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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没变,个税变多,不要懵!点进来看看!

 360_ss_note2 2020-11-26

一年好景君须记,最是橙黄橘绿时。

今天小财课堂带您走近个税!

1.为啥工薪收入没变化,税却越交越多了?

从2019年起,个税是全年累计计算的,按“累计预扣法”计税,个税在年度内会呈前低后高趋势。随着累计收入提高,“税率跳档”,个税也就随之增多。这是正常现象,大家不要懵,我们一起来看看~

2.为啥会发生税率跳档?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7级超额累进税率(如下表所示)。随着月份增加,您的累计收入在增加,“累计预扣应纳税所得额”也随之不断增加。当超出本级最高限额时,则适用更高税率,也就是“税率跳档”。

3.累计预扣法如何计税?

累计预扣法计税步骤:

a.累计预扣应纳税所得额

=截至本月累计收入-累计扣除

b.累计应预扣税额

=累计预扣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对照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

c.本月应预扣税额

=累计应预扣税额-前面月份已预扣税额

举例一起来算算:

李老师每月税前工薪均为22000元,每月“三险二金”(失业险,医保,养老险,公积金,职业年金)等专项扣除为3000元;月享受专项附加扣除1000元;月减除费用为5000元(税法规定免征额)。(这里的税前工薪指的是工资,岗贴以及从天大取得的在职酬金总和哦)

1-3月预扣税额计算如下:

1月:(22000-3000-1000-5000)*3%=390元(累计预扣应纳税所得额为13000元

2月:(22000*2-3000*2-1000*2-5000*2)*3%-390=390(累计预扣应纳税所得额为26000元)

3月:(22000*3-3000*3-1000*3-5000*3)*10%-2520-390-390=600(累计预扣应纳税所得额为39000元)

1-2月

累计预扣应纳税所得额小于36000元

适用3%预扣率。

3月

累计预扣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6000元

税率跳档,适用10%预扣率

预扣税额提高

12月

累计预扣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44000元

再次跳档,适用20%预扣率。

预扣税额较11月明显增加

4.预扣数就是当年实际应缴税额么?

不一定。居民纳税人取得的工薪、劳务和稿酬等按综合所得计税,每月预扣税额只是按我校发放情况进行预扣预缴,实际根据个人全年校内外实际收入,专项扣除情况等,次年3月-6月期间还需要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温馨提示

次年的汇算清缴不能忘了,记得关注我们的通知提醒哦!

在职教工在我校取得的收入全部按工资薪金纳税哦!





END

文字来源 | 工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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