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产妇的心理健康对其自身和孩子的身心健康都具有重要意义,加强孕产妇心理保健服务能够有效预防心理问题,提升孕产妇的心理健康水平。鉴于此,制定该共识以指导孕产期保健卫生专业人员为孕产妇提供心理卫生服务。 孕产妇心理健康问题的筛查和评估 孕产妇心理筛查和评估有助于早期识别孕产妇的心理问题,及时干预或转诊。目前常用的孕产妇心理筛查量表主要为自评量表,可在医务人员的指导下由孕产妇自行填写完成。 筛查频率 在每次产前或产后检查中,应询问孕产妇的情绪状况,并了解其心理社会风险因素;产后访视应同时关注母亲心理状况及母婴互动情况。 至少应该在孕早期(14周前)、孕中期(14~28周)、孕晚期(28周及以后)和产后42天分别进行孕产妇心理健康筛查。 02 常用筛查内容 1)妊娠期压力
2)分娩恐惧
3)抑郁
4)焦虑
孕产妇心理健康问题的处理 负性情绪的管理 适量运动、减压干预、家庭支持、远程干预。 02 精神心理疾病的处理 1)轻度至中度抑郁/焦虑
2)中度至重度抑郁/焦虑
3)严重精神疾病
03 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 关注孕产妇的自杀和自伤问题,留意孕产妇的情绪变化,并警惕自杀风险。如果评估孕产妇有明确的自杀或者自伤想法的时候,建议其到精神卫生机构进行专业的评估或者邀请精神科医生进行联络会诊。 孕产妇心理健康服务模式 服务机构 孕产妇心理健康服务可通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助产机构和设置精神科/心理科/心身医学科的相关医疗机构开展,并与常规孕产期保健服务相结合。 02 多学科协作的转会诊机制 鼓励精神科/心理科/心身医学科为本机构或者所在地区的助产机构提供心理保健服务技术指导和支持,建立及完善多学科联络会诊机制。 03 新型科技形式的心理健康服务 可采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方式为孕产妇提供宣教、筛查、咨询等优质便民的心理保健服务,逐步扩大心理保健服务覆盖面,不断丰富服务内容。 参考文献:中华预防医学会心身健康学组, 中国妇幼保健协会妇女心理保健技术学组. 中国妇幼健康研究30(7): 781-786 神汇M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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