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平叔
小雪之前,感觉是大约在冬季。 小雪之后,气温骤降,就母庸置疑了,肯定是在冬季。 冬季里可以干许多事情,但我觉得最值得干的,莫过于炖一锅汤来缠绵自己。寒冷季节的一道汤品,足够滋润,又暖意融融。 只是有些奇怪,往往在一煲汤中,润泽的汤汁备受欢迎,而煲汤的食材有时却会遭受冷遇。 端碗喝汤,咕噜咕噜不带半点犹豫,那最是酣畅的行为。 至于汤中所炖之物,终不及汤水受欢迎,虽不至于立刻弃之,却常常沉于锅底,少有人来问津。 不过,凡事也有例外,譬如炖蹄膀汤就是如此。 蹄膀亦称肘子,用其炖汤,不仅汤浓汁鲜味美,且炖锅中大坨的蹄膀更是喷香软烂,完全可与汤汁相媲美。 蹄膀于炉灶之上久炖之后,早已是皮酥肉烂,只需用筷子轻轻触碰即可拆骨取肉食之。 夹大块肉闪送入口,无论是咀嚼还是下咽,又或是经食道转场肠胃区域,一路畅通无阻。满足之意,恐连鲜美汤水也不可与之相提并论。 倘若再能蘸上一点生抽或剁椒酱,便是再好不过的搭配了。 像这般炖煮到酥烂的蹄膀,一张饱含胶原蛋白的蹄膀皮是其至上的精髓。天下爱美且懂得起的女士,大概都偏爱这一口。 原本有些木讷呆滞的蹄膀皮,一旦受到火候的足够经佑,早已蜕去硬而厚实的质地,摇身一变为柔软丰厚的姿态,不待那筷子用力拥抱即瘫做一团。也就是江湖中传说的入口即化。 何谓入口即化? 乃入口后还未来得及你丝毫咀嚼,却就在口腔中化为无形,只遗下雁过留影般的丰腴感觉。但这有些幻化的感觉确是让人无法忘怀的。 除了丰腴的蹄膀皮,那皮下的瘦肉也同样是很出彩。 也许是勤于锻炼的缘故,蹄膀的肉通常较二师兄其它部位的瘦肉更香些,又因其质地紧实,所以嚼在嘴里也更多些肉香。 倘若真的有人嫌弃皮的肥腻,这瘦肉肯定是不错的选择。 总之,用蹄膀煲汤,无论你是青睐于食肉还是更喜欢喝汤,皆可面面兼顾得到。 再总之,以喝汤的名义而达到大口吃肉的真实目的,何乐而不为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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