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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金壁:说麟、凤、龙“三灵”的神兽形象

 古代小说网 2024-03-28 发布于江苏


《礼记 ·礼运》:“何谓四灵?麟、凤、龟、龙谓之四灵。”龟,实有其物,迄无异议,故阙而不论;而其他“三灵”是何动物,则神乎其神,难以指实。其实它们也理应可以确指。

苍龙、白虎、朱雀、玄武,天之四灵,以正四方。现藏于陕西历史博物馆的汉代“四灵”瓦当,1956年出土于汉长安城遗址,直径约为18.5—20厘米。

麟、凤、龟、龙这所谓之四灵,也不过是比其它同类动物更出众些而已,非有何怪异神灵也。

这四种动物之共同点,即皆可为人所蓄养,古人以为这是天下太平的祥瑞之兆—人类不仅自己和睦相处,且与天地间所有动物和睦相处,使它们为人类所用,岂非祥瑞之兆?

故《礼记·礼运》谓:“故龙以为畜,故鱼鲔不淰(shěn,鱼惊散貌);凤以为畜,故鸟不獝(xù, 惊飞);麟以为畜,故兽不狘(xuè, 惊走);龟以为畜,故人情不失……故天降膏露,地出醴泉,山出器车,河出马图,凤皇麒麟,皆在郊棷(sǒu,通薮,草泽),龟龙在宫沼,其馀鸟兽之卵胎皆可俯而窥也。”此数句除“河出马图”“龟以为畜,故人情不失”

不可信之外,其馀皆为实事。“四灵”既可为人所蓄养,能活动于郊薮,养育于宫沼,即说明它们并非罕见之动物,人们必有所寓目、耳熟能详。今既无须说龟,则略说麟、凤、龙而已。

《礼记正义》


一、古所谓麒麟即大公鹿

麟,又称麒麟。《说文·鹿部》:“麟,大牡鹿也。”《周南·麟之趾》“麟之   趾,振振公子,于嗟麟兮!麟之定,振振公姓,于嗟麟兮!麟之角,振振公族,于嗟麟兮!”

诗人三咏麟之趾、定(顁,额头)、角,说明人们必对此兽十分熟悉,如同《周南 ·关雎》作者之咏“关关雎鸠”焉。《史记·司马相如列传》“射麋脚  麟”索隐引司马彪曰:“脚,掎也。”又引《说文》曰:“掎,偏引一脚也。”即向旁侧拉住其一只脚,正是古人捕鹿之常法。

张衡《东京赋》:“解罘放麟。”薛注:“大鹿曰麟。”则麟(大鹿)可用罘网捕获。麟既可捕捉,《左氏春秋·哀公十四年》“西狩获麟”即是实写。

《张衡诗文集校注》

至于古人以为麟者仁兽,是“圣王之嘉瑞”(杜预注),也是有一点道理的。因为鹿秉性善良,只食草木,不害生灵;头上有肉角,不攻击威胁其他生物。

所谓肉角,其实多是指雄鹿春季初生的角,它是软软的,温热的,像熟透的桃子,上面覆盖着一层柔软的绒毛,后来其角才逐渐硬化。古人对此印象深刻,故称为“肉角”。古人以麟为稀奇珍贵,因为麟是“大牡鹿”,即大公鹿,而个别大公鹿是极其雄伟美丽的。

著名的加拿大动物学家欧内斯特·西顿·汤普森,曾描写一只令众多猎手着迷的大公鹿:它有“一对令人赞叹的鹿角,如同青铜和象牙制成,一个高雅的头,后面是宏伟的身躯”,它一跃几十英尺,能巧妙地躲避猎人的追捕,其美丽与高雅令猎人震惊。如此罕见而令人赞叹的大公鹿,若在中国,亦必被命名为“麟”、惊为神矣。

《广雅疏证》

《广雅·释兽》即把麟人格化、神化,说它“行步中规,折还中矩,游必择土,翔必后处,不履生虫,不折生艸,不群居,不旅行(结伴而行),不入陷穽 ,不罗(罹)罘罔,文章彬彬”,以它象征祥瑞。《管子·封禅》亦说“今凤凰、麒麟不来,嘉谷不生”,也就不足为奇了。


二、古凤凰即孔雀

凤凰之名,最早见于《尚书·益稷》:“《箫韶》九成,凤凰来仪。”许慎《说文》释之较详:“神鸟也。天老(黄帝臣)曰:'凤之象也,麐前鹿后、蛇颈鱼尾、龙文龟背、燕颔鸡喙,五色备举……朋,古文凤,象形……鹏,亦古文凤。”(据段玉裁注)

《尔雅 ·释鸟》:“凤,其雌凰。”晋郭璞注:“瑞应鸟,鸡头、蛇颈、燕颔、龟背、鱼尾,五彩色,髙六尺许。”从其描写及“朋”古文字形、古代图画判断,即是今之孔雀。

凤凰有许多异名。《太平御览》卷第九百一十六引《决录注》:“有大鸟高 五尺,鸡首燕颔,蛇颈鱼尾,五色备举而多青,栖缮槐树,旬时不去……太史令蔡衡对曰:'凡象凤者有五:多赤色者凤,多黄色者鹓雏,多青者鸾,多紫者鸑鷟,多白者鹄。今此鸟多青者,乃鸞,非凤也。’”

明周祈《名义考》:“盖凤五色,备举总言之谓之凤,就其中赤多者独得凤名。故曰朱凤,或曰丹凤  ,又曰朱雀。鸾也、鹓也、鷟也、鹄也,四者皆凤也,其色小异。”

之所以名称不同,全以颜色区分。如《诗经·大雅 ·卷阿》:“凤凰鸣矣,于彼高冈。”而《国语·周语》曰:“周之兴也,鸑鷟鸣于岐山。”《逸周书·王会》载各方进贡:“西申以凤鸟,……丘羌鸾鸟,方扬以皇鸟……方人以孔鸟。”晋孔晁注:“皇鸟,配以凤者也……孔与鸾相匹也。”

《国语》

《史记》载司马相如《子虚赋》:“鹓雏、孔、鸾。” 裴骃集解引郭璞曰:“鹓雏,凤属也。孔,孔雀;鸾,鸾鸟也。”《楚辞·涉江》:“鸾鸟凤皇日以远兮。”而《东方朔·七谏·谬谏》谓“鸾皇孔凤日以远兮”。

所以虽名称各异,实为一物。凤凰为赤凤(朱凤、丹凤),鸾为青凤,鹓雏为黄凤,鸑鷟为紫凤,鹄(盖以色白如鹄)为白凤,其实也即红孔雀、青孔雀、黄孔雀、紫孔雀、白孔雀(《宋书·符瑞下》:“孝武帝大明五年正月丙子,交州刺 史垣闳献白孔雀”)。以古书古语多称为凤凰,且加以神化,人遂多不悟实即孔雀耳。

《宋书》

《周礼·夏官司马·职方氏》:“东南曰扬州,……其畜宜鸟兽。”郑玄注:“鸟兽,孔雀、鸾、䴔鶄、犀、象之属。”郑玄把孔雀、鸾作为当时东南地区扬州的特产,可见鸾实有其物,即孔雀之类也。

《水经注·渭水》:“又有凤台、凤女祠。秦穆公时,有箫史者,善吹箫,能致白鹄、孔雀。穆公女弄玉好之,公为作凤台以居之。积数十年,一旦随凤去。”以箫史能致白鹄、孔雀,故穆公为作凤台以居之,后果“随凤去”。可见凤即孔雀。

《庄子·秋水》:“夫鹓雏,发于南海而飞于北海,非梧桐不止,非练(楝) 实不食,非醴泉不饮。”《淮南子·时则》“七月官库,其树楝”东汉高诱注:“楝实,凤皇所食。”汉崔骃《七言诗》:“鸾鸟高翔时来仪,啄食楝实饮华池。”谓食楝实者或为鹓雏,或为凤皇,或为鸾鸟,其实皆孔雀之类也。


三、古所谓龙实为鳄鱼

《左传·襄公二十一年》:“初,叔向之母妒叔虎之母美而不使,其子皆谏其母。其母曰:'深山大泽,实生龙蛇。’”按,此生于深山大泽之“龙蛇”,即鳄鱼与蛇也。《左传·昭公十九年》:“郑大水,龙斗于时门之外洧渊。国人请为禜焉,子产弗许,曰:'我斗,龙不我觌也。龙斗,我独何觌焉?禳之,则彼其室也。吾无求于龙,龙亦无求于我。’乃止也。” 按,此亦当为实事:鳄鱼群生于渊水,其性好斗。

清光绪间宝善堂刻红印本《春秋左传》

《昭公二十九年》:“秋,龙见于绛郊。魏献子问于蔡墨曰:'吾闻之,虫莫知于龙,以其不生得也。谓之知,信乎?’对曰:'人实不知,非龙实知。古者畜龙,故国有豢龙氏,有御龙氏。’献子曰:'是二氏者,吾亦闻之,而知其故,是 何谓也?’对曰:'昔有飂叔安,有裔子曰董父,实甚好龙,能求其耆欲以饮食之,龙多归之。乃扰畜龙,以服事帝舜。帝赐之姓曰董,氏曰豢龙。封诸鬷川,鬷夷氏其后也。故帝舜氏世有畜龙。及有夏孔甲,扰于有帝,帝赐之乘龙,河、汉各二,各有雌雄。孔甲不能食,而未获豢龙氏。有陶唐氏既衰,其后有刘累,学扰龙于豢龙氏,以事孔甲,能饮食之。夏后嘉之,赐氏曰御龙,以更豕韦之后。龙一雌死,潜醢以食夏后。夏后飨之,既而使求之。惧而迁于鲁县,范氏其后也。’献子曰:'今何故无之?’对曰:'夫物,物有其官,官修其方,朝夕思 之。一日失职,则死及之。失官不食。官宿其业,其物乃至。若泯弃之,物乃坻伏,郁湮不育。故有五行之官,是谓五官。实列受氏姓,封为上公,祀为贵神。社稷五祀,是尊是奉。木正曰句芒,火正曰祝融,金正曰蓐收,水正曰玄冥,土正曰后土。龙,水物也。水官弃矣,故龙不生得。不然,《周易》有之,在《乾》 之《姤》,曰:潜龙勿用。其《同人》曰:见龙在田。其《大有》曰:飞龙在天。其《夬》曰:亢龙有悔。其《坤》曰:见群龙无首,吉。《坤》之《剥》曰:龙战于野。若不朝夕见,谁能物之?’”

《春秋左传注》

蔡墨所谓“若不朝夕见,谁能物(辨别)之”,是句实话。从以上各段透露 的信息看,龙为“鳞虫”“水物”;既为水物之长,则其体型必大,而凶猛好斗,生于大泽,可朝夕见,又可蓄养驯化,其肉味美— 符合上述条件的动物只有 鳄鱼,即《国语 ·晋语九》“鼋鼍鱼鳖莫不能化”之“鼍”。陆玑诗疏:“鼍形似 水蜥蜴,四足,长丈馀,皮坚厚,可冒鼓。”是今鳄鱼之特征也。《韩非子·说难》:“夫龙之为虫也,柔可狎而骑也,然其喉下有逆鳞径尺,若人有婴之者则必杀人。”观今之表演驯鳄鱼者,稍有不慎,鳄鱼便发狂暴怒,表演者或遭其吞噬,即古人所谓“婴其逆鳞”乎?

古代传说中的龙,又名“蛟”,居深渊中。《楚辞·九歌·湘夫人》:“麋何 食兮庭中?蛟何为兮水裔?”东汉王逸注:“蛟,龙类也。”

《荀子·劝学》:“积土成山,风雨兴焉;积水成渊,蛟龙生焉。”此类“蛟”“蛟龙”又常于江中或水畔攻击人畜。

《吕氏春秋·知分》记载:“荆有次非者,得宝剑于干遂。还反涉江,至于中流,有两蛟夹绕其船。次非谓舟人曰:'子尝见两蛟绕船能两活者乎?’船人曰:'未之见也。’次非攘臂祛衣拔宝剑曰:'此江中之腐肉朽 骨也。弃剑以全己,余奚爱焉?’于是赴江刺蛟,杀之而复上船。舟中之人皆得活。荆王闻之,仕之执圭。”

《论衡 ·龙虚篇》亦曰:“东海之上,有鲁邱欣,勇而有力,出过神渊,使御者饮马,马饮因没。欣怒,拔剑入渊追马,见两蛟方食其马,手剑击杀两蛟。”若以《吕氏春秋》《论衡》所载为不足信,《汉书·武帝纪》载武帝“亲射蛟江中,获之”,可见还是实事。

袁褧嘉趣堂本《世说新语》

又《世说新语·自新》:“周处年少时,凶强侠气,为乡里所患。又义兴水中有蛟,山中有邅迹虎,并皆暴犯百姓,义兴人谓为三横,而处尤剧。或说处杀 虎斩蛟,实冀三横唯馀其一。处即刺杀虎,又入水击蛟, 蛟或浮或没,行数十里,处与之俱。经三日三夜,乡里皆谓已死,更相庆,竟杀蛟而出。”

这种严重危害人畜的“蛟”、“蛟龙”,实际即是鳄鱼。韩愈在潮州刺史任内,听说潮州有鳄鱼,便在公事之暇,写了一篇游戏文字《祭鳄鱼文》 , 说他令从官把一猪一羊,投入潭水,说鳄鱼不可在此地与太守相处,危害人畜,宜迁往大海。如果鳄鱼冥顽不化,赖着不走,他就要“选材伎壮夫,操强弓毒矢,与鳄鱼从事”!

他本是写着玩的,可是《旧唐书》的作者把这事当了真,在《韩愈列传》中写他真的吓跑了鳄鱼。连大文人苏轼写《潮州韩文公庙碑》也称赞韩愈“能驯鳄鱼之暴……约束蛟鳄如驱羊”。他前说“鳄鱼”,后说“蛟鳄”,说明古人谓鳄鱼为蛟,蛟即龙也。

清同治十一年浙江书局刊《旧唐书》

我国江南水乡之扬子鳄,俗名“猪婆龙”:猪婆者,母猪也,故又称“母猪龙”——以鳄鱼腹大如母猪也。可见我国民间古来就称鳄鱼为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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