊人员,人人都是感控实践者!
      笔者写这篇文章是希望各医疗机构能够科学防控,理性防控,循证防控,而不是拍拍脑门儿的去防控,如果这些在预检分诊处的工作人员能够真正的降低医院交叉感染发生的风险,那是必需去做的,但是经过这么久的时间,这么多本土病例的事后分析,我们都明白,医院大门口的预检分诊可能意义真的不大,至少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大。而且,我们也需要警惕的是大门口的预检分诊可能还有一个“负作用”,就是可能会有医务人员认为大门口的预检分诊已经把高风险的患者筛出来了,他们(非发热门诊)遇到的患者都是安全的而放松警惕,时间长了必然麻痹大意,反而会有被“正常”患者感染的风险。

目前,疫情防控医疗机构的压力很大,同时还要满足普通患者的救治,很多医院为了排预检分诊的班可能会抽调临床医务人员参与,这也必然会影响正常的诊疗工作,希望我们能够理性面对,客观看待预检分诊工作!


PS:本文截稿时,内蒙古卫健委通报发现两例本土确诊病例,均为呼伦贝尔满洲里市确诊病例,尚未通报流调相关结果。这必然又会促使医疗机构更加重视疫情防控工作,预检分诊可能又得进一步加强,发表这篇文章可能会受到一些老师的质疑,但笔者相信这两例的确诊病例应该不是预检分诊能够分出来的,因此还是希望大家能够理性防控、科学防控,风险评估真正的高危环节,有的放矢,好钢用在刀刃上,集中资源(包括人力资源)和智慧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最后再说一下,根据媒体报道,浦东医院已对在院的4015名员工和患者及陪护人员进行隔离观察,全部进行核酸检测,已完成3233人,结果均为阴性,另采集病例工作场所环境样本进行核酸检测,全为阴性。

参考资料来源:青岛市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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