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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事 | 宁海县档案馆开展“美丽宁海"照片征集的启事

 乡土宁海 2020-11-26


大佳何村全景图(何国进  摄)

宁海县档案馆开展“美丽宁海”

照片征集的启事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宁海县“记忆工程”的总体部署,记录宁海县在“美丽县城”、“美丽乡村”建设中取得的成就,同时让散存在社会上的具有历史保存价值的珍贵照片得到永久的保存,达到丰富馆藏照片档案的目的,宁海县档案馆决定开展本次照片征集活动。

一、征集主题

本次征集的主题是“变迁中的宁海记忆”。凡涉及宁海县不同时期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建设历程和成果的作品都属于本次的征集范围。

二、照片要求

1、电子文件长边不得少于4000像素,照片以jpgtif格式储存。照片文件名称标注方法:拍摄时间+内容+地点+作者。没有电子文件的珍贵老照片可以直接以原件报送。

2、所有照片必须保持真实性,不得进行二次创作。

三、照片征集办法

照片征集时间自即日起到1115日止,宁海县档案馆征集小组对照片进行鉴定,具有收藏价值的照片列入征集清单,整理后进入宁海县数字档案馆藏系统。

本次征集的照片采用移动介质自行报送给征集小组或征集小组上门征集的方式进行采集,征集小组仅对列入征集清单的照片进行采集。

四、照片分类与价格

参与征集的入馆珍贵作品分成五个类别。

1、宁海县各行政村全景航拍照片:每张150元。

2、其它珍贵的全景照片:每张100元。

3、具有历史保存价值的记忆类组照:每套300元,照片要5张以上。

4、未列入上述三类的作品,如被收藏的:每张40元。

5、对特别珍贵的照片档案馆在征集范围和费用上酌情进行考虑。

五、特别提示

1、提供照片者对其照片拥有著作权,并负责相应法律责任。

2、本次征集入馆照片的版权由宁海县档案馆和作者共享,并签订征集收藏协议。

3、宁海县档案馆根据照片的质量和经费酌情决定征集的数量,同一内容的照片已有征集的不另行征集。

4、本启事的解释权归宁海县档案馆,如有不明事项请向宁海县档案馆咨询。电话:6521258765500338

                                          宁海县档案馆

                         二〇一六年八月三日

注:受档案馆之托发布。

□ 编辑:水东居士

□ 审核:葛健飞(档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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