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家不喜欢垄断,但传统的经济学理论没有对垄断和非垄断提出一个很好的界定,这是一个遗憾。其实,仔细想想,垄断真正成为一个问题,只是因为政府强加的限制,破坏了市场竞争的基础。如果没有政府给予的保护,市场上所有的垄断都不具有实体性。这方面经济学家应该向管理学家学习。管理学家特别强调,企业要取得成功,一定要为消费者创造价值,这才是自己生存的唯一道路。任何一个企业,如果不能为消费者创造价值,而是按传统的经济学教科书所指的那样,随心所欲地压榨消费者,只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要相信,市场会通过竞争,消灭那些不创新的企业,消灭那些仅靠压榨消费者而赚钱的企业。在计算机芯片市场上,按传统的经济学理论看,英特尔是一个高度垄断的企业,但在过去30年里,英特尔的芯片速度提高了多少?价格下降了多少?大家都看得到。不管是英特尔,还是微软,都要不遗余力地保持创新、降低成本、提高产量。为什么?因为它们所在的市场有自由的准入,只要它们稍微一马虎,其他的竞争者就会跟上来。这也是比尔·盖茨经常说“微软离死只有18个月”的原因。 我们可以设想,如果由政府规定,一个行业有1000家企业——这已经是足够分散的市场,同时告诉你,以后谁都不能再进入这个产业了,这个产业会有什么样的结果?我相信,最可能出现的,是由政府设立的合谋,并伴随着技术进步缓慢、服务意识陈旧、价格长期不变的局面。所以,真正衡量竞争的指标只有一个,那就是准入自由。在中国,石油、电信等行业经常受到批评,真正的问题在哪儿?是政府没有把行业放开,只允许一部分企业做,不允许另一部分企业做。要使中国的电信企业、石油企业更好地为社会服务,唯一有效的办法就是解除行业进入的管制。这样,即使当前没有新企业立刻进入,仅仅由于潜在的竞争威胁,它们也会努力迎合消费者。如果不是这样,而只是通过经济管理部门监督它们,告诉它们怎么制定价格、怎么改进服务,问题不会得到根本解决。反垄断法所指向和限制的企业行为,很多其实是市场创新和信誉机制的一部分,是市场竞争的本质。而在破除政府保护的行业垄断方面,这部法律几乎无所作为。所以我很担心,一部以反垄断为目标的法律,最后变成反市场竞争的工具。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