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葵花kuihuahr 国内最大的人力资源学习型标杆组织,帮助HR成长,助力企业发展 每次大家一谈到员工劳动关系,都会对其中一个特殊的员工群体感到十分头疼,那就是对于三期女员工的处理。HR如果处理不好这类员工的问题,将会给企业带来巨大的负面影响。那么HR一定要注意的法律盲区你都知道吗? 1 三期女员工到底指的是哪三期? 三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 孕期:法律中并未明确定义,一般作为医学概念来表述,指从末次月经的第一天开始,到分娩结束的期间; 产期:严格来说,并非一段期间,而是对女职工预产期即分娩时间的表述; 哺乳期:依据《劳动法》第63条,一般认为是从婴儿出生至满一周岁期间。 产假:针对女职工的法定休息日,依据《女职 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产前检查: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 产前工间休息:怀孕七个月以上,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不得安排夜班劳动。 授乳时间:婴儿一周岁内每天两次授乳时间,每次30分钟,也可合并使用。 2 三期期间工资怎么发? 关于三期女员工的工资问题,这也是很多HR经常犯难的点,我国的法律法规明确规定: 用人单位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这是一个大前提,对于很多其它企业降低女职工基本工资的情况,大家千万不要学,极其容易带来法律风险。 3 女员工隐瞒怀孕可以辞退吗? 各家企业都可能会遇到这样的情况。一些HR会很武断地处理这种情况,直接就把员工给开除了,殊不知是有巨大风险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九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四条:“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 多部法律都有规定,孕期内的女职工应当受到劳动法的特殊保护,公司不得随意解除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 4 三期内的女员工什么样的情况下 可以被辞退? 上一点谈到了,女职工的权益受到法律保护,企业不能轻易辞退女员工,那么女职工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就是她们万能的保护伞吗? 实际上对处于“三期”内的女职工,《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严格限制用人单位适用非过失性解除或经济性裁员,但并未限制用人单位适用过错性解除。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相关规定,处于“三期”的女职工有如下情形之一,用人单位仍然有权依法解除:
也就是说,怀孕女职工如果符合过错性解除的相关法定条件,用人单位仍有权依法解除。 5 三期内的女员工解除合同,该怎么赔偿? 这里主要分这么几点情况。 1、劳动者自己辞职:如果是劳动者自己单方面解除合同是没有任何补偿的。 2、双方协商解除合同:如果是公司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公司应当按照劳动者在该单位的已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补偿半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3、企业单方面解除合同:劳动合同法规定对违法解除的应支付赔偿金,即2倍的经济补偿金,即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两个月工资支付赔偿金。 这里再补充一点:因为三期女员工的福利性,假设女职工协议离职后发现自己怀孕了,想要恢复劳动关系,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呢? 因此如协议解除或预告辞职不存在强迫、欺诈或者重大误解,则应认定协议生效、辞职行为成立,进而认定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解除,禁止女职工再行反悔。 6 三期女员工劳动合同期满应该如何处理?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了劳动合同顺延的法定情形,其中就包括女职工三期的顺延。 因合同到期属于客观情形,且三期属于合同到期顺延的法定情形,因此只要女职工在合同期内怀孕的,即符合到期顺延的规定,即便女职工因不知情已经离职的,仍然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至三期届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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